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令严肃,帝每遣戍卒,必谕之曰:“汝辈谨奉法,我犹贷汝,郭杀汝矣。”尝有军校诬讼不法事,帝诘知其情,送,令杀之。会北汉来寇,语其人曰:“汝敢论吾,信有胆气。令贳汝罪,汝能掩杀敌兵,当即荐汝。”其人踊跃赴战,大捷,其事送之于朝,请赏以官,帝曰:“尔诬害我忠良,此才可赎罪耳。”命以其人还之。复请曰:“使臣失信,则不能用人矣。”帝乃从之。
十二月,乙未,昭义节度使李继勋奏败北汉军千馀人,斩首百馀级,获辽州刺史傅廷彦弟勋以献。
代州刺史折仁理,党项蕃之大姓也,世居河西,帝以其有捍边功,召令见,复命归领剌史如故。
周广顺初,镇州诸县,十取才勇者一人为弓箭手,馀九资以甲刍粮。是岁,诏释之,凡一千四百人。
始置藏冰务,常以孟夏命官用币,以黑牲祭玄冥之神,乃开冰,祭于太庙。
初,南汉女巫樊胡,自言玉皇降其,因宦者陈延寿以见其主鋹。鋹于内殿设幄帐,陈宝,胡冠远游,衣紫袍,坐帐中宣祸福,呼鋹为太皇帝,国事皆决于胡,内太师龚澄枢、女侍中卢琼仙等附之。是岁,芝菌生中,野兽寝门,苑中羊吐珠,井旁石自起,行百馀步乃仆;胡以为符瑞,讽群臣贺。
○太祖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建隆三年(辽应历十二年)
,正月,庚申朔,以丧不受朝贺。
己巳,命淮南官吏发仓廪以赈饥民。初,郎中沈义使吴越归,言:“扬、泗饥民多死。郡中军储尚百馀万,可贷民,至秋,乃收新粟。”沮之者曰:“若岁荐饥,将无所取偿,孰执其咎?”帝以诘义,对曰:“国家以廪粟济民,自宜召和气,立致丰稔,宁复忧旱邪!”帝悦,故有是命。
甲戌,广皇城,命有司画洛殿,图修治。
令诸州长吏劝农课桑。自后岁首必下此诏。
诏州县不得役侨居民。
癸未,幸国监。
丁亥,以监察御史刘湛为膳郎中。湛榷茶蕲,岁增倍,迁拜越级,非旧典也。
辽诸王多坐事系狱,辽主以御史大夫萧护斯有才,诏穷治,称旨。二月,己丑朔,迁护斯为北院枢密使,赐对衣、鞍,仍命世预宰相选。护斯辞曰:“臣孙贤否未可知,得一客省使足矣。”从之,辽主嗜酒,用刑多滥,护斯居要地,龂龂自保,未尝一言匡救,议者以是少之。
庚寅,令:“翰林学士、文班常参官曾任幕职、州县者,各举堪为宾佐、令录者一人;异时贪浊畏懦、职事旷废者,举主坐之。”
甲午,诏:“翰林学士、文班常参官每五日内殿起居,以次转对,并须指陈时政得失,朝廷急务,刑狱冤滥,百姓疾苦,不得将闲慢事应诏。关急切者许非时上章,无以讳为惧。”
己亥,更定窃盗律,赃满五千足陌者乃死。
蜀主以秦王玄喆为皇太,令起居、前导者皆呼殿下,毋得斥言太;宰相成都李昊疏其不可,乃止。
壬寅,帝谓侍臣曰:“朕武臣尽令读书,俾知为治之。”左右皆莫对。
丁未,诏:“宰相、枢密使带平章事兼侍中、中书令、节度使者纳礼钱,宰相、枢密使三百千,籓镇五百千,充中书门下公用。”依唐制也。
甲寅,北汉侵潞、晋二州,守将击走之。
丙辰,幸国监;遂幸迎苑,宴从官。
三月,戊午朔,控鹤右厢都指挥使浚仪尹勋,隶许州为教练使。勋督浚五丈渠,陈留丁夫夜溃,勋擅斩其队长十馀人,又追获亡者七十馀人,皆馘其左耳。有诣阙伸冤者,兵尚书京兆李涛,卧病家居,力疾草奏,乞斩勋以谢百姓。涛家人曰:“公久病,宜自。朝廷事,姑置之。”涛愤然曰:“死者人之常,吾岂能免!但我掌兵柄,军校无辜杀人,岂得不论!”帝览其奏,嘉之,然念勋忠勇,止薄责焉。
甲,诏沂州民饥,赐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