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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纪二十五(2/10)

冠军将军慕容垂言于秦王曰:“臣叔父评,燕之恶来辈也,不宜复污圣朝,愿陛下为燕戮之。”评为范太守,燕之诸王悉补边郡。

三月,戊年,遣侍中王坦之征大司辅,温复辞。

温望简文临终禅位于己,不尔便当居摄。既不副所望,甚愤怨,与弟冲书曰:“遗诏使吾依武侯、王公故事耳。”温疑王坦之、谢安所为,心衔之。诏谢安征温辅,温又辞。

八月,秦丞相猛至长字,复加都督中外诸军事。猛辞曰:“元相之重,储傅之尊,端右事繁,京牧任大,总督戎机,纳帝命,文武两寄,细并关,以伊、吕、萧、邓之贤,尚不能兼,况臣猛之无似!”章三四上,秦王不许,曰:“朕方混壹四海,非卿谁可委者?卿之不得辞宰相,犹朕不得辞天下也。”

温治卢悚事,收尚书陆始付廷尉,免桓秘官,连坐者甚众;迁安之为右卫将军,桓秘由是怨温。三月,温有疾,停建康十四日,甲午,还姑孰。

,正月,己丑朔,大赦,改元。

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上

群臣疑惑,未敢立嗣,或曰:“当须大司分。”尚书仆王彪之正曰:“天崩,太代立,大司何容得异!若先面咨,必反为所责。”朝议乃定。太即皇帝位,大赦。崇德太后令,以帝冲幼,加在谅闇,令温依周公居摄故事。事已施行,王彪之曰:“此异常大事,大司必当固让,使万机停滞,稽废山陵,未敢奉令,谨封还。”事遂不行。

三吴大旱,饥,人多饿死。

秦都督北蕃诸军事、镇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朔方桓侯梁平老卒。平老在镇十馀年,鲜卑、匈惮而之。

平公在冀州,选纲纪,以尚书郎房默、河间相申绍为治中别驾,清河崔宏为州从事,记室。年少,为政好新奇,贵苛察;申绍数规正,导以宽和,虽敬之,未能尽从。后绍为济北太守,屡以过失闻,数致谴让,乃自恨不用绍言。

六月,癸酉,秦以王猛为丞相、中书监、尚书令、太太傅、司隶校尉,特、常侍、持节、将军、侯如故;平公为使持节、都督六州诸军事、镇东大将军、冀州牧。

秦王诏:“关东之民学通一经,才成一艺者,在所郡县以礼送之。在官百石以上,学不通一经,才不成一艺者,罢遣还民。”

,义则君臣,亲逾骨,虽复桓、昭之有、乐,玄德之有孔明,自谓逾之。夫人主劳于求才,逸于得士。既以六州相委,则朕无东顾之忧,非所以为优崇,乃朕自求安逸也。夫取之不易,守之亦难,苟任非其人,患生虑表,岂独朕之忧,亦卿之责也,故虚位台鼎而以分陕为先。卿未照朕心,殊乖素望。新政俟才,宜速铨补;俟东方化洽,当衮衣西归。”仍遣侍中梁谠诣鄴谕旨,猛乃视事如故。

◎ 宁康元年癸酉,公元三七三年

温威振内外,帝虽尊位,拱默而已,常惧废黜。先是,荧惑守太微端门,逾月而海西废。辛卯,荧惑逆行太微,帝甚恶之。中书侍郎郗超在直,帝谓超曰:“命之修短,本所不计,故当无复近日事邪?”超曰:“大司臣温,方内固社稷,外恢经略,非常之事,臣以百保之。”及超请急省其父,帝曰:“致意尊公,家国之事,遂至于此,由吾不能以匡卫,愧叹之,言何能谕!”因咏庾阐诗云:“志士痛朝危,忠臣哀主辱。”遂泣下沾襟。帝风仪,善容止,留心典籍,凝尘满席,湛如也。虽神识恬畅,然无济世大略,谢安以为惠帝之,但清谈差胜耳。

甲寅,帝不豫,急召大司辅,一日一夜发四诏。温辞不至。初,帝为会稽王,娶王述从妹为妃,生世生及弟俞生。生疏躁无行,母皆以幽废死。馀三,郁、硃生、天,皆早夭。诸姬绝将十年,王使善相者视之,皆曰:“非其人。”又使视诸婢媵,有李陵容者,在织坊中,黑而长,人谓之“昆仑”,相者惊曰:“此其人也!”王召之侍寝,生昌明及。己未,立昌明为皇太,生十年矣。以为琅邪王,领会稽国,以奉帝母郑太妃之祀。遗诏:“大司温依周公居摄故事。”又曰:“少可辅者辅之,如不可,君自取之。”侍中王坦之自持诏,于帝前毁之。帝曰:“天下,倘来之运,卿何所嫌!”坦之曰:“天下,宣、元之天下,陛下何得专之!”帝乃使坦之改诏曰:“家国事一禀大司,如诸葛武侯、王丞相故事。”是日,帝崩。

十二月,大司温奏:“废放之人,屏之以远,不可以临黎元。东海王宜依昌邑故事,筑第吴郡。”太后诏曰:“使为庶人,情有不忍,可特封王。”温又奏:“可封海西县侯。”庚寅,封海西县公。

九月,甲寅,追尊故会稽王妃王氏曰顺皇后,尊帝母李氏为淑妃。

◎ 咸安二年壬申,公元三七二年

庾希、庾邈与故青州刺史武沈之遵,聚众夜城,晋陵太守卞眈逾城奔曲阿。希诈称受海西公密旨诛大司温。建康震扰,内外戒严。卞眈发诸县兵二千人击希,希败,闭城自守。温遣东海内史周少孙讨之。秋,七月,壬辰,其城,擒希、邈及其亲党,皆斩之。眈,壶之也。

,二月,秦以清河房旷为尚书左丞,征旷兄默及清河崔逞、燕国韩胤为尚书郎,北平陟、田勰、瑶为著作佐郎,郝略为清河相,皆关东士望,王猛所荐也。瑶,骛之也。

二月,大司温来朝。辛巳,诏吏尚书谢安、侍中王坦之迎于新亭。是时,都下人情恟恟,或云诛王、谢,因移晋室。坦之甚惧,安神不变,曰:“晋祚存亡,决于此行。”温既至,百官拜于侧。温大陈兵卫,延见朝士,有位望者皆战慑失,坦之汗沾衣,倒执手版。安从容就席,坐定,谓温曰:“安闻诸侯有,守在四邻,明公何须后置人邪!”温笑曰:“正自不能不尔。”遂命左右撤之,与安笑语移日。郗超常为温谋主,安与坦之见温,温使超卧帐中听其言。风动帐开,安笑曰:“郗生可谓幕之宾矣。”时天幼弱,外有臣,安与坦之尽忠辅卫,卒安晋室。

秦以河州刺史李辩领兴晋太守,还镇枹罕。徙凉州治金城。张天锡闻秦有兼并之志,大惧,立坛于姑臧南,刑三牲。帅其官属,遥与晋三公盟。遣从事中郎韩博奉表送盟文,并献书于大司温,期以明年夏同大举,会于上邽。是岁,秦益州刺史王统攻陇西鲜卑乞伏司繁于度山,司繁帅骑三万拒统于苑川。统潜袭度山,司繁落五万馀皆降于统;其众闻妻已降秦,不战而溃。司繁无所归,亦诣统降。秦王以司繁为南单于,留之长安;以司繁从叔吐雷为勇士护军,抚其众。

秋,七月,己亥,南郡宣武公桓温薨。初,温疾笃,讽朝廷求九锡,屡使人趣之。谢安、王坦之故缓其事,使袁宏草。宏以示王彪

夏,四月,徙海西公于吴县西柴里,敕吴国内史刁彝防卫,又遣御史顾允监察之。彝,协之也。

尝坐擅起学舍为有司所纠,遣主簿李纂诣长安自理;纂忧惧,卒。问申绍:“谁可使者?”绍曰:“燕尚书郎泰,清辩有胆智,可使也。”先是丞相猛及屡辟泰,泰不起;至是,谓泰曰:“君救人之急,卿不得复辞!”泰乃从命。至长安,丞相猛见之,笑曰:“伯于今乃来,何其迟也!”泰曰:“罪人来就刑,何问迟速!”猛曰:“何谓也?”泰曰:“昔鲁僖公以泮发颂,刘宣王以稷下垂声。今平公开建学,追踪刘、鲁,未闻明诏褒,乃更烦有司举劾。明公阿衡圣朝,惩劝如此,下吏何所逃其罪乎!”猛曰:“是吾过也。”事遂得释。猛因叹曰:“伯岂平所宜吏乎!”言于秦王召见,悦之,问以为治之本,对曰:“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真,未有官得其人而国家不治者也。”曰:“可谓辞简而理博矣。”以为尚书郎。秦固请还州,许之。

猛为相,端拱于上,成官总己于下,军国内外之事,无不由之。猛刚明清肃,善恶著白,放黜尸素,显幽滞,劝课农桑,练习军旅,官必当才,刑必当罪。由是国富兵,战无不克,秦国大治。敕太宏及长乐公丕等曰:“汝事王公,如事我也。”

彭城妖人卢悚自称大祭酒,事之者八百馀家。十一月,遣弟许龙如吴,晨,到海西公门,称太后密诏,奉迎兴复;公初从之,纳保母谏而止。龙曰:“大事垂捷,焉用儿女言乎!”公曰:“我得罪于此,幸蒙宽宥,岂敢妄动!且太后有诏,便应官属来,何独使汝也?汝必为!”因叱左右缚之,龙惧而走。甲午,悚帅众三百人,晨攻广莫门。诈称海西公还,由云龙门突殿,略取武库甲仗,门下吏士骇愕不知所为。游击将军安之闻难,帅众直云龙门,手自奋击;左卫将军殷康,中领军桓秘止车门,与安之并力讨诛之,并党与死者数百人。海西公虑横祸,专饮酒,恣声,有为育,时人怜之。朝廷以其安于屈辱,故不复为虞。

郗超以温故,朝中皆畏事之。谢安尝与左卫将军王坦之共诣超,日旰未得前,坦之去,安曰:“独不能为命忍须臾邪?”

臣光曰:古之人,灭人之国而人悦,何哉?为人除害故也。彼慕容评者,蔽君专政,忌贤疾功,愚暗贪,以丧其国,国亡不死,逃遁见擒。秦王不以为诛首,又从而秩之,是一人而不一国之人也,其失人心多矣。是以施恩于人而人莫之恩,尽诚于人而人莫之诚。卒于功名不遂,容无所,由不得其故也。

夏,代王什翼犍使燕凤贡于秦。

冬,十月,丁卯,葬简文帝于平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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