剑门南二十里,至青店,与官合,若大军行此路,则剑门之险不足恃也。”全斌等即卷甲赴之,康延泽曰:“蜀人数战数败,胆气夺矣,可急攻而下也。且来苏狭径。主帅不宜自行,但可遣一偏将往耳。若抵青,北与大军夹击剑门,昭远等必成擒矣。”全斌等然之,命史延德分兵趋来苏,跨江为浮梁以济,蜀人见之,弃寨而遁。延德遂至青,王昭远引兵退驻汉原坡,留其偏将守剑门,全斌等以锐兵奋击,破之。及汉原,赵崇韬布阵,策先登,昭远据胡床不能起。崇韬战败,犹手斩数人,乃被执,昭远免胄弃甲而逃。甲戌,全斌等遂取剑州,杀蜀军万馀人。昭远投东川,匿民舍,为追骑所获。
乙亥,诏瘗征蜀战死士卒,被伤者给缯帛。
蜀太元喆与李廷珪等日夜嬉游,不恤军政,至绵州,闻剑门已破,将退保东川;翼日,弃军西奔,所过尽焚其庐舍、仓廪乃去。蜀主知剑州已破,元喆亦奔还,惶骇不知所为,问左右:“计将安?”有老将石奉頵者对曰:“东兵远来,势不能久,请聚兵守以弊之。”蜀主叹曰:“吾父以丰衣养士四十年,一旦遇敌,不能为吾东向发一矢,今虽闭,谁肯效死者!”司空、平章事李昊劝蜀主封府库以请降,蜀主从之,因命昊草表。己卯,遣通奏太原伊审征奉降表诣军前。初,前蜀之亡也,降表亦昊所为,蜀人夜书其门曰:“世修降表李家”
辽主以枢密使雅里克斯为行军都统,虎军详衮克苏为行军都监,益以图鲁卜军三百,合诸兵讨乌库。乌库之叛也,布达齐独不叛,诏褒之。未几,乌库杀其酋长来降;既而复叛。
乙酉,王全斌等次魏城,伊审征以蜀主降表至。全斌受之,遣通事舍人汝田钦祚乘驿奏,又遣康延泽趋成都见蜀主,谕以恩信,抚军民。初,刘光义等发夔州,万、施、开、忠、遂等州刺史皆迎降。光义城,尽以府库钱帛给军士。诸将所过,咸屠戮,独曹彬禁之,乃止,故峡路兵始终秋毫无犯。帝闻之,喜曰:“吾任得其人矣!”赐彬诏褒之。
戊,吏郎中邓守中试诸司吏书判不当,帝命覆试,黜数人,责守中本曹员外郎。
辛卯,王全斌至升仙桥,蜀主备亡国之礼,见于军门;全斌承制释之。蜀主复遣其弟雅王仁贽奉表求哀。
丙申,田钦祚至自西川,孟昶降表以其先人坟墓及老母为请,帝优诏答之,并谕西川将吏、百姓,使皆安堵。
丁酉,赦蜀内,蠲乾德二年逋租,赐今年夏税之半,除无名科役及增益赋调,减盐价,赈乏,还掳获生。
自全斌等发京师至昶降,才六十六日,凡得州四十六,县二百四十,五十三万四千二十九。全斌既平蜀,乘势取云南,以图献。帝鉴唐天宝之祸起于南诏,以玉斧画大渡河以西曰:“此外非吾有也。”
全斌等成都后数日,刘光义等始至,孟昶餽遗光义等,及犒师之礼并如初。已而诏书颁赏诸军,亦无差降,两路将士争功,始相疾矣。先是全斌受诏,每制置必与诸将佥议,因是虽小事亦各为异同,不能即决。全斌及崔彦、王仁赡等日夜宴饮,不恤军务,纵下掳掠女货财,蜀人苦之。曹彬屡请旋师,全斌等不听。
二月,壬寅朔,日有之。
癸卯,命参知政事吕馀庆权知成都府,枢密直学士冯瓚权知梓州。馀庆至成都,时盗四起,将士犹恃功骄恣,王全斌等不能禁。一日,药市始集,街吏驰报有军校被酒持刃,夺贾人,馀庆立命捕斩之以徇,军中畏服,民乃宁居。瓚至梓州,视事才数日,会伪蜀军校上官啸聚亡命三千馀众,劫村民数万,夜攻州城。瓚曰:“此乌合之众,乘夜奄至,必无固志,宜持重以镇之,旦自溃矣。”城中兵止三百,分守诸门,瓚坐城楼,密令促其更筹,未夜分,击五鼓,贼惊,遁去。因纵兵追之,擒,斩于市,招降千馀人,并释其罪,州境遂安。
以蜀兴州步军都指挥使赵彦韬为兴州刺史,酬其乡导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