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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十(6/10)

大,故分之。癸未,分扬州浙东五郡置东扬州,治会稽;分荆、湘、江、豫州之八郡置郢州,治江夏;罢南蛮校尉,迁其营于建康。太傅义恭议使郢州治陵,尚书令何尚之曰:“夏在荆、江之中,正对沔,通接雍、梁,实为津要。由来旧镇,基不易,既有见城,浦大容舫,于事为便。”上从之。既而荆、扬因此虚耗。尚之请复合二州,上不许。

当初,晋朝向南迁移时,曾经把扬州作为京畿,朝廷所需要的布帛粮等等,都由扬州提供。同时,晋朝又把荆州和江州作为重要的军事要镇,全国的队全都聚集在这二州,常派大将驻守。这三个州的人数目,占了长江以南地区人总数的一半。如今,孝武帝嫌这三地的军力、民力过于大,所以打算把它们分割开来。癸未(十八日),在京畿地区扬州分浙江以东五个郡,设立东扬州,治所设在会稽。又从荆州、湘州、江州、豫州中分八个郡,设立郢州,治所设置在江夏。撤销南蛮校尉,将其所属队调回建康。太傅刘义恭打算让郢州州府设在陵,尚书令何尚之说:“夏位于荆州和江州中间,正以着沔,又直接通向雍州和梁州,实在是一个险要的津,它自古以来就是军事重镇,基础稳固,不容易改变,而且,它既有现成的城池,又有很大的港湾,可以停泊很多船只,在此设立州府,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孝武帝批准。不久,荆州和杨州由于这变动而财力消耗很多。尚书令何尚之请求重新恢复这二州原来的辖地,孝武帝不允许。

[12]戊,省录尚书事。上恶宗室盛,不权在臣下;太傅义恭知其指,故请省之。

[12]戊(二十三日),孝武帝下令撤掉录尚书事。他对皇室的力量不断为厌恶,更不想让自己的臣属们把持着大权。太傅刘义恭看准了他的心思,所以请求撤掉。

[13]上使王公、八座与荆州刺史朱之书,令丞相义宣自为计。书未达,庚寅,之江陵,杀之宣,并诛其十六人,及同党蔡超民、从事中郎蔡超、谘议参军颜乐之等。超民兄弟应从诛,何尚之上言:“贼既遁走,一夫可擒。若超民反覆昧利,即当取之,非唯免愆,亦可要不义之赏。而超民曾无此意,微足观过知仁。且为官保全城府,谨守库藏,端坐待缚。今戮及兄弟,则与其馀逆党无异,于事为重。”上乃原之。

[13]孝武帝下令王、公以及八座,给荆州刺史朱之写信,让朱之告诉丞相刘义宣自己裁断。信还没送到,庚寅(二十五日),朱之已经江陵,杀了刘义宣,同时诛杀了刘义宣的十六个儿以及刘义宣的同党竺超民、从事中郎蔡超、谘议参军颜乐之等。竺超民的兄弟在以前就应该在斩首,何尚之上书说:“贼寇刘义宣已经远远逃走,一个人就可以抓获他。如果竺超民是个反复无常、贪图小利的人,那么,他就应该逮捕刘义宣,这样,不但自己可以免于惩,而且,还可以得到不义的封赏。但是,竺超民却并没有这想法,从他的这一过失中,我们足可以看到他的仁义之心。而且,竺超民为朝廷保住了江陵城池,他一直是小心地守江陵的仓库,端坐在那里等待被抓。如果我们今天连他的兄弟也要杀了,同其他叛贼逆党一样对待而无分别,刑罚是过于重了。”于是,孝武帝赦免了竺超民的兄弟。

[14]秋,七月,丙申朔,日有之。

[14]秋季,七月,丙申朔(初一),现日

[15]庚,魏皇弘生;辛丑,大赦,改元兴光。

[15]庚(初五),北魏皇拓跋弘生。辛丑(初六),北魏实行大赦,并把年号改为兴光。

[16]丙辰,大赦。[16]丙辰(二十一日),刘宋实行大赦。

[17]八月,甲戌,魏赵王卒。

[17]八月,甲戌(初十),北魏的赵王拓跋去世。

[18]乙亥,魏主还平城。

[18]乙亥(十一日),北魏国主返回平城。

[19]冬,十一月,戊戌,魏主如中山,遂如信都;十二月,丙,还,幸灵丘,至温泉;庚辰,还平城。

[19]冬季,十一月,戊戌(初五),北魏国主前往中山,顺路又去了信都。十二月,丙(十四日),北魏国主启程返回,经过灵丘,又到了温泉。庚辰(十八日),回到平城。

二年(乙未、455)

二年(乙未,公元455年)

[1],正月,魏车骑大将军乐平王有罪赐死。

[1]季,正月,北魏车骑大将军乐平王拓跋有罪,被命令自杀。

[2]镇北大将军、南兖州刺史沈庆之请老;二月,丙寅,以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庆之固让,表疏数十上,又面自陈,乃至稽颡泣涕。上不能夺,听以始兴公就第,厚加给奉。顷之,上复用庆之,使何尚之往起之。尚之累陈上意,庆之笑曰:“沈公不效何公,往而复返。”尚之惭而止。辛巳,以尚书右仆刘延孙为南兖州刺史。

[2]镇北大将军、南兖州刺史沈庆之请求告老还乡。二月,丙寅(初五),朝廷任命沈庆之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沈庆之决辞让,几十次上奏章,同时,又当孝武帝面自己陈说,言辞恳切,甚至于到了叩哭泣的地步,孝武帝无法改变他的意志,只好让他以始兴公爵的份回到了自己的私宅养老,并优厚地供给他的用度和俸禄。不久,孝武帝想要再次起用沈庆之,就派何尚之前往去劝说。何尚之一次次地反复陈述孝武帝的想法,沈庆之笑着对何尚之说:“沈公不致仿效何公,离开了又再次回去。”何尚之听后,面有愧,也就不再去劝说沈庆之。辛己(二十日),朝廷任命尚书右仆刘延孙为南兖州刺史。

[3]夏,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

[3]夏季,五月,戊戌(初八),朝廷任命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

[4]六月,壬戌,魏改元太安。

[4]六月,壬戌(初二),北魏改年号为太安。

[5]甲,大赦。

[5]甲(初四),刘宋朝下令大赦。

[6]甲申,魏主还平城。

[6]甲申(二十四日),北魏国主返回平城。

[7]秋,七月,癸巳,立皇弟休为山王,休茂为海陵王,休业为鄱王。

[7]秋季,七月,癸巳(初四),孝武帝立皇弟刘休为山王、刘休茂为海陵王、刘休业为鄱王。

[8]丙辰,魏主如河西。

[8]丙辰(二十七日),北魏国主前往河西。

[9]雍州刺史武昌王浑与左右作檄文,自号楚王,改元永光,备置百官,以为戏笑。长史王翼之封呈其手迹。八月,庚申,废浑为庶人,徒始安郡。上遣员外散骑侍郎东海明宝诘责浑,因令自杀,时年十七。

[9]刘宋雍州刺史、武昌王刘浑和其左右侍从们一起写了一份檄文,自己号称楚王,改年号为永光,设立文武百官,以此作为戏笑。长史王翼之把刘浑亲笔写的这一文告,呈报给了朝廷。八月,庚申(初一),孝武帝下令,把刘浑贬为平民,放逐到始安郡。孝武帝又派遣员外散骑侍郎、东海人明宝前去严加盘问斥责刘浑,并因此令他自杀。这一年,刘浑十七岁。

[10]丁亥,魏主还平城。

[10]丁亥(二十八日),北魏国主返回平城。

[11]诏祀郊庙,初设备乐,从前殿中曹郎荀万秋之议也。

[11]孝武帝颁下诏令,要去南郊祭祀。朝廷首次设置规模比较完备的音乐,这一法,是接受了前殿中曹郎荀万秋提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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