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废除两国之前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
第七条:中华方面拥有对在华日本人,包括台湾、琉球、澎湖等地区日本人的审判权。据中华法律来判决,审判和定罪由日方来监督。对于无发构成犯罪的日本人,中华方面应以无罪释放,允许其回国。
此时两人形成鲜明的对比,一个弯腰显得很恭敬,另一个笔直一脸的自信,一副从容不迫的样。至此宗离的大名便传遍了大江南北,成为家喻晓的人。田中义一则又一次为日本的耻辱添上一笔。
第一条:中日两国在合约换之日起平息兵戈,恢复和平。
1、从合约互换的次年算起,五年内中华商品不用支付关税,五年后关税只需要付一半。
田中义一拿过宗离签过的一份合约便匆匆离开,此时他已经没有脸面再待在这里。他要第一时间赶回日本,不想再待在这个给了他无尽屈辱的国度。
第八条:在合约互换之日算起三天内,日本方面必须对中华方面公开歉。歉分为广播和面形式,两方式要同时行。此事日方不得以任何借拖延。
1、合约互换后,两国必须在十天内割上述地域。割完成后算起,琉球列岛上的日本民众应在两个月内撤,两个月后中华方面可以对还未撤的日本人行驱赶。同时没收日本民众的非法所得。
中华外长宗离署名盖印。
宗离先是了下自我介绍,便开始宣读这份合约:“《中日上海和平条约》
虽然前来围观的民众看不到签约的情况,但在看到灰溜溜的日本代表离开龙腾酒店时,人群便呼起来。
当宗离站在演讲台上的时候,原本还议论纷纷的人群便安静了下来,拥挤的人群和安静的场面形成鲜明的对比。
看到田中义一的动作,宗离的嘴角些许微笑,这才伸手接过了已经递到面前的两份合约。不远的记者怎么会放过如此jing彩的画面,几乎在同一时间,这个画面便被所有的记者拍下。
当然当中还有不少的秘密协议,只是没有写到里面去而已。(未完待续。。)
日本外务省长官前首相田中义一署名盖印。”
该款分作八次完:第一次两亿元,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六个月内清;第二次一亿元,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清;余款平分六次,递年纳;其法列下:第一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清,第二次于三年内清,第三次于四年内清,第四次于五年内清,第五次于六年内清,第六次于七年内清;其年分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清后,未经完之款应年加每百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将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清,均听中华之便。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三年之内能全数清还,除将已付利息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第四条:台湾、澎湖列岛、琉球群岛回归中华,日本承认中华对上述岛屿的主权,日后不得涉和反悔。
龙腾酒店的门已经摆好了一个演讲台,音响话筒设备也准备就绪。
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2、华人在上述的两个港享受各优待,并且有用外豁免权。日本方面不能随意逮捕伤害在日华人,华人犯罪也需由中华自己审判。
第九条:自本约奉中华最领袖陈绍及日本帝国皇帝陛下批准之后,定于1928年7月15号在上海互换。
第六条:开放神、东京为中华的通商岸。
2、在合约正式互换的一个月内,两国必须派遣各自的官员,重新划定疆界。
第三条:日本应赔付中华八亿元,用于军费和对遇难的军民抚血,对损坏的房屋行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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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同时日本代朝鲜答应租借济州岛给中华,租期五十年,租金十万元,一次付清。
3、不得为难在日为中华军方服务的华人和日本民众。
并没有伸手去接。对此田中义一不得不把合约递过去,两人相对而站,中间隔着桌,田中义一的动作免不了要弯下腰。
前来维持秩序的驻军队在演讲台外围用形成一个隔离带,其他人士兵和jing察合,指挥人群缓缓的汇集过来。
田中义一是离开了,但宗离的节目还没有结束,这次的合约内容,他要向世人正式宣布这次的合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