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允阮逸上《钟律制议》并图三卷,诏送秘阁。
延州之役,郭遵以西路都巡检使属刘平麾下,既与贼遇,驰阵,杀伤数十人。贼骁将杨言当遵,遵挥铁杵破其脑,两军皆大呼,复持铁枪,所向披靡。会黄德和引兵先溃去,贼战益急,遵奋击,期必死,军稍却,即覆以殿,又持大槊横突之。贼知不可敌,使人持弮索立迎遵,辄为遵所断;因纵使,攒兵注之,中,宛仆地。被杀。于是特赠遵果州团练使。遵,开封人也。
丙,大风昼冥,经刻乃复。是夜,有黑气长数丈见东南。丁丑,罢大宴,申诏中外言阙政。先是改元,诏求直言,群下无言者故也。
戊寅,知枢密院事王鬷、陈执中、同知枢密院事张观并罢;鬷知河南府,执中知青州,观知相州。元昊叛,帝数问边计,不能对。及刘平、石元孙等败,议刺乡兵,久不决。帝不悦,宰臣张士逊言:“军旅之事,枢密院当任其咎。”于是三人同日罢。
以三司使晏殊、知河南府宋绶并知枢密院事,驸都尉王贻永同知枢密院事。殊在三司,请罢内臣监兵,不以阵图授诸将,及募弓箭手教之,以备战斗。又请中长助边费,凡它司之领财利者,殊奏悉罢还度支,事多施行。帝初以手诏赐大臣居外者,询攻守之略,绶在河南,画十策以献。于是复召,与殊与贻永同枢密。贻永,溥之孙也。
召知永兴军杜衍权知开封府。关中民苦调发,衍为之区计画,使得次第输送,永兴比它州民费省几半。及为开封,于民政尤尽力,权近莫敢以事者。
知越州范仲淹复天章阁待制、知永兴军,始用韩琦言也。
诏:“诸路转运使、提刑狱及知州、通判升朝官,各举内才任将帅者,以名闻。”从富弼言也。
黄德和之诬刘平以降贼也,引败卒之言为证。已而平亲随王信自延州来,妄言平与贼约和,德和患其异词,潜给以银钗,使亡去。而鄜延已使人拘信,信求济于平之,且曰:“太尉与贼约和,今乃云降贼,信当以死明之。”鄜延路走承受驰驿以闻。德和还延州,至城南,范雍不纳,使人代领其众,遣归鄜州听命,寻徙同州。德和惧,且奏言:“尽忠于国,而范雍诬臣弃军。”又以书抵卢守勤及薛文仲曰:“如有中贵人来,当为我营护之。”守勤得书,又以闻。乃命殿中侍御史介休文彦博、内供奉官梁致诚就河中府置狱,复遣天章阁待制庞籍驰往讯之。
河东都转运使王沿又言:“访闻延州有金明败卒二人自贼中逃还,云平等皆为贼缚云,平在不,数骂贼云:‘狗贼,我颈长三尺馀,何不速斩我’”彦博牒延州求二卒,竟弗得。
始,朝廷信德和奏,已发禁兵围平等家,将收其族。天章阁侍讲贾昌朝言:“汉杀李陵母妻,陵不得归,而汉悔之。先帝厚抚王继忠家,卒得其用。平事未可知,而先收其族,使果存,亦不得还矣。”乃得不收。龙图阁直学士任布,亦言平非降贼者。知谏院富弼力奏:“平引兵赴援,行不淹日,以臣不救故败,竟骂贼不而死,宜恤其家。”而延州吏民复诣阙诉平战没状。帝命撤围,赐平及元孙家绢五百匹,钱五百贯,布五百端。时河中狱犹未决也。
延州之围既解,钤辖卢守勤与通判计用章更讼于朝廷,亦命文彦博等即河中府劾之。
时内侍用事者多为守勤游说,即改除守勤陕西钤辖,知制诰叶清臣闻朝廷议薄守勤罪而用章岭南。即上疏曰:“臣闻众议,延州之围,卢守勤首对范雍号泣,谋遣李康伯见元昊,为偷生之计。计用章以为事急,不若退保鄜州,李康伯遂有‘宁死难不可城见贼’语。今守勤恐仓卒之言为人所发,遂反覆前议,移过于人。顷诏文彦博置劾,未分曲直是非,而遽罪用章、康伯,特赦守勤,此必有结附中人荧惑圣听者。望诏彦博鞠正狱,苟用章之状果虚,守勤之罪果白,用章置重科,论亦允。无容偏听一辞,以亏王无党之义。”知谏院富弼亦言卢守勤、黄德和皆中官,怙势诬人,冀以自免,宜竟其狱。枢密院奏方用兵,狱不可遂。弼又言大臣附下罔上,狱不可不竟。时守勤昭序方句当御药院,弼奏乞罢之。
始,延州民诣阙告急,帝召问,得诸将败亡状。执政恶之,命边郡禁民擅赴阙者。富弼言:“此非陛下意,宰相恶上知四方有败耳。民有疾,不得诉之朝,则北走契丹、西走元昊矣。”
己卯,以直史馆吴遵路为天章阁待制、河东路计置粮草。遵路尝建议复民兵,于是并诏遵路籍河东乡丁为边备,仍下其法于诸路。
庚辰,诏参知政事同议边事,从晏殊请也。
癸未,诏中书别置厅与枢密院议边事。遂置厅于院南。
吏民上书者甚众,初不省。知谏院富弼言:“知制诰本中书属官,可选二人,置局中书,考其所言,可用用之。”宰相以付学士,弼言:“此宰相偷安,以天下是非尽付它人也。”
是月,诏权停贡举。
夏,四月,丙戌,省陕西沿边堡砦。
丁亥,以太常博士梁适为右正言,谏院供职。适初为审刑详议官,梓州妖人白彦者,依鬼神以诅杀人,狱,以不伤谳。适曰:“杀人以刃,或可拒,而诅不可拒,是甚于刃也。”卒以死论。尝与知院事燕肃同上殿奏使臣何次公案。帝曰:“次公似是汉时人字。”适对曰:“盖宽饶、黄霸皆字次公。”帝悦,因问适家世,擢提京东刑狱。既对,谓宰相曰:“梁适可留,候谏官有阙命之。”适因《居安谨治箴》,改开封府推官,不半岁,卒践谏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