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帝国。第二条,我们要求德意志民族应与其他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废除凡尔条约和圣日尔曼条约。…第十三条,我们要求将一切托拉斯收归国有。第十四条,我们要求分大企业的利。第十五条,我们要求大规模改组养老设施。”
“第十六条,我们要求立即将大百货商店收归国有,廉价租赁给小工商业者,要求国家或各在收购货时特别要照顾一切小工商业者。第十七条,我们要求一适合民族需要的土地改革制度,要求制定一项为了公益而无代价的没收土地的法令,要求废除地租,要求制止一切土地投机活动。…”
“…第二十条,为使一切有能力而又勤奋的德意志人有等教育、并能有机会走上领导岗位的机会,我们要求改革现存的教育制度。一切教育机关的课程设置,必须适应实际生活的需求。儿童一到有理解能力时,即应启发他们的民族观念。我们要求贫寒弟特别优秀者,不论其父母职业及社会关系如何,应享有国家免费教育。”
“第二十一条,国家必须保护母亲和儿童,禁止雇佣童工,制定奖励育运动和行格锻炼的法律,大力支持一切增青年力的团,以提国民的的健康平。…”
真正爪牙毕,是“第三条,我们要求国土和领土(民地)足以养育我们的民族及移植我们的过剩人。”这一条是希特勒发动战争的理由。不过,这个理由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适当。毕竟欧洲的列,哪一个不是通过战争起家的!哪一个不曾和其他邻国有过长时间的战争!英法战争、英德战争、法德战争,狗咬狗,一嘴,谁的底都不那么净。本经不起什么德辩论。
如果德国人不制造大屠杀,只是发动战争,扩张领土的话,那么后世对这场战争的诟病会少很多。如果德国人只是占据了欧洲就心满意足,巩固战果,不西英格兰,不东苏联的话。那么,以德国人对教育的重视、人才的众多,和碾压整个欧洲的军事力量,恐怕后世的世界格局就要改了。
毕竟,德国人和欧洲其他国家的人,不但血缘上有些关系,文化上也密不可分。同化起来很是容易。如果希特勒不冒,那么,德国人仔细经营数十年后,另一形式的欧盟便会现。后世的苏争霸,怕会变成三足鼎立。侵略也会变成所谓的统一。
而第四条“只有德意志同胞,才能取得德意志公民的资格;凡属德意志民族血统,不其职业如何,方能为德意志国民。因此犹太人不能为德意志国民。”和第十八条“我们要求严厉镇压那些危害公共利益的人;对于危险的利贷者、投机者等,不其信仰及族如何,必须以死刑。”
更是针对犹太人所发。因为,那个时代的德国,大分的银行和金机构的掌控者,都是犹太人。而金游戏,则是最容易吞没资产,最容易以胜弱,最容易不劳而获却又洋洋得意的。在金业现后,这个行业便成为凌驾诸多需要资金的行业之上的一个行业。
掌控了一个国家的金命脉,基本上就约等于掌握了一个国家。这自然让非犹太人的德国人不,以至于仇视。所以,《辛德勒的名单》中,才会有这样一个镜——当一个个犹太家在德**人的监视下,默默的收拾细,乘车离开时。街上非犹太族的孩们用石块向犹太人扔去,一个本该天真的小姑娘里充满了仇恨与轻蔑,嘴里大声的喊叫着:“再见,犹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