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完全没有吃醋的意思,看到她,我就想起事件发生时也在现场的一个朋友,所以对她也敬而远之。她就是负责保育的奥井老师。
师资讯打印机的用法。只是帮忙打印了几页纸,休息日她就拿着亲手的糕去拜访田边老师。看着兴兴地邀请她屋的田边老师,我才恍然意识到所谓“撒”原来如此简单。
通过的力量动摇了世间的舆论,真了不起。
田边老师喝了大量安眠药,被送到医院,第二天,奥井老师给某版社打电话,说我当时的行动似乎有夸张,当天在某网络周刊的网页上登载了这则新闻。
我不想过多地对你们说明事情真相,因为没有意义。接下来我要说的事情各位就当是针对你们当中的某一个人。
原本是英雄的我从这天之后就沦为杀人犯。
也许有好心的刑警会听我把话说完,如果是那样,我只申明一。
在座各位不要说不知这回事。
大家认为我是毫无来由地杀害了一个摇摇晃晃走过来的弱有病的少年吗?
于这样的原因才召开了今天的临时家长会,我现在站在这个台上,但我遭受如此谴责,难是因为你们的孩没有被杀害吗?
对各位来说,现新的谴责对象,是不是反而更兴奋呢?本来是各位把田边老师向死胡同,如今却表示怜悯和同情。好像田边老师落到这份上是我的,并把事发之前自家孩的无能表现归罪于我,说什么孩变得不说话了,孩的注意力不集中了,你们这么是不是令平日的压力得以释放了呢?当有家长要求我赔偿带血的浴巾时,我惊得无话可说。
事情发生后,罪犯刺中了自己,掉泳池。这情况一般认为算不上正当防卫,可是,我运气不好,那人的父亲位权重,看来不久就会针对我下达逮捕令。
麻女士,再次谢谢您专程远而来。
是不是等四五个人被杀害更好些呢?是不是像胆小鬼同事那样装作被撞泳池,对孩们遭受坏人袭击视若无睹更好些呢?或者我和那个男一起死掉大家才会满意呢?
周刊的网页上写的是“每一次探脑袋”而实际上我只踢了一下那人的。审判的时候,一定会被问及那一踢是否有杀人意图。照陪审制度,也许在座各位会有人当选,参加陪审,一想到这,我就不寒而栗。
关掉泳池后,我上打内线电话到教师办公室说:“凶犯闯游泳馆,有人受伤,赶叫救护车。”最先跑过来的不是力壮的男老师,而是玩娃娃般的奥井老师。比起嫌疑人,伤者在她听来更重要。或许力壮的男老师们想着要和嫌疑人搏斗,去准备武了。
要是不救你们的孩就好了。
为了保护孩们的安全,勇敢地扑向罪犯,一度被视为英雄的女教师,真的有必要夺去罪犯的生命吗?尽孩们已经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大负重伤的男每一次从泳池探脑袋,女老师就劈踢过去,宛若踢足球一般,把他泳池底,直到他再也浮不上来。被罪犯撞到,因伤痛无法从泳池爬上来的男老师在化作血海的泳池中目睹了地狱般的一幕。那么,到底是谁使得男老师失去重新踏上讲台的勇气呢?这是大家听到的说法。
开除杀人犯教师!应该在大家面前下跪谢罪!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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