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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一百五十五(6/7)

安静少事,与同列议多不合。然颇嫌畏,不敢犯颜谏,须金主有问,然后审察利害而质言之,金主虽称善而弗行,故万公以衰病丐间。辛未,金主谕曰:“近卿言数事,朕未尝行,乃朕之过。卿年未老而遽告病,今特赐告两月,复起视事。”

提举黄洽卒。

八月,辛卯,太上皇崩于寿康,年五十四。

丙申,上太上皇后谥曰慈懿。

丁酉,左丞相京镗卒。镗居政府,唯奉行韩侂胄风旨,又尝荐刘德秀,排击善类。“伪学”之名,镗实发之。

癸卯,权攒慈懿皇后于修吉寺。

丁未,金敕审官院奏事,其院官皆许升殿。

戊申,金更定镇、防军犯徒役法。

九月,乙卯,祔慈懿皇后神主于太庙。

臣僚言:“比年以来,浸成内重之弊。祖宗成宪,改秩者必宰邑,典郡者方除郎,寺监之既更,则守千里之地,郎官卿监之已历,必分一之节,此不易之良法。日往月迈,莫克遵守,恐内重外轻,其弊难革。望令中外之官,更,以均其任。”

金边臣言:“比岁征伐,军多败衄。盖屯田地寡,无以养赡,至有不免饥寒者,故无斗志。愿括民田之冒税者分给,则战士气自倍矣。”朝议从之,张万公独上书言其不可者五,大略以为:“军旅之后,疮痍未复,百姓抚之不暇,何可重扰!一也。通检未久,田有定籍,括之必不能尽,适足以增猾吏之弊,长告讦之风,二也。侈费妄用,不可胜计,推之以养军,可敛不及民而无待于夺民之田,三也。兵士失于选择,弱不别,而使同田共,振厉者无以尽其力,疲劣者得以容其,四也。夺民而与军,得军心而失天下之心,其祸有不可胜言者,五也。必不是已,请以冒地之已括者,召民莳之,以所赡军,则军有坐获之利,民无被夺之怨矣。”书奏,不报。戊午,以枢密使崇浩,礼尚书贾铉,佩金符行省山东等路括地。

先是金有司议于西南、西北路沿边筑壕堑以备蒙古,役未就,御史台言所开旋为风沙所平,无益于御侮而徒劳民。金主尝以旱,问张万公致灾之由,万公对曰:“劳民之久,恐伤和气,宜从御史台言罢之。”既而司空襄以枢密使莅边,卒筑之。然工役迫促,虽有墙隍,无女墙副提。西北路招讨使通吉思忠增缮之,用工七十五万,止用屯戍军卒,役不及民,至是工竣。己未,尚书省以闻,诏奖之曰:“直乾之维,扼边之要,正资守备,以靖翰籓。垣垒未完,营屯未固,卿督兹事役,唯用戍兵,民不知劳,时非淹久,已臻休毕,仍底工。赖尔忠勤,办兹心画,有嘉乃心,式副予怀。”遂厚赐以银币。论者谓金之国势自兹弱矣。

金修《玉牒》成。定皇族收养异姓男为者,徒三年,姓同者,减二等。立嫡违法者,徒一年。

癸亥,金主如蓟州秋山。

,婺州士吕祖泰上书请诛韩侂胄。祖泰,祖俭之从弟也,疏达,尚气谊,论世事无忌讳。先是祖俭以言事贬,祖泰语其友曰:“自吾兄之贬,诸人箝。我必以言报国,当少须之,今亦未敢以累吾兄也。”至是祖俭卒,祖泰乃击登闻鼓上书,论侂胄有无君之心,请诛之以防祸。其略曰:“与学,自古所恃以为国者也。丞相赵汝愚,今之有大勋劳者也。立伪学之禁,逐汝愚之党,是将空陛下之国,而陛下不知悟耶?陈自何人,徒以韩侂胄童稚之师,躐致宰辅,陛下旧学之臣若彭年等,今安在哉!苏师旦,平江之吏胥,周筠,韩氏之厮役,人共知之。今师旦乃以潜邸随龙,筠以皇后亲属,俱得大官。不知陛下在潜邸时,果识所谓苏师旦者乎?椒房之亲,果有厮役之周筠者乎?侂胄之徒,自尊大而卑朝廷,一至于此。愿亟诛侂胄、师旦、筠而逐罢自之徒。故大臣在者,独周必大可用,宜以代之。不然,事将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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