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昂家,杀两浙转运判官吴昉。转运判官顾彦成闻,亟奔湖州。众乃推通等七人为首,囚梦得,昂权领州事。浙东安抚翟汝文闻变,自将七千人屯西兴,且奏请浙西兵受其节制。
己未,元祐太后发京师。
庚申,刘光世为奉国军节度使,韩世忠为定国军承宣使,张俊落阶官,并赏平贼功也。
辛酉,洺州防御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李庠为东京副留守,以郭仲荀将所扈元祐太后至南京故也。
御营司都统制范琼将至襄,李孝忠闻之,率兵犯荆南府,人其郛,置酒会。琼败之,孝忠率众趋景陵。
以李纲守尚书左仆兼门下侍郎,黄潜善守尚书右仆兼中书侍郎。
先是纲奏以秋末幸南,帝已许之。既而潜善与汪伯彦力请幸东南,纲谓人曰:“天下大计,在此一举,国之存亡,于是焉分,吾当以去就争之。”一日,留奏事,言:“臣近都屡蒙宸翰,改正已行事件,又所机务,多未降,此必有间臣者。”因极论君、小人不可并立,且言疑则当勿用,用则当勿疑,帝但勉之。后数日,遂有并相之命。
张悫兼御营副使。癸亥,命御营使大阅五军人。自是执政皆有亲兵。
丁卯,张悫言:河朔之民,愤于兵,自结巡社。请依唐人泽潞步兵、三河弟遗意,联以什伍而寓兵于农,使合力抗敌,且从靖康诏旨,以人数借补官资,仍仿义勇增修条画,下之诸路。”乃以忠义巡社为名。其法:五人为甲,五甲为队,五队为,五为社,皆有长;五社为一都社,有正副;二都社有都副总首。甲长以上免役;所结及五百人已上,借补官有差。都总首满二年无过者,并补正。犯阶级者杖之。岁十月,案试于县,仍听守令节制。岁中,巡社增耗者,守贰、令尉黜陟皆有差。
己巳,诏:“诸路兵非专被旨者,毋得会行在。”
是日,傅雱等至河,金遣接伴使王景彝来迓,止许雱以五百人自随,日行百八十里。
初,尊元祐皇后为元祐太后,尚书省谓元学犯后祖讳,请以居为称。至是,庚午,更称隆祐太后,所居名隆祐。
壬申,先是河北宣抚使张所,招徠豪杰,以忠翊郎王彦为都统制,效用人岳飞为准备将。飞初补承信郎,以战功迁秉义郎。帝初立,上书论黄潜善、汪伯彦不图恢复,以越职夺官。至是归所,所问曰:“汝能敌几何?”飞曰:“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谋。栾枝曳柴以败荆,莫敖采樵以致绞,皆谋定也。”所矍然曰:“君殆非行伍中人!”借补修武郎、閤门宣赞舍人,充中军统领。飞因说曰:“国家都汴,恃河北以为固,苟冯据要冲,峙列重镇,则京师本之地固矣。招抚能提兵压境,飞唯命是听。”所壮之,借补武经郎。
赵崧言杭州军变,遣京畿第二次刘俊往捕,又命御营统制辛宗将西兵二千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