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旅馆,我打了一个盹。晚饭后,我看完报,决定喝第二杯酒。我往酒杯里倒了两、三盎司波本酒并一饮而尽。我坐下,想再看一会儿报纸,但总是不能集中神。我想再喝一杯酒,但又提醒自己当天的两杯已经喝完。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我早晨喝酒已是十二小时之前,这比我前一天晚上喝过后到今早那杯之间的时间还长。所以,早晨那杯酒早已从我内散去,或许不该算作今天定额中的一分。这意味着睡觉前我有权再喝一杯。我很兴自己能够悟到这一,决定好好喝上一杯以犒赏自己的察力。
我在波莉酒吧喝了可乐。在第九大一个叫“小孩手”的同恋酒吧喝了一杯姜汽。有些顾客看来有些熟,我想他们下午可能也参加了格林威治村的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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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家分享我的秘密,但我能想象得他们的反应。会心的表情,会心的笑。清醒者自以为是的样。此外,能控制酒量并不意味着我就应向他人推荐这方法。
我满满地倒上一杯酒,酒面离杯不到半寸,然后细细品尝,拿着酒坐在椅中的样就像俊男广告里的模特。
往市区方向再走一个街区,我又有所发现。现在我已经一连几天成功控制酒量,此前我整整一周滴酒未沾,那不是一个证明吗。妈的,如果我能将自己的饮酒量控制在一天两杯,那就证明我没必要把自己的饮酒量限制在两杯。我过去存在酗酒问题,我无法否认这一,但显然我已经超越了人生的那一阶段。
上床前,我喝了两杯。几乎没有觉,但星期天早晨醒来我觉得有,于是慷慨地给自己了一杯醒脑酒,来开始新的一天。效果不错。
所以,尽我不需要再喝酒,但如果我想,我当然可以再喝上一杯。而且如果我确实想再来一杯,那嘛不喝呢?
我很理智,知重要的是饮酒的杯数,而不是每杯的量,然后又突然想到我欺骗了自己。我的第一杯酒——如果算是第一杯酒的话——没有几滴。某意义上说,我还亏欠自己大约四盎司的波本酒。
我倒了估计四盎司的酒,一了。我愉快地注意到,酒对我并没特别影响。我当然没醉。事实上,长久以来我的觉从未如此好过。老实说,好得都让我无法待在房中。我要去,找一个适宜的地方,喝杯可乐或咖啡。不喝酒,因为首先我不想再喝,同样重要的是,我已经把今天的两杯喝完了。
那是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
我走酒吧,要了双份波本,不加冰。我记得酒保有个闪亮的光,还记得他给我倒酒,也记得我举起了酒杯。
看完报纸,我查了一下聚会记录,发现下午在格林威治村有一个聚会。我乘地铁到那里。聚会者几乎都是同恋者。休息时我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