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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扫除一切腐败者(3/3)

人,在对付贪官污吏和反对他的大臣上,他用的绝不是这几招。

在他实施的刑罚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术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据说最纪录是割三千多刀,把都割完了人还没死。

除此外,还有所谓(顾名思义)、刷洗(用开浇人,然后用铁刷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阉割、挖膝盖等等。

然而在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艺术前,官员们仍然前腐后继,活像一群敢死队,成群结队地走到朱元璋的刑下。

自明朝开国以来,贪污不断,朱元璋杀不尽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到满任,大分都被杀掉了。在当时当官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已经很不错了,完全可以自豪的说一声阿弥陀坲。

朱元璋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这些人饱读诗书,以所谓“朝闻,夕可死”为人生信条,却在当官之后成了“朝获派,夕**”

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但怎么对付这些人他是清楚的,杀!可是杀完一批,又来一批,朱元璋急了,于是他颁布了更严厉的法令:“我想杀贪官污吏,没有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杀掉!”

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官员反倒是越来越少,于是在当时的史料中现了这样一个稽的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为士监生,一年后,杀六人。

似乎这个数字并不多,别急,后面还有:死罪、徒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大家明白了吧,这三百多人一个没漏,再说说这个死罪、徒

什么叫死罪、徒罪办事呢,这可是明朝的一个奇特景观。很多犯罪的人过堂,上到衙门才发现当官的也着镣铐,和自己一模一样,后面还有人监视。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脱脱就是个犯人。

情况的现就是因为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活了,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员。于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死罪、徒罪办事的制度,作方法是,官员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就在官员给伤涂药,估计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牢里突然来了个人,不死活的把受罚官员拉去,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理公务。

想死?便宜了你,活还没完呢!

结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员给下面跪着的犯人判死罪,然后自己再到朱元璋那里去领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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