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她转过来,那一转就动人得让我差又忘了台词。可是我没忘,只是差忘,于是我说:
隆基哥被大家不解地盯了很久,这觉就象被枪指着,枪上还安着一支噌一声就刮死人的刀,那刀,比匕首吓人多了。当时的尴尬与当时舞台上的景非常格格不。
还小,隆基哥也小,我更小。隆基哥姑妈的程度比我,大家都认为我是个不懂情的人,我是傻。
现在我记起了,枪是我死后很多年发明的。所以隆基哥只是知那是寒气人的光,尚不能跟枪联系到一起,可能就没有我想的恐怖了。
然后我在沙上写上面这句话。
一个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给他的一个事实。
姑妈只看了我一。很慈祥的一,就没理我了。
“姑妈。”
“他妈的,知你还说!”
首先我是为什么傻,因为就从一篇叫《我与地坛》的东西知,《我与地坛》跟枪一样也是我死后无数年后发明的。那里写:
但是他却忘了当时会场有好多人,他爹都在,我爹也在。姑妈也在,可是姑妈没听见,她在谢幕,那最后一个动作持续了很久。
我认为这是成功的。因为当时没人骂我,那就是大的成功了。我一次印象中获得成功,而且还是大,我真是太成功了。
姑妈甩着红的衣服走了。
我仔细思考了一会,觉得一句话要是我说的,那没有权威,就很难让人相信,因为我是傻,还反而被人鄙视。我要是去模仿人家有权威的专家,那多少会取得信任。吃一位红演员吃过的玉米总是一殊荣。
“恩?”我充满自信地说:“姑妈得实在是极了!”
那么我为什么被人鄙视呢,《我与地坛》继续说:“上帝在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降临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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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直无语。我不到尴尬,只是有了一未成熟的成就。
“姑妈得实在是极了!”
对了,我还记得隆基哥的,他说,却只是对我说,因为我让他到安全。
这是审的问题。
隆基哥长大后,也就是到现在那熊样,是十八九岁的样。岁数我忘了,只是记得他到那么青的时期居然长一熊样,长熊样不怪你,可长得是猫熊还是狗熊还是北极熊到现在我都没分清。实在是太别扭了。
我忘了。其实隆基哥刚才不是说这话,是另一句。我忘了它怎么说的了。我努力回忆一下。我终于想起来了,姑妈却要走了。我叫住姑妈。
可是历史书上说,李隆基是一位俊秀的青年…
我想啊想的,最后还是明白了一件事:我正站在隆基哥的旁边。
《我与地坛》说:“这么想我就安心多了。”
她说:“隆基,好看吗?”
“姑妈得实在是极了!”
我说:“姑妈。”
隆基哥呵斥:“你胡说!姑妈的是我!”
姑妈突然来了,大家的目光嗖地一声就闪开了。隆基哥应该有被刮的觉。
我就说:“姑妈得实在太好啦!”
我就想,上帝在给我这个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那结果就是被人鄙视,所以不被人鄙视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因为永远也没有不被人鄙视的季节。
可是我信我审光有步的,我从不认为杨玉环,杨玉环也现在我死后多年。那时侯大家都说她,我看她缠觉得不,这个观跟20世纪的往后的人一致,他们都不人。
可是这会儿隆基哥顾着讨好姑妈没跟我说话。倒是我亲的爹骂我了:“重茂,你什么嘴?”
成功的那天晚上,我想我为什么是傻以及傻为什么被人鄙视的问题。其实我一直不敢想的,但成功给了我很大的动力。于是我想了:
我站在地上,地上是溜溜的石板路,是青的,跟隆基哥的衣服差不多颜。不是石板的地方就是泥地,活象沼泽。沼泽多啊,姑妈要是在那儿舞着就陷下去了,一个舞神。即使这不是沼泽,是泥地,那也有沼泽,可
我听了他这话就心里塌实了,知我没错事儿,他说姑妈他,我说的是我姑妈,这俩不冲突。于是我说:“我知。”
我就想:一个人,变傻了,这就不再是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给他的一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