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她家门前时,她总是冷笑,以叭哒一声大力关上门的方式来讽刺我,而且在她们女人们聚会的时候,把我当成嘲的话柄。她一定不知我很清楚她的行径吧!
就像我前面所说的那样,我们母一也没有危害到她,反而还对她家的生意有贡献。卡达先生曾经拜托我事,我帮他完成了,他很谢我,在路上遇到我的时候,总会举起手来,和我打招呼。妈妈是卡达先生的重要客人。在我家还算有钱的时候,也曾经协助过卡达先生,让他的生意日渐茁壮。这些事她都不知。总之,她是个恶劣无礼,不知廉耻的女人。我还知她曾在瑞典当过女,为了不想让人知她的过去,所以来到这里之后,就很快加那些怨恨我妈妈的女人中,并且率先嘲笑我,好表示她对那些女人的忠诚。
我把佩琪的放在船上,让大象驮着她那被撕裂下来的双脚,把她的双手放在士里。佩琪从前是个漂亮的女人,所以能够欺骗有钱的老男人,村里有很多男人曾经对她纤细的脚,和白皙的手指,怀抱着憧憬。
十二月五日
我已经厌烦破坏了。但是,还有一个该死的女人,我只好又动手了。这个女人是琳达·史汪森。我什么也没有,只是把她杀了,然后把她的尸放在林伯格广场的中央。这当然是因为林伯格广场的缩写也是L·S的关系。
这些女人本来都不会有事的,但我让她们成为我与神相遇的纪念品。如果我一直被关在神医院里的话,当然的,就永远也没有人会给她们责罚了。
F
现在我什么都明白了。为什么我会画图?为什么我会有未来的记忆?雾的世界中,人们的视力等于零,我在让我自己完全浮躁的记忆中,迷迷糊糊地杀死了很多人。我只知我杀人了,至于我是怎么杀人的,我已没有觉了。我现在只觉得很痛快。
我寻找我的记忆,思绪像在雾中、在森林徘徊犹豫一样,我很清楚地知我杀人了,但杀人的觉却不很明确。不过,即使这样,我的心情还是豁然开朗了。我全想起来了,我觉醒了。我是杀人者,我是奉耶和华之名杀人的杀人者。
这本笔记和我所画的画一样,都是来自未来。我终于明白了。以前因为不明白,所以觉得很多事情不合理。不过,现在那些都不重要了,因为我来自未来,我所的事都放在未来,我只是抱着那些事情的记忆,来到过去的世界罢了。
这本笔记簿就是证据。毫无疑问的,这是我的笔迹。我记得写这本笔记簿的时候,也知写下来的东西都是事实。杀死那些可恶至极,害死我妈妈的女人时,我所获得的快,我也记得很清楚。所以这是未来我要写的,因为我现在才来这里。笔记簿追赶着来到过去的我,也来到了这里。
我暂时恍惚了一会儿,然后把笔记簿放回屉里,再沟中,让金属板恢复原来关闭起来的样,爬狭窄的隧中。我不觉得喜,也不觉得绝望,我只觉得情绪激动。我让手电筒的光线照着前方,专心地在隧里爬行。
来到隧中比较宽的地段后,我穿上外,再继续四肢着地地爬到。一到,我就移动石,再爬城堡的地下,又移动石,再把石盖回去。
我把手电筒收外的袋,走到通往地下的中。已经是黄昏的时间了。天空没有下雪,但是空气却更加寒冷。有一边的雪被夕染成了黄。
一走城堡,就看见一大群的像乌鸦一样警察堵在我的前方。警察的后面也围了很多人。看来他们是在等我。大概是我城堡时被人看到了。
“打扰了。”一名警察非常客气的说。警察后面还有数辆引擎尚未熄火的警车,白的蒸气不断地从排气冒来。
“这里发生重大的案件,所以我们现在于非常警戒的状态。你不是村里的人吧?”
我说我不是。警察立刻说:“那么,能请你到葛利夏警局回答一些问题。”
“不能在这里问吗?”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