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臣为申明约束,如玮之旧,乃归。
壬辰,录唐狄仁杰后。
癸巳,延州言元昊遣伪六宅使、伊州刺史贺从勖来纳款。先是庞籍因李文贵还,再答旺荣等书,约以元昊自奉表削僭号,始敢闻于朝。于是文贵与从勖持元昊书至保安军,其书自称“男尼鼎定国乌珠郎霄上书父大宋皇帝”从勖又致辽使人谕令早议通和之意。又言:“本国自有国号,无奉表式,其称乌珠,盖如古单于、可汗之类。若南朝使人至本国,坐蕃宰相上。乌珠见使人时,离云床问圣躬万福。”从勖因请诣阙,籍使谓之曰:“天至尊,荆王叔父也,犹称臣。今名未正,不敢以闻。”从勖曰:“事父,犹臣事君也。使从勖至京而天不许,请归更议之。”籍乃以闻,且言:“元昊辞稍顺,必有改事中国之心;愿听从勖诣阙,更选使者往其国申谕之,彼必称臣,凡求丐之,当力加裁损。”时元昊与辽有衅,故请款,而当时议边事者虚揣臆度,讫不得其要领。
丙申,王尧臣又言:“韩琦、范仲淹、庞籍既为陕西四路都署沿边经略安抚招讨等使,四路当禀节制,而诸路尚带经略使名者九人,各置司行事,名号不异,所禀非一。今请逐路都署、副署并罢经略,只充沿边安抚使、副。”从之。
吕夷简数求罢,帝优诏未许。陕西转运使孙沔上言:“祖宗未尝以言废人。景祐以前,纲纪未甚废,犹有激说之士。观今之政,是可恸哭,而无一人为陛下言者,由宰相多忌而不用正人也。自夷简当国,黜忠言,废直,及以使相镇许昌,乃荐王随、陈尧佐代己,盖引不若已者为自固之计,使陛下复思己而召用也。陛下果召夷简,还自大名,秉朝政,于兹三年,以姑息为安,以避谤为智,西州累为败闻,契凡乘此求赂,兵歼货悖,天下空竭,刺史牧守,十不得一。法令变易,士民怨咨。今夷简以病末退,陛下手和御药,亲写德音,乃谓恨不移疾于朕躬,四方传闻,有泣下者。夷简在中书二十年,三冠辅相,所请无不行,有宋得君,一人而已,未知何以为陛下报!今契丹复盟,元昊款,天下日望和平,因此振纪纲,修废坠,选贤任能,节用养士,则景德、祥符之风复见于今矣。若恬然不顾,遂以为安,臣恐土崩瓦解,不可复救。而夷简意谓四方已宁,因病而去,苟遂容,不救前过,以柔而易制者升为腹背,以而可使者任为羽翼,使之在廊庙,布台阁,是张禹不独生于汉,李林甫复见于今也。”书闻,帝不之罪,议者喜其謇切。夷简谓人曰:“元规药石之言,闻此恨迟十年。”人亦服其量云。
二月,壬寅,辽禁关南汉民弓矢。
丙午,赐陕西招讨韩琦、范仲淹、庞籍钱各百万。
庚戌,右正言梁适使延州,与庞籍议所以招怀元昊之礼,于是许贺从勖赴阙。
乙卯,韩琦、范仲淹等言:“今元昊遣人赴阙,将议纳和。如不改僭号,则不可许。如卑词厚礼,从乌珠之称,亦宜防其后患。”集贤校理余靖亦言必不可许。
辛酉,国监请立四门学,以士庶人弟为生员,以广招延之路;从之。
三月,壬申,夷简再辞位,帝御延和殿召见,敕乘至殿门,命内侍取杌舆以前,夷简引避久之,诏给扶,毋拜。戊,罢相,守司徒,军国大事与中书、枢密院同议。
以晏殊为平章事兼枢密使,判蔡州夏竦为尚书、充枢密使,权御史中丞贾昌朝为参知政事,右正言、知制诰富弼为枢密副使。弼以奉使,昌朝以馆伴使劳,故俱擢用。弼辞不拜。
时吕夷简罢相,辅臣皆官。侍御史弋沈邈言:“爵禄所以劝臣下,今边圉屡警,未闻庙堂之谋有以折外侮,而无名秩,臣下何劝焉!”
辛卯,辽主如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