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时间,才是这群人的主要目的!所以,一切可说可不说的细节,都会被日本人拿来一番文章,审判行的十分缓慢。
不得不说,这群日本人对于形势的判断基本正确,日之间的关系,和苏之间的关系,果然如同其预料般发展。只是其拖延的时间还不够长。所以,这一批战犯,该死的都死定了。而原本预计要审判的第二批和第三批甲级战犯,在一九四七往后,便被麦克阿瑟陆陆续续的放了。
日本人的战略算是成功了一半。
在十一位法官回到法后,由国法官希金士宣布:“经过我们十位法官的一致讨论,认为据法宪章第二条,法官是由盟军最统帅,依据各国政府的推荐而任命的。”
“因此,我们没有权力决定我们之中任何人的任免或者是回避!”
希金士法官说完后,威伯用略带煞气的语调说:“在座的二十八位被告,有罪或者无罪,必须接受本军事法的最后审判!下面,继续认罪传讯!”
“请被告们,对国际军事法检察官,提的起诉书中的有罪指控,行认定!”
第一个被问到的是荒木贞夫,威伯:“被告荒木贞夫,你认为自己有罪还是无罪?”
荒木贞夫事先和律师团通过气,回答:“我请求法批准由我的律师回答!”
威伯拒绝了荒木贞夫的请求,:“法要求你必须亲自回答!”
荒木贞夫非常自信的说:“我无罪!”而荒木贞夫的回答,也基本上为随后其他二十七名战犯奠定了基调。所有的日本战犯都否认自己的罪行,:“我无罪!”
虽然这些日本甲级战犯不会承认自己的罪行,但是,对于国人而言,承认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可以拿这些日本甲级战犯当娃样,杀一儆百。在国人占领日本之前,就没打算将日本完全毁灭。
国人想要的是一块相对繁华有力的民地,一个听话但是健壮的小弟,一个能在国人有需要的时候,冲上去的打手。而不是一个穷得掉的病弱之地。
所以,虽然如今国人还没有和日本人狼狈为。但是,国人主持的这场东京大审判,所要的其实是表演。表演给日本人看,表演给全世界看。
国人不得这场表演的时间长一些才好。要是短时间内便把这些日本全都咔嚓了,又怎么能现国人的公正,又怎么能现其对个人权利的尊重?
因此,即便国人有审和减少日本律师团队的权力,也没有去。只是任由远东国际军事法的审判自然行下去。几十个日本甲级战犯的伪装被艰难的层层剥开,真实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