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知熙州范纯粹改知邓州。
乙卯,诏尚书勿领右曹。
元祐初,司光乞尚书兼领左、右曹,使周知其数,则利权归一,从之。至是复使侍郎专领,尚书不得与焉。
右正言孙谔言:“知河中府杨畏,在元丰时,其议论皆与朝廷合;及元祐之末,吕大防、苏辙等用事,则尽变其趋而从之。绍圣之初,陛下躬亲总揽,则又变其趋而偷合苟容。天下谓之‘杨三变’。”诏落畏职,依旧知河中。后以中书舍人盛陶言,移知虢州。
戊午,诏罢合祭,间因大礼之岁,夏至日躬祭地祗于北郊。
辛酉,辽市以给乌古德勒之贫民。
二月,癸亥,元丰库缗钱四百万于陕西、河东籴边储。
癸酉,罢富弼飨神宗庙。
癸未,诏封濮安懿王未王者三人,宗楚为南郡王,宗祐为景城郡王,宗汉为东郡王。
乙酉,嗣濮王宗绰卒,谥孝靖。
丙戌,诏:“三岁一取旨,遣郎官、御史察监司职事。”
丁亥,夏人寇义合砦。
是月,诏:“三路保甲依义勇法教试。”
三月,辛卯朔,尚书省火。壬辰,诏以禁中屡火,罢宴及幸池苑,不御垂拱殿三日。
癸巳,夏人围门砦。
丁酉,尚书省火。
戊戌,剑南东川地震。
己亥,封南郡王宗楚为嗣濮王。
辛亥,封大宁郡王佖为申王,遂宁郡王佶为端正。
壬,帝谕二府,以元祐减赏功格不当,令修定,何未上。众皆曰:“诸路相度未到。”曾布曰:“元丰中方有边事,激厉人用命。不若一用元丰赏格,候边事息,别议增损。”帝曰:“当如此。”遂降旨诸路,令告谕将士知悉。
丁巳,幸申王、端王府。
夏,四月,辛酉,罢宣徽使。
己卯,辽赈西北边饥。
乙酉,侍郎吴居厚言:“请诸路课利场务及三万贯以上者,并依元丰条举官监当,仍各委本路转动使奏举。”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