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经略安抚沿边招讨使,代杨偕也。
偕尝列六事于朝:一,罢中人预军事;二,徙麟州;三,以便宜从事;四,黜冗帅;五,募武士;六,专补授,且曰:“能用臣言则受命,不然则已。”朝廷难之,偕累奏不止,乃罢知邢州。
诏江、饶、池三州铸钱,兼铸小铁钱三百万缗,以备陕西军务。
壬,置泾原路壮、弓箭手。
丙辰,以京城谷贵,发廪粟一百万斛,减价粜以济贫民。
诏延州:“若元昊专遣人投表章,即且拘留之,先事宜以闻。若令伪官持私书,知州须候朝廷分,然后报之。”始用张方平议也。
回鹘遣使贡于辽。
甲,朝享景灵。乙丑,飨太庙、奉慈庙。丙寅,祀天地于圜丘,大赦,改元。蠲陕西来年夏租十之二,麟、府今年夏秋租及来年夏租,保安军今年秋租尽蠲之。
诏:“元昊背惠以来,屡求归附;然其缓我师,专为谲诈,是以拒而弗受;况河西士民素被王化,朕为之父母,岂不闵伤!自今仰边臣但谨守封疆,练军伍,非因战斗,毋得枉杀老幼及薰烧族帐。国朝将帅之臣,素有捍边勋名者,委中书门下求访其孙,特与录用。自今功臣不限品数,赐私门立戟,文武臣僚许立家庙,已赐门戟者仍给官地修建,令有司检详制度以闻。”
是月,梁适使陕西还,知庆州范仲淹附奏攻、守二议。
其议攻曰:“臣窃见延安之西,庆州之东,有贼界百馀里侵汉地,中有金汤、白豹、后桥三寨,为延、庆二州经过路,使兵势不接,策应迂远。自来虽曾攻取,无招降之恩,据守之谋,汉兵才回,边患如旧。臣谓西贼更有大举,朝廷必令牵制,则可攻之地,其在于此。可用步兵三万,骑兵五千,军行界,先布信令,大为城寨以据其地;城寨完,当留土兵守之,方诸旧寨,必倍其数。使巡检范全、赵明以安抚之,严戒曰:贼大至则明斥候,召援兵,清野以困之;小至则扼险设伏以待之;居常估中及置营田以助之。如此,则可分彼贼势,振此兵威,通得延、庆两路军,易于应援。又,环州之西,镇戎之东,复有葫芦泉一带蕃,与明珠、灭藏相接,阻环州、镇戎经过路。明珠、灭藏之居,北接贼疆,多怀观望。又,延州南安去故绥州四十里,在银、夏川。今延州兵东渡黄河,北岚、石,却西渡黄河,倒来麟、府策应。盖以故绥州一带,贼界阻断。经过路如此,取下一,城寨平定,则更图一,为据守之策,比之朝去暮还,此稍为便稳。”
其守议曰:“臣昨在延州,见知青涧城世衡言,于本渐兴田利,今闻仅获万石。臣观今之边寨,皆可使弓手、土兵以守之,因置营田,据亩定课,兵获羡馀,中粜于官,人乐其勤,公收其利,则转输之患,久可息矣。且使其兵徙家下,重田利,习地势,父母妻共其守,比之东兵不乐田利,不习地势,复无怀恋者,功相远矣。守愈久而备愈充,虽贼时为患,不能困我。此假土兵、弓手之力,以置屯田为守之利也。”
十二月,丁丑,司天监上《崇天万年历》。
戊寅,诏陕西四路署及转运使兼营田使。
癸未,铸“庆历元宝”钱。
甲申,命丁庆、梁适同三司放天下欠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