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无乡党之法,唯立宗主督护;民多隐冒,三五十家始为一。内秘书令李冲上言:“宜准古法:五家立邻长,五邻立里长,五里立党长,取乡人谨者为之。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夫,党长三夫;三载无过,则升一等。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大率十匹为公调,二匹为调外费,三匹为百官俸。此外复有杂调。民年八十已上,听一不从役。孤独、癃老、笃疾、贫穷不能自存者,三长内迭养之。”书奏,诏百官通议。中书令郑羲等皆以为不可。太尉丕曰:“臣谓此法若行,于公私有益。但方有事之月,校比,民必劳怨。请过今秋,至冬乃遣使者,于事为宜。”冲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不因调时,民徒知立长校之勤,未见均徭省赋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课调之月,令知赋税之均,既识其事,又得其利,行之差易。”群臣多言:“九品差调,为日已久,一旦改法,恐成扰。”文明太后曰:“立三长则课调有常准,苞廕之可,侥幸之人可止,何为不可!”甲戌,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籍。民始皆愁苦,豪者尤不愿。既而课调省费十馀倍,上下安之。三月,丙申,柔然遣使者牟提如魏。时敕勒叛柔然,柔然伏名敦可汗自将讨之,追奔至西漠。魏左仆穆亮等请乘虚击之,中书监闾曰:“秦、汉之世,海内一统,故可远征匈。今南有吴寇,何可舍之虏!”魏主曰:“‘兵者凶,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先帝屡征伐者,以有未宾之虏故也。今朕承太平之业,奈何无故动兵革乎!”厚礼其使者而归之。
九月,辛卯,魏作明堂、辟雍。
二月,己未,立皇弟钅求为晋熙王,铉为河东王。
唐之攻陷钱唐,吴郡诸县令多弃城走。之称帝于钱唐,立太,置百官;遣其将度等攻陷东,杀东太守萧崇之。崇之,太祖族弟也。又遣其将孙泓寇山,至浦江,浃戍主汤休武击破之。上发禁兵数千人,数百匹,东击之。台军至钱唐,之众乌合,畏骑兵,一战而溃,擒斩之,平诸郡县。
戊,以豫章王嶷为大司,章陵王良为司徒,临川王映、卫将军王俭、中军将军王敬则并加开府仪同三司。良启记室范云为郡,上曰:“闻其常相卖,朕不复穷法,当宥之以远。”良曰:“不然。云动相规诲,谏书存。”遂取以奏,凡百馀纸,辞皆切直。上叹息,谓良曰:“不谓云能尔;方使弼汝,何宜守!”文惠太尝东田观获,顾谓众宾曰:“刈此亦殊可观。”众皆唯唯,云独曰:“三时之务,实为长勤。伏愿殿下知稼穑之艰难,无徇一朝之宴逸。”
夏,五月,壬辰,魏主如灵泉池。
,正月,乙未,魏诏:“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无成人孙,旁无期亲者,状以闻。”
己卯,魏文明太后赐皇恂名,大赦。
祐为西兗州刺史,镇台。以郡国虽有学,县、党亦宜有之,乃命县立讲学,党立小学。
癸酉,魏主如灵泉池。戊寅,还。
众至三万。
氐王杨后起卒。丁未,诏以白太守杨集始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集始,文弘之也。后起弟后明为白太守。魏亦以集始为武都王。集始朝于魏,魏以为南秦州刺史。
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弥承为河、凉二州刺史。
闰月,辛酉,以尚书仆王奂为领军将军。
秋,七月,己丑,魏主如灵泉池,遂如方山;己亥,还。
闰月,癸巳,立皇贞为邵陵王,皇孙昭文为临汝公。
十二月,柔然寇魏边。
夏,四月,桓天生复引魏兵据隔城,诏游击将军下邳曹虎督诸军讨之。辅国将军硃公恩将兵蹹伏,遇天生游军,与战,破之,遂围隔城。天生引魏兵步骑万馀人来战,虎奋击,大破之,俘斩二千馀人。明日,攻隔城,斩其襄城太守帛乌祝,复俘斩二千馀人。天生弃平氏城走。陈显达侵魏;甲寅,魏遣豫州刺史拓跋斤将兵拒之。
湘州蛮反,刺史吕安国有疾不能讨;丁亥,以尚书左仆柳世隆为湘州刺史,讨平之。
是岁,柔然真可汗卒,豆仑立,号伏名敦可汗,改元太平。
冬,十一月,魏议定民官依给俸。
,正月,癸亥朔,魏祖朝会,始服衮冕。
初,皇右卫将军响继豫章王嶷;嶷后有,表留为世。响每朝,以车服异于诸王,每拳击车。上闻之,诏车服与皇同。于是有司奏响宜还本。三月,己亥,立响为东王。
六月,辛酉,魏主如方山。
癸卯,魏淮南靖王佗卒。魏主方享宗庙,始荐,闻之,为废祭,临视哀恸。
壬午,柔然寇魏边。
魏南尚书公孙邃、上谷公张儵帅众与桓天生复寇舞,殷公愍击破之;天生还窜荒中。邃,表之孙也。
十二月,柔然伊吾戍主羔帅众三千以城附魏。
魏秘书令祐、丞李彪奏请改《国书》编年为纪、传、表、志,魏主从之。祐,允之从祖弟也。十二月,诏彪与著作朗崔光改修《国书》。光,固之从孙也。
荒人桓天生自称桓玄宗族,与雍、司二州蛮相扇动,据南故城,请兵于魏,将寇。丁酉,诏假丹尹萧景先节,总帅步骑,直指义,司州诸军皆受节度;又假护军将军陈显达节,帅征虏将军僧静等军向宛、叶,雍、司众军皆受显达节度,以讨之。魏光禄大夫咸文公允,历事五帝,三省,五十馀年,未尝有谴;冯太后及魏主甚重之,常命中黄门苏兴寿扶侍。允仁恕简静,虽贵重,情同寒素;执书览,昼夜不去手,诲人以善,恂恂不倦;笃亲念故,无所遗弃。显祖平青、徐,悉徙其望族于代,其人多允之婚媾,离饥寒;允倾家赈施,咸得其所,又随其才行,荐之于朝。议者多以初附间之,允曰:“任贤使能,何有新旧!必若有用,岂可以此抑之!”允素无疾,至是微有不适,犹起居如常,数日而卒,年九十八。赠侍中、司空,赙襚甚厚;魏初以来,存亡蒙赉,皆莫及也。
九月,辛未,魏诏罢起无益之作,人不执机杼者。冬,十月,丁未,又诏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四民造,任之无禁。是时,魏久无事,府藏盈积。诏尽御府衣服珍宝、太官杂、太仆乘、内库弓矢刀钤十分之八,外府衣、缯布、丝纩非供国用者,以其太半班赉百司,下至工、商、皁隶,逮于六镇边戍,畿内鳏、寡、孤、独、贫、癃,皆有差。
◎ 永明五年丁卯,公元四八七年
八月,乙亥,魏给尚书五等爵已上硃衣、玉佩、大小组绶。
魏主问祐曰:“何以止盗?”对曰:“昔宋均立德,猛虎渡河;卓茂行化,蝗不境。况盗贼,人也,苟守宰得人,治化有方,止之易矣。”祐又上疏言:“今之选举,不采识治之优劣,专简年劳之多少,斯非尽才之谓。宜停此薄艺,弃彼朽劳,唯才是举,则官方斯穆。又勋旧之臣,虽年勤可录而才非抚民者,可加之以爵赏,不宜委之以方任,所谓王者可私人以财,不私人以官者也。”帝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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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明六年戊辰,公元四八八年
癸巳,魏南平王浑卒。
魏筑城于醴,陈显达攻之,攻沘。城中将士皆战,镇将韦珍曰:“彼初至气锐,未可与争,且共守,待其力攻疲弊,然后击之。”乃凭城拒战,旬有二日,珍夜开门掩击,显达还。
文度与茹法亮、吕文显皆以谄有于上。文度为外监,专制兵权,领军守虚位而已。法亮为中书通事舍人,权势尤盛。王俭常曰:“我虽有大位,权寄岂及茹公邪!”
柔然伏名敦可汗残暴,其臣侯医垔石洛候数谏止之,且劝其与魏和亲。伏名敦怒,族诛之,由是众离心。八月,柔然寇魏边,魏以尚书陆睿为都督,击柔然,大破之。睿,丽之也。初,车阿伏至罗有落十馀万,役属柔然。伏名敦之侵魏也,阿伏至罗谏,不听。阿伏至罗怒,与从弟穷奇帅落西走,至前西北,自立为王。国人号曰“候娄匐勒”,夏言天也;号穷奇曰“候倍”,夏言太也。二人甚亲睦,分而立,阿伏至罗居北,穷奇居南。伏名敦追击之,屡为阿伏至罗所败,乃引众东徙。
夏,四月,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甲,初以法服、御辇祀西郊。
,正月,丁亥朔,魏主诏定乐章,非雅者除之。
秋,七月,戊戌,魏主如方山。
上以中外谷帛至贱,用尚书右丞江夏李珪之议,上库钱五千万及诸州钱,皆令籴买。
台军乘胜,颇纵抄掠。军还,上闻之,丁酉,收军主前军将军陈天福弃市;左军将军刘明彻免官、削爵,付东冶。天福,上将也,既伏诛,内外莫不震肃。使通事舍人丹刘系宗随军劳,遍至遭贼郡县,百姓被驱者悉无所问。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临太极殿读时令。
九月,壬寅,上如琅邪城讲武。
辛未,魏主如灵泉池;癸酉,还。
辛亥,上耕籍田。
角城戍将张蒲,因大雾乘船清中采樵,潜纳魏兵。戍主皇甫仲贤觉之,帅众拒战于门中,仅能却之。魏步骑三千馀人已至堑外,淮军主王僧庆等引兵救之,魏人乃退。
乙丑,魏主如灵泉池;丁卯,如方山;己巳,还。
是岁,魏改中书学曰国学。分置州郡,凡三十八州,二十五在河南,十三在河北。
甲,魏大赦。
魏夏大旱,代地尤甚;加以疫,民馁死者多。六月,癸未,诏内外之臣极言无隐。齐州刺史韩麒麟上表曰:“古先哲王,储积九稔;逮于中代,亦崇斯业,粟者与斩敌同爵,力田者与孝悌均赏。今京师民庶,不田者多,游之,叁分居二。自承平日久,丰穰积年,竞相矜夸,遂成侈俗。贵富之家,童妾袨服,工商之族,仆隶玉,而农夫阙糟糠,蚕妇乏短褐。故耕者日少,田有荒芜;谷帛罄于府库,宝货盈于市里;衣匮于室,丽服溢于路。饥寒之本,实在于斯。愚谓凡珍异之,皆宜禁断,吉凶之礼,备为格式;劝课农桑,严加赏罚。数年之中,必有盈赡。往年校比贯,租赋轻少。臣所统齐州,租粟才可给俸,略无仓,虽于民为利,而不可长久。脱有戎役,或遭天灾,恐供给之方,无所取济。可减绢布,增益谷租;年丰多积,岁俭赈。所谓私民之谷,寄积于官,官有宿积,则民无荒年矣。”秋,七月,己丑,诏有司开仓赈贷,听民关就。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过给粮廪,所至三长赡养之。
桓天生引魏兵万馀人至沘,陈显达遣僧静等与战于桥,大破之,杀获万计。天生退保沘,僧静围之,不克而还。荒人胡丘生起兵悬瓠以应齐,魏人击破之,丘生来奔。天生又引魏兵寇舞,舞戍主殷公愍拒击破之,杀其副张麒麟,天生被创退走。三月,丁未,以陈显达为雍州刺史。显达据舞城。
◎ 永明四年丙寅,公元四八六年
甲午,魏主还平城。诏复七庙孙及外戚缌麻服已上,赋役无所与。
西陵戍主杜元懿建言:“吴兴无秋,会稽丰登,商旅往来,倍多常岁。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