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媒齐刷刷地叹的另外一就是:唐焕这个波ss,对维·博伊斯足够信任,甚至不惜“英明神武”的多年光辉形象,接受对方所建议的“回避策略”装傻充愣地一问三不知。
像这样林林总总的辩论焦,实在太多了。
毫不夸张地说,利合众国诉哲儒件公司垄断案相当于一个哲学问题,即使胜负结果未,但仍然发人省,值得好好讨论。
首先,这些媒几乎异同声地认为:哲儒件公司用对了人,即不惜重金,聘请来了维·博伊斯,担任哲儒件公司律师团的首席律师。
就拿昨天哥比亚特区联巡回上诉法院的上来讲,司法一方频频放大招,但就是无法有效击中目标,使得乔尔·克莱因的表现,看起来有幼稚可笑。
…
这样一位明的委托人,和一位老辣的律师,默契地合起来,防守得简直泼不。
再如,关于垄断者最被人恶痛绝的不思取、没有创新、只顾着赚取额利等等通病,哲儒件公司更是理直气壮地反驳:自己是最富创新的科技企业,仅仅是在作系统方面,便通过在人化作界面上的益求,让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毫无障碍地使用上了计算机。
国总统比尔·克林顿那个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的“拉链门”打酱油者只是津津乐其桃内幕和德审判,但实质上的战场,却是有否撒谎妨碍司法。
当天晚上全娱乐完了首富先生的“萌萌哒”之后,转过天来,主报纸纷纷推自己对利合众国诉哲儒件公司垄断案的严肃报,而这才是外界真正权威的观察成果。
与此类似,对于利合众国诉哲儒件公司垄断案,吃瓜群众也就是咋呼一下,哲儒件公司利用垄断地位,了多少罪恶滔天,而自己却只能羡慕嫉妒恨地看着的事情的平。
要知,维·博伊斯以前可是为联政~府提供关于反垄断的法律服务,其资历甚至可以追溯到一九七零年代末,司法起诉ibm垄断的事件。
模仿秘书的人再次提醒:“老板,您看的是全球范围内统计的富豪榜,国富豪榜在这里呢。”
相比于司法和哲儒件公司的垄
在对双方博弈过程当中策略、方式等等,诸如此类地一番品评后,便是关于利合众国诉哲儒件公司垄断案的各抒己见、谈阔论了。
模仿慈善机构的人,对模仿唐焕的主持人,激地说:“唐,多谢您的捐赠。”
在这个基本上,哲儒件公司决不承认自己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主持人毫不在意地问:“怎么样,那笔一百万元的捐款,还够用吧?”
模仿慈善机构的人,连连回答:“算上您后来又捐赠的500万元,足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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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东西的本质神,是要制止垄断者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再如,围绕第二条的场景:
…
英们的见解自然不能是于表面地看闹,而应该是透过现象抓本质。
不难想象,维·博伊斯对联政~府行反垄断调查时的思维方式、心理状态、行为惯等等特,了如指掌,形容为“内鬼”也不为过,而可以在为哲儒件公司服务过程中,针锋相对地采取最直接有效的应对措施。
比如,关于司法所认定的一项罪名,哲儒件公司通过在作系统中集成包括浏览、媒播放在内的一系列免费程序,挤垮了竞争对手,哲儒件公司辩解为:这是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产品功能增,并列一个详细的表格,对比消费者直接使用作系统自带的功能,和额外单独购买一个第三方程序的成本差距。
首先,国司法和20个联州,起诉哲儒件公司垄断的依据,是一八九零年通过的《谢尔曼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