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皆以为平允,然恐议论者更有所加,愿圣意裁察。臣尝谓诉理之人,本无可罪。今刑左右两曹,一主断狱,一主叙雪。盖自祖宗以来,凡得罪经断诉雪者,比比而有。但元祐用事之人,特置一司以张大其事,信为可罪,其诉雪者似不足责。昔真宗践阼,有建议放天下欠负者,真宗云:‘先帝何以不放?’大臣言:‘先帝留此以遗陛下,以固结天下人心。’真宗欣然从之。盖人心不可失也。”帝纳其言,而序辰及惇所陈已纷纷矣。
右正言邹浩言:“初旨但分两等,谓语及先帝并语言过差而已。而今所施行,混然莫辨,以其近似难分之迹,而典刑轻重,随以上下,是乃陛下之威福柄下移于近臣,愿加省察,以为来事之鉴。”
壬戌,看详诉理所言:“郑侠上书谤讪朝政并王安国非毁安石等罪名,元祐初除雪不当。又,王A080、王斿状内言父安国冤抑未除。”诏:“郑侠除名勒停,依旧送英州编,永不量移。王A080罢京东转运判官,差监衡州盐酒税,王斿监江宁府粮料院。”
冬,十月,乙亥朔,辽主驻藕丝淀。
己卯,辽以南府宰相额特勒兼契丹行都署,以傅导燕国王延禧。
先是南府有讼,各州府得就之,其后非奉枢密檄,不得鞫问,以故讼者稽留。额特勒奏请如旧制,辽主从之。
甲午,昭州别驾、化州安置范祖禹卒。
祖禹平居恂恂,不言人过;至遇事,别白是非,不少借隐。在迩英,献纳尤多。尝《唐鉴》十二卷,明唐三百年治,学者尊之,目为“唐鉴公”云。
乙未,诏武官试换文资。
丁酉,以河北、京东河溢,遣官赈恤。
己亥,诏:“朝散郎汪衍,瀛州防御推官余,并除官勒停,永不收叙;衍送昭州,送封州编。”
先是蔡京荐,章惇恶之,言:“元丰末,及衍各上书诋诬先朝;又元祐中曾上书乞宣仁归政,险诈反覆。”故有是命。
夏人寇平夏城,知渭州章楶御之,获其勇将威明阿密、西寿监军穆尔塔布,斩俘甚众。捷至,帝为御紫宸殿受贺。
楶在泾原久,时夏人肆暴,边吏畏忄耎,楶上言:“夏人嗜利畏威,不有惩艾,边不得休息。宜稍取其土疆,如古削地之制,以固吾圉;然后诸路兵,据其要害,不一再举,势将自蹙。”章惇与楶同宗,言多见采,由是创州一,城砦九,屡败夏人,而诸路亦多建城砦以夏。及平夏之败,夏人遂不复振。
庚,中书省言:“元祐初,起居舍人邢恕上书言:‘王安石、吕惠卿用事,臣时得召对,先帝询及二人,臣发石之短、惠卿之,卒见排嫉。’又言:‘太皇太后躬亲听断,并用忠良,全去弊蠹,臣于此时首蒙擢右司员外郎职,为宰相属官,与闻政事,臣以谓千载之一时。’又言:‘韩维端谅名德,乃与司光、吕公著一等。’”诏:“邢恕特降授承议郎、知南安军。”
恕始罢中丞,以本官知汝州,居五月,改知应天府。章惇恐恕复用,乃检恕所上书白帝曰;“邢恕除蔡确一事外,无事不同元祐。”故特责之。
癸卯,驸都尉张敦礼,坐元祐初上疏誉司光,夺留后,授环卫官。
诏:“秘阁校理、权知潞州欧棐,落职,送吏与合差遣。”坐朋附元祐权臣,每希用也。
十一月,癸丑,三省言:“王巩、张保源,累上书议论朝政,表里臣,尽变先朝法度。”诏:“巩除名勒停,全州编;保源特勒停,峡州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