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来的时候,看到这个男人脸上那可怕的伤疤,侍在端并没有把他划好人的行列,随时准备着奋起一击,把歹徒搏倒在地呢。这样一个人看上去很是犷的男人,留在这里居然是为了等他的妻!这是怎样一情!
“山是什么味?”侍在端接着问。
那人找了两样药,递给了侍在端,又拿过一个瓷碗,倒了半碗开。
“哪那么客气啊。我姓海,叫海西。看你这么年轻,你叫我海大哥好了。”
每次去县城,我都会带些药回来,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有个疼脑的没药可不行。”这个刀疤脸似乎很健谈,侍在端估计是因为长期一个人生活的原因,他说话时有些抻不直,听上去有儿大。
看着灯光下肖楠安静的脸,侍在端品味着海西说的话。此前,他并不理解肖楠,为何一个女人对登山如此执着,现在他明白了,这也是一快——没人比人更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搬去?我不想。村里也有不少人劝过我,让我别在这里等了。可我总想,我不能让娜珍一个人留在这里,她太孤单了。”
“山有山味,有味。你的女人看来跟我的娜珍一样,是个见山就要征服的人。很少有女人喜登山了!”
海西是个好人。他或许应该过上更好的生活。
他的妻,那个叫娜珍的女人,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因为有一个男人,可以在这里守着她的灵魂,可以孤独地守候在她生命消失的地方。
“你的上没有山的味。海哥我看你就是个生意人,而且是个很厉害的生意人!”
“谢谢老兄了。您怎么一个人住这儿?”侍在端打量着简陋的屋,不解地问。
侍在端更加惊讶,看来这海西还真是异人呢。
侍在端摇了摇,不禁有些奇怪,这海大哥怎么知他不是登山的?他怎么不说那韩队长和李思正不是登山的,而偏偏说自己不是?
“唉——”男人叹息一声,说“你以为我是个傻?五年了,我的娜珍还没回来,我知她已经不在了。可是在那里等她,已经成了习惯,我不想再下去了。这房是我祖上留下来的,娜珍活着的时候,我们俩就喜来这里。这里的哪个地方,我都可以看到娜珍的影。”
“大哥,那多谢你了!请问大哥怎么称呼?”侍在端可不想个忘恩负义之人,他心里早已有了打算,肖楠救下来以后,他就会在第一时间来这儿表示谢。
“海大哥!”侍在端赶叫了一声,这件事又让他长了记——千万不能以貌取人。单凭相貌,海西能把所有人吓个跟;可那颗心,却是极少见的赤之心。
侍在端角了。在荒凉的木孜塔塔峰,有这样一个痴情的犷汉,守着一个已经消逝的生命“人生自是多情痴”,那些文学作品中的情痴形象,跟海西大哥相比,太缺乏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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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哥,你怎么看来的?”
“五年了。大哥,你觉得她还会回来吗?”侍在端动情了,把肖楠搂怀里,额抵着她的额,问。
“我老婆也是个喜登山的,给人当向导,五年前上了这山就没再下来,我在这里等她!”这个男人的话,震到了屋里所有的人。
“兄弟,看你对你女人真够好的。你不是登山的吧?”海大哥又问。
“海大哥,你没想过要从这里搬去吗?”侍在端看着还在拨炉火的海西,轻声问。
“我们在这儿休息一会儿,上就发。大哥,这里距最近的医院有多远?”
“你女人病得重的。这会不会落下残疾啊?”
“这个啊。平时我去一趟乡里的卫生院,得走多半天吧。如果你们着急的话,就把我的骑走吧。我只有这一匹,平时我不舍得骑。这脾气可能有儿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