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凶手作案动机的重要信息。因为它总能很好地反映凶手潜在的人格、生活类型和经历,能够在犯罪人、被害人、现场三者的互动中找到相应的证据。
毫无疑问,凶手在作案的过程中,对于犯案数字的心安排,显然不是一巧合的结果。在没有掌握更多的事实情况之前,对于数字,只能将其理解为一挑衅。而凶手在四起案件中的其他一些特殊行为,能否被视为是一标记行为呢?
从表面上来看,这些行为似乎备标记行为的特征:第一起案件中将被害人王倩肢解,将曲伟双手斩断并移尸育场;第三起案件中将手中有陶片的被害人金巧送回,并附上拍摄了死者下的录像带;第四起案件中将被害人辛婷婷的剥掉。这些行为显然都需要凶手付额外的时间、耐心、技能以及风险,这已经远远超了逃避侦查的需要,而是为了使凶手自己获得某满足。
然而,这正是最让方木到困惑的分。因为上述看起来特征明显的标记行为,既无法表明犯罪人持续幻想的升级或变化,也并没有在持续的案件中保持稳定。换句话来说,现有的所谓“标志行为”无法充分反映凶手的人格和心理特征。
第一起案件中,凶手对王倩行了侵犯,然后将其肢解,照乔老师的说法,凶手将其拼回人形是于对死者“重新塑造”的渴望。杀死曲伟并斩断其双手是于嫉妒的内在动因。然而现有的侦察结果证明“情杀”的思路是错误的。而现场发现的注更是无法解释。
第二起案件中,死者是40余岁的中年妇女,无侵犯情节,犯罪的特征并不明显。让人迷惑不解的情漫画书被方木认为是于羞辱死者的动机。现有的结果同样不能证明这一。
第三起案件中,死者遭到凶手待致死,录像带和陶片都表现凶手的心理异常。也反映凶手对女烈的支。
第四起案件中,死者被剥,边的塑料模特则表现凶手有异装癖的倾向。虽然在心理学角度来看,异装癖会引发待倾向。但是很少听说有待者会转变为异装癖,更难想象一个人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一个待狂转变成一个异装癖。
如果说这是一个人格分裂者的话,那他分裂的就不是二重、三重的问题,很可能是多重。
也许他早晨起床,自己都不知此刻属于哪个人格。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有个想法,”一直在一旁懒洋洋地坐着的邰伟开了“相信你也察觉到了,每一起案件中都有无法解释的特征,似乎都与当起案件毫无关联。第一起案件中在死者的注;第二起案件的情漫画书;第四起案件的CD。这似乎都在暗示下一个死者特征和作案手法。”
“哦,你说说看。”
邰伟来了神“其实当我得知在第一个现场发现注之后,我就有这觉。”他目光炯炯的看着方木“第二个案件中,死者死于医院。这是巧合么?而且,在死者的包里发现的情漫画书中,有大量的待描写。而第三起案件中的死者,恰恰被待致死。”
邰伟作了个劈开的手势。
“我觉得,每一起案件都可以一分为二来看待。每一个看似与案件无关的证,其实是在提示下一起案件的特征。”
方木没有搭腔,其实,这想法他也有。邰伟没有提及第三起案件中的陶片。而对于陶片及其作者的背景资料,方木已经掌握了不少。那个陶制瓶的作者葛瑞森·派瑞是个异装癖者。而在第四起案件中,凶手将死者的披在男塑料模特上,正是表达了凶手变成另一别的渴望。
如果这假设成立,摆在面前的就有两个问题:一、凶手的动机?二、第四起案件中的CD又在暗示什么?
方木疲惫地太,对于这样一个神极度混的人,猜测他脑里的想法,难度可想而知。
“不怎么说,我觉得下一个被害人还会在这个学校里,而且…”
“而且会和5有关。”邰伟沉着脸替他把话说完。
要不要告诫这个校园里的所有人远离与5有关的事?两个人茫然的环顾着边来来往往的人,那些脸上带着甜微笑,对生活充满好憧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