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甲寅,诏日;“朕亲率天下农耕以供粢盛,皇后亲桑以供祭服;其
礼仪。”
◎ 十二年癸酉,公元前一六八年
◎ 十四年乙亥,公元前一六六年
帝从之,令民粟边,拜爵各以多少级数为差。
,三月,除关,无用传。
错复奏言:“陛下幸使天下粟
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恐
卒之
不足用,大渫天下粟。边
足以支五岁,可令
粟郡县矣;郡县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愈勤农,大富乐矣。”
夫寒之于衣,不待轻;饥之于
,不待甘旨;饥寒至
,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
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
,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
,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
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民者,在上所以牧之;民之趋利,如
走下,四方无择也。
夫珠、玉、金、银,饥不可,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
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
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冬,十二月,河决酸枣,东溃金堤,东郡大兴卒之。
初,秦时祝官有袐祝,即有灾祥,辄移过于下。夏,诏曰:“盖闻天,祸自怨起而福繇德兴,百官之非,宜由朕躬。今袐祝之官移过于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弗取。其除之!”
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其少女缇萦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改过自新,其
无繇也。妾愿没
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 十三年甲戌,公元前一六七年
晁错言于上曰:“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
也。故尧有九年之
,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
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减汤、禹,加以无天灾数年之
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馀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
,游
之民未尽归农也。
今农夫五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畮,百畮之收不过百石。
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繇役;
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
,秋不得避
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
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有者半贾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
孙以偿责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
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
必粱
;无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
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
、策
,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
亡者也。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
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
,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
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夫能
粟以受爵,皆有馀者也。取于有馀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馀,补不足,令
而民利者也。今令民有车骑
一匹者,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令民
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
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
于
而无穷;粟者,民之所
,生于地而不乏。夫得
爵与免罪,人之所甚
也;使天下人
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
下之粟必多矣。”
冬,匈老上单于十四万骑
朝那、萧关,杀北地都尉卬,虏人民畜产甚多;遂至彭
,使奇兵
烧回中
,候骑至雍甘泉。帝以中尉周舍、郎中令张武为将军,发车千乘、骑卒十万军长安旁,以备胡寇;而拜昌侯卢卿为上郡将军,甯侯魏为北地将军,隆虑侯周灶为陇西将军,屯三郡。上亲劳军,勒兵,申教令,赐吏卒,自
征匈
。群臣谏,不听;皇太后固要,上乃止。于是以东
侯张相如为大将军,成侯董赤、内史栾布皆为将军,击匈
。单于留
内月馀,乃去。汉逐
即还,不能有所杀。
上辇过郎署,问郎署长冯唐曰:“父家安在?”对曰:“臣大父赵人,父徙代。”上曰:“吾居代时,吾尚监
祛数为我言赵将李齐之贤,战于
鹿下。今吾每饭意未尝不在
鹿也。父知之乎?”唐对曰:“尚不如廉颇、李牧之为将也。”上搏髀曰:“嗟乎!吾独不得廉颇、李牧为将!吾岂忧匈
哉!”唐曰:“陛下虽得廉颇、李牧,弗能用也。”上怒,起,
禁中,良久,召唐,
上复从其言,诏曰:“民之路,在于务本。朕亲率天下农,十年于今,而野不加辟,岁一不登,民有饥
;是从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务。吾诏书数下,岁劝民
树而功未兴,是吏奉吾诏不勤而劝民不明也。且吾农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将何以功焉!其赐农民今年租税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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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和亲,臣窃意其冬来南也;壹大治,则终
创矣。
立威者,始于折胶;来而不能困,使得气去,后未易服也。”
错为人峭直刻,以其辩得幸太
,太
家号曰“智
”
六月,诏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为本末者无以异也,其于劝农之
未备。其除田之租税。”
天怜悲其意,五月,诏曰:“《诗》曰:‘恺弟君
,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
改行为善而
无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
,刻肌肤,终
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
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记逃,有年而免。
为令!”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请定律曰:“诸当髡者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止者笞五百;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
而即盗之、已论而复有笞罪皆弃市。罪人狱已决为城旦、舂者,各有岁数以免。”制曰:“可。”是时,上既躬修玄默,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
浸息。风
笃厚,禁罔疏阔,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