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于他来说,实在是个意外之喜!这样的话,他就不用那么为难,那么难过了!
一个是他的亲生母亲,是生他养他的长辈,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抛弃的,也不能对她咋样的。一个是他一心一意着的心上人,他也是无论如何,都舍不得去伤害半分的。
如今,两个女人如此的和睦,他如何能不开心,如何能不激动?此时此刻的他,忽然之间就觉得,自己仿佛是这世上最幸福的男人了!
转,一个月过去了。端王把留在余哲边的影侍卫撤走了,立也回到了王府。
珍儿在余老夫人和余氏共同的关下,长得非常的好,白白胖胖的,骨也非常的好。
满了一个月,要在余府摆满月酒了,余老夫人就带着珍儿,还有余晗,一起回到了余府。
此时才余府,被彻底的清理了一番,扫去了李氏留下来的一切的痕迹。李氏从娘家带过来的人,以及被她收买了的人,全都被打发走了。
紫苏送了两个十三岁左右的少年给余晗,接送余晗上学和放学,其余时间就在余府充当护院。这两个人都是沈来辉的弟,是被他用心的指过的,跟随在他的边一年,武功还可以,一人对付十来个地痞*不是什么问题。
这两个人是紫苏在两年前买的孤儿,都是再淳朴不过的农家弟,健康,在武学方面有些天赋。这两年,一直跟随在沈来辉的边,跟他学习武术以及人的理。
这样的人,一共有六个。给了余晗两个,也给了上官毅两个。余下两个,一个给了上官沐风,一个给了余哲。
李家的人并没有死心,表面上虽然很怕端王,但是暗地里李夫人还是一直不甘心。想方设法的,想要把珍儿抢走,以此来拿余哲,让他答应娶她的二女儿李云歌。
幸好,紫苏送给余晗的两个护院给力,他们在护送了余晗去书院之后,就立刻回到余府,保护老夫人和小小。如此,李夫人才一次次的失算了,并没能得手。
紫苏很是厌倦,就对端王:“李家的人这么讨厌,你想个办法,让李家的人离开京城吧!也不要都赶走,就把李长歌的父亲和大哥调京城,去远一的地方上任就好了!这样的话,李夫人自然是会跟去了,只要李夫人走了,我相信其他的人,没有谁会这么疯狂!”
端王:“把李长歌的父亲大哥和弟弟,全都派外任吧!不然的话,李云歌未必会离开京城,或许会跟着她最小的哥哥留在京城。这个女人也不可小觑,若是让她找到机会,给你舅舅下药,然后生米煮成熟饭,那可就糟糕了!”
以余哲的为人秉,若是他玷污了李云歌的清白,无论如何,他都会娶李云歌为妻的。如此的话,他这辈,就等于完了。因为,他是绝对不会喜上李云歌的,搞不好一辈都不会再碰李云歌一下。而李云歌,一看就不是个省心的,或许比她的大还更加的不靠谱。
这样的话,他这辈,注定会是个悲剧。
紫苏仔细一想,脸都不禁发白了:“好,就听你的,把这家人全都京城!越远越好,最好可以离京城三千里,能去东北苦寒之地就更加好了!”
端王:“行,没有问题,就让李长歌的大哥去东北吧!她的父亲年纪大了,就让他一个稍微好一的地方,让他在那里带上五六年吧!”
过了几天,端王就告诉她:“李长歌的大哥几天后就要去东北赴任,她的大哥和弟弟,也都去了离京城三千里以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