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武学教授。
戊,雨,辅臣称贺。帝曰:“天久不雨,朕每焚香上祷于天。昨夕寝殿中忽闻微雷,遽起冠带,立殿下,须臾雨至,衣皆沾。移刻雨霁,再拜以谢,方敢升阶。自此尚冀槁苗可救也。”章得象曰:“非陛下至诚,曷以致天应若此!”帝曰:“比下诏罪己,彻乐减膳,又恐近于崇饰虚名,不若夙夜心密祷为佳耳。”
辛卯,筑钦天坛于禁中。
乙未,谏官欧修言:“韩琦、范仲淹到阙以来,只是逐日与两府随例上殿,呈奏寻常公事,陛下亦未曾特赐召对,从容访问。今西事未和,边陲必有警急,乞陛下因无事之时,御便殿,特召琦等从容访问,使尽陈西边事宜合如何置。至如两府大臣,每有边防急事,或令非时召见聚议,或各令自述所见,只召一两人商量,此乃祖宗之朝并许如此,不必拘守常例也。”
辽诏复定礼制。
辽主如山西。
是月,忻州地震。
虎翼卒王叛于沂州。
六月,丙午,辽诏:“世选宰相、节度使族属及为节度使之家,许葬用银,仍禁杀牲以祭。”
庚戌,辽诏:“汉人分绝,恒产以亲族继之。”
辛亥,准布长遣其弟朝于辽。
癸丑,知谏院欧修言:“近日四方贼盗渐多,皆由国家素无御备,而官吏赏罚不行也。今沂州军贼王,所过楚、泰等州,连骑扬旗,如履无人之境,而巡检、县尉反赴贼召,其衣甲、械皆束手而归之,此可谓心腹之大忧。请自今,贼所经州县夺衣甲,官吏并追官勒停,巡检、县尉仍除名,勒从军自效,俟破贼日则许叙之。”甲,右正言余靖言:“今官吏驰事,细民聚而为盗贼,不能禁止者,盖赏罚不行也。若非大设堤防以矫前弊,则臣忧国家之患,不在西北而起于封域之内矣。乞朝廷严捕贼赏罚,及立被贼劫质、亡失甲除名追官之法。”并从之。
初,辽北院枢密使萧孝穆,以谏南伐言不用,徙南院,以其弟孝忠为北院枢密使。未几,孝忠疾,仍以孝穆为北院枢密使,徙封齐国王。秋,七月,丙寅朔,孝忠卒,辽主特释系囚。
辽耶律罕班再为北院大王,朝。辽主从容谓曰:“卿守边任重,当实府库,赈贫乏,以报朕。”罕班既受命,愈竭忠谨,知无不言,便益为多。
戊辰,以翰林学士苏绅知河。先是王素、欧修等为谏官,数言事,绅恶之。会京师闵雨,绅请对,言:“《洪范》五事,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常旸。”绅意盖指谏官也。时除太常博士端为监察御史,绅所荐也。修即上言:“端险巧,往年常发其母事,母坐杖脊。端为人,不能以礼防闲,陷其母于过恶,又不能容隐,使其母被刑,理合终不齿官联,岂可更为天法官!苏绅与小人气类相合,宜其所举如此也。”绅由是黜,端寻亦外。
己巳,徙宣徽南院使、忠武节度使夏竦判亳州。竦之及国门也,上封章疏示焉。竦既还镇,言者犹不已。会韩亿致仕,竦请代之,故有是命。竦至亳州,上书自辨,凡万馀言,诏付学士批答。孙抃为之辞,略曰:“图功效莫若罄忠勤,弭谤言莫若修实行。”竦得之,恨甚。
御史中丞王拱辰请用朔望日退御后殿,召执政之臣,赐坐,讲时政得失。帝曰:“执政之臣,朕早暮所与图事者,又何朔望之拘也!”辛未,诏:“自今中书、枢密院臣僚,除常程奏事外,如别有所陈,或朕非时留对者,不限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