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当取白麻廷毁之。”惟演闻,乃亟去。
冯拯病,太后有复相王钦若意,钦若时以刑尚书知江宁府,帝为飞白书王钦若字。适钦若有奏至,太后因取字缄置汤药合,遣中人赉以赐,且宣召之,辅臣皆不与闻。己未,钦若至国门,庚申,见。九月,丙寅,冯拯罢为武胜节度使兼侍中,判河南府;钦若守司徒兼门下侍郎、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
初,拯五上表乞罢相,于是遣使抚问。还,奏其家俭陋,被服甚质,太后赐以衾裯、锦绮屏。然拯平居自奉侈靡,顾禁中不知也。为相气貌严重,宦者传诏至中书,不延坐。林特常诣拯第,累日不得通;白以咨事,使诣中书,既至,又遣堂吏谓之曰:“公事,何不自达朝廷?”卒不见。
钦若再中书,谓平时百官叙,皆有常法,为《迁叙图》以献,冀便省览,然亦不能大用事如真宗时矣。同列往往驳议,钦若不堪,曰:“王明在政府日,不尔也。”鲁宗曰:“王文正先朝重德,固非它人可企。公若执政平允,宗安敢不服!”
闰月,戊戌,寇准卒于雷州。
冯拯病,不能赴河南,己亥,卒。赠太师、中书令,谥文懿。
癸卯,始命寇准为衡州司,准已卒,弗及知也。其妻宋氏乞归葬西京,许之。荆南公安县,人皆设祭于路,折竹植地,挂纸钱焚之。逾月,枯竹尽笋,众因为立庙,号竹林寇公祠。
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封丘赵贺,言苏州太湖塘岸坏及并海支渠堙废,侵民田。即诏贺与两浙转运使徐奭领其事,伐石增堤,浚积潦,自吴江东赴海;民归占者二万六千,岁苗租三十万。
先是贺通判汉州,蜀吏喜法,而贺明,吏不敢欺,人称为“赵家关”,言如关梁不可越也。后为江淮制置发运使,所漕船,旧皆由主吏自遣,受赇不平,或数得诣富饶郡,因以商贩,贫者至不堪其役。贺乃籍诸州产厚薄,分剧易为三等,视其功过自裁定,由是吏巧不得施。
癸丑,诏审官院:自今知州军、同判、知县人并引对于便殿。
冬,十月,辛酉朔,徙陕西缘边军屯内地。
监察御史鞠讠永嫉王钦若阿倚,数睥睨其短,钦若心忌之。会讠永兼左巡,率府率安崇俊朝失仪,讠永言崇俊少在边有劳,此不足罪。钦若奏讠永废朝廷仪,责授太常博士、同判信州。
辽主自秋猎于赤山,是月,驻辽河。
十一月,辛卯朔,辽以皇侄宗范为归德军节度使,北府宰相萧孝穆为南京留守,封燕王,南京留守耶律制心为南院大王,兵都总仇正为燕京转运使。
戊戌,诏禁江南诸路师巫邪术。先是知洪州夏竦,索中师巫得一千九百馀,勒令归农,毁其祠,因奏请朝廷严赐条约,故降是诏。
初,蜀民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以便贸易,富民十六主之。其后富者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大中祥符末,薛田为转运使,请官置务以榷其,久不报。寇咸守蜀,遂乞废不复用。会咸去而田代之,诏田与转运使张若谷度其利害。田、若谷议:“废不复用,则留易非便,但请官为置务,禁民私造。”戊午,诏从其请,始置益州务,以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为额。咸,临汝人;若谷,南剑人也。
大理寺丞、知彭山县卢察乞官襄州以扫洒坟墓,帝许之。
十二月,壬戌,辽以皇侄宗范为平章事,封三韩郡王。
江州陈蕴,聚居二百年,二千,而蕴年八十,且有行义,州以闻。帝曰:“良民一乡之表,旌之则为善者劝矣。”甲,授蕴本州助教。
丁卯,辽以萧永为太太师。
辛未,诏吏内铨选幕职官知大县,阙京朝官故也。
己卯,辽皇重元为秦国王。重元,元妃之少也。
○仁宗天法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天圣二年(辽太平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