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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纪二(3/7)

齐、赵伐魏。

楚宣王薨,威王商立。

◎ 三十一年癸未,公元前三三八年

秦孝公薨,惠文王立,公虔之徒告商君反,发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复内之秦。商君乃与其徒之商于,发兵北击郑。秦人攻商君,杀之,车裂以徇,尽灭其家。

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沦囚,渭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赵良见商君,商君问曰:“观我治秦,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仆请终烧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诺。”赵良曰:“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穆公举之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君,一救荆祸。其为相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戈。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涕,童不歌谣,舂者不相杵。今君之见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其从政也,凌轹公族,残伤百姓。公虔杜门不已八年矣。君又杀祝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也,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君固不。《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此数者,非恃德也。君之危若朝,而尚贪商于之富,秦国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商君弗从。居五月而难作。

◎ 三十二年甲申,公元前三三七年

韩申不害卒。

◎ 三十三年乙酉,公元前三三六年

宋太丘社亡。

邹人孟轲见魏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有以利吾国乎?”孟曰:“君何必曰利,仁义而已矣!君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上下征利而国危矣。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曰:“善。”

初,孟思,尝问牧民之何先。思曰:“先利之。”孟曰:“君所以教民,亦仁义而已矣,何必利?”思曰:“仁义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下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下乐为诈也。此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臣光曰:思、孟之言,一也。夫唯仁者为知仁义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对梁王直以仁义而不及利者,所与言之人异故也。

◎ 三十四年丙戌,公元前三三五年

秦伐韩,

◎ 三十五年丁亥,公元前三三四年

齐王、魏王会于徐州以相王。

韩昭侯作门,屈宜臼曰:“君必不此门。何也?不时。吾所谓时者,非时日也。夫人固有利、不利时。往者君尝利矣,不作门。前年秦,今年旱,君不以此时恤民之急而顾益奢,此所谓时诎举赢者也。故曰不时。”

越王无疆伐齐。齐王使人说之以伐齐不如伐楚之利,越王遂伐楚。楚人大败之,乘胜尽取吴故地,东至于浙江。越以此散,诸公族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海上,朝服于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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