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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纪四十二(8/10)

之,竟寝忠奏。庚,复断二千石以上行三年丧。

[20]尚书讽等人上书指:“孝文皇帝制订简单的礼仪,光武皇帝革除官吏告假奔丧的制度,这是给万世留下的法则,实在不应更改。应当重新取消大臣守丧三年的规定。”尚书陈忠上书说:“祖承受天命,萧何创立制度,大臣有守丧三年的规定,合乎孝哀悼父母的原则。光武帝建武初年,刚刚经受了大,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多趋于简单易行。既然大臣不得告假奔丧,而下面的官员们追求私利,便很少有人守丧三年,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这就使礼义方面确实受到了损害。陛下准许大臣守丧三年,在神圣好的功业中,没有哪一项比这更为崇。《孟》说:‘尊敬我的长辈,推及到别人的长辈;护我的幼儿,推及到别人的幼儿,天下便可把握运转在手掌上。’我愿陛下登遥望北方,用陛下对甘陵的思念推想臣的心情,那么天下之人就可以各得其所。”当时,宦官认为守丧三年的制度对自己不便,竟将陈忠的奏章搁置下来。庚(二十三日),安帝重新取消二千石以上官员守丧三年的规定。

袁宏论曰:古之帝王所以笃化俗,率民为善,因其自然而不夺其情,民犹有不及者,而况毁礼止哀,灭其天乎!

袁宏论曰:古代的帝王所以能使好的风俗更为淳厚,率领百姓向善,是由于顺其自然而不行剥夺人的情,然而有些百姓仍然不能受到教化,更何况破坏礼制而不让为父母尽哀,毁灭了天呢!

[21]十二月,句丽王韩、貊数千骑围玄菟,夫馀王遣尉仇台将二万余人与州郡并力讨破之。是岁,死,遂成立。玄菟太守姚光上言,因其丧,发兵击之,议者皆以为可许。陈忠曰:“前桀黠,光不能讨,死而击之,非义也。宜遣使吊问,因责让前罪,赦不加诛,取其后善。”帝从之。

[21]十二月,句丽国国王率领韩、貊的数千骑兵包围玄菟郡。夫馀国国王派儿尉仇台率领二万余人同州郡官府一同行讨伐,打败敌军。本年,去世,他的儿遂成即位。玄菟郡太守姚光上书,打算乘去世的机会,发兵句丽。朝中讨论此事的人都认为可以批准这个建议。陈忠却说:“原先由于的凶恶狡猾,姚光没有能够打败句丽。如今去世而我们乘机攻,这是不义。我们应当派使节前去吊丧,借此机会责备他们先前的罪过,予以宽恕而不施加惩罚,以便将来取得善意的回报。”安帝采纳了他的建议。

延光元年(壬戌、122)

延光元年(壬戌,公元122年)

[1],三月,丙午,改元,赦天下。

[1]季,三月丙午(初二),改年号。大赦天下。

[2]护羌校尉贤追击麻,到湟中,破之,众散遁。

[2]护羌校尉贤追击羌人烧当落首领麻,到达湟中地区,打败羌军,麻众纷纷逃散。

[3]夏,四月,京师,郡国四十一雨雹,河西雹大者如斗。

[3]夏季,四月,京城洛及四十一个郡和封国下冰雹。河西地区的冰雹,有的大如斗。

[4]幽州刺史冯焕、玄菟太守姚光数纠发恶,怨者诈作玺书,谴责焕、光,赐以欧刀,又下辽东都尉庞奋,使速行刑。奋好斩光,收焕。焕自杀,其绲疑诏文有异,止焕曰:“大人在州,志去恶,实无他故。必是凶人妄诈,规肆毒。愿以事自上,甘罪无晚。”焕从其言,上书自讼,果诈者所为,征奋,抵罪。

[4]幽州刺史冯焕、玄菟太守姚光曾多次督察举发人恶行,他们的仇人便伪造诏书,谴责冯焕、姚光,赐剑让他们自尽;并下令给辽东郡尉庞奋,命他迅速行刑。庞奋立即将姚光斩首,逮捕了冯焕。冯焕打算自杀,他的儿冯绲疑心诏书文字不同寻常,劝阻冯焕说:“您担任州刺史时,一心铲除恶,确实没有其他的事故。一定是凶狠的仇人妄自造假,发恶怨毒。希望您自己就此事上书朝廷,再安心去死,也不算晚。”冯焕照他的主意,上书为自己辩护,才发现果然是仇人策划的谋。于是朝廷征召庞奋京,以应得的刑罚。

[5]癸巳,司空陈褒免。五月,庚戌,宗正彭城刘授为司空。

[5]癸巳(十九日),将司空陈褒免官。五月庚戌(初七),将宗正、彭城人刘授任命为司空。

[6]已巳,封河间孝王德为安平王,嗣乐成靖王后。

[6]己巳(二十六日),将河间孝王刘开的儿刘德封为安平王,作为乐成靖王刘党的继承人。

[7]六月,郡国蝗。

[7]六月,各郡和封国普遍发生蝗灾。

[8]秋,七月,癸卯,京师及郡国十三地震。

[8]秋季,七月癸卯(初一),京城洛及十三个郡和封国发生地震。

[9]句丽王遂成还汉生,诣玄菟降,其后貊率服,东垂少事。

[9]句丽国国王遂成将所劫掠的俘虏、牲畜还给中国,到玄菟郡投降。随后,貊也归顺了中国。东边境从此平安无事。

[10]虔人羌与上郡胡反,度辽将军耿夔击破之。

[10]羌族虔人落与上郡的胡人一同反叛,被度辽将军耿夔击败。

[11]八月,陵园寝火。

[11]八月,汉景帝的陵墓陵的陵园及寝庙失火。

[12]九月,甲戌,郡国二十七地震。

[12]九月甲戌(疑误),有二十七个郡和封国发生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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