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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宿敌(3/3)

“呃…”虽然在后世,余生看过贝维斯这个人的资料,知这个大非常自信。六岁的时候就认为自己“有一与众不同的漂亮”,十三岁的时候就决心演员。但是,却不曾料到,这个大自信的近乎于自恋。话说,我这个选角的还一句话都没说呢,怎么就要优先考虑你了…

余生很是无语。而就在他琢磨该如何回应贝维斯时,刚才通报余生其到来的那个店员又敲门来,对余生:“老板,店里又来了个明星,也是找你的!”

不过,这一次,这个店员的脸不再是遇到明星的惊喜,而是一说不清的ai昧。仿佛后世的宅男见到了自己盘中保存已久的情动作片女神一样。

余生问:“哪一个明星?”

“就是演《潜规则》的那个琼克劳馥!”

余生问这个店员:“你告诉她贝维斯也在这里了么?”

“没有!”

“那就请她来吧!”

维斯则大怒:“余,你怎么能请这毫无演技的女人试镜呢?”

余生暗地里翻了个白——贝,话说我请谁试镜跟你没关系好吧…

不过余生也理解贝维斯的愤怒。在黄金时代的好莱坞,贝维斯和琼克劳馥这两个电影星,便如同后世《甄嬛传》中的华妃与皇后,相互之间,斗争得你死我活。其彩程度,远超任何电影。她们两人之间的斗争,算是黄金时代好莱坞最大的八卦看。直到琼克劳馥嫁给百事可乐的总裁,主动退争斗为止。

和贝维斯不同,虽然两个人都是女质的电影星,但是琼克劳馥的情商,明显要一些。琼克劳馥初好莱坞的时候,可是没有得罪过一个人。反而让梅耶等好莱坞大佬很是“快”

琼克劳馥在好莱坞的升职成名之路,几乎完全是依靠她的情商,和女天生的优势。她的家境极为贫寒,并且,由于母亲的混生活,本不知自己的父亲是谁。她娱乐圈,凭借的是自己舞。当然这个“”,即英文中的hot,一般而言,都不是那么正规的东西。所以,有很多人传言,琼克劳馥是依靠舞,甚至是tuo*衣*wu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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