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诸库皆得检察。置库百馀年,至是始编阅焉。
甲午,奉安英宗神御于景灵英德殿。
是月,司光视河还,对,请如宋昌言策,于二之西置上约,擗令东,俟东渐,北淤浅,即北,放御河、胡卢河,下纾恩、冀、、瀛以西之患。初,商胡决河,自魏之北至恩、冀、乾宁于海,是谓北。嘉祐八年,河派于魏之第六埽,遂为二,自魏、恩东至德、沧,于海,是谓东。时议者多不同,李立之力主生堤,帝不听,卒用昌言策,置上约。
二月,诏:“今后谋杀人自首,并奏听敕裁。”帝初从王安石议,凡谋杀已伤而自首,减二等科罪,众论不服。御史中丞滕甫请再选官定议,诏送翰林学士吕公著、韩维、知制诰钱公辅重定。公著等议如安石,于是法官齐恢、王师元、蔡冠卿等皆劾奏公著等所议为不当,又诏安石与当官集议。反覆论难,久之不决,故有是诏。
己亥,以观文殿大学士、判汝州富弼为尚书左仆兼门下侍郎、平章事。
庚,以翰林学士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初,帝用安石,以问曾公亮,公亮力荐之。唐介言安石不可大任,帝曰:“卿谓安石文学不可任邪,经术不可任邪,吏事不可任邪?”介曰:“安石好学而泥古,议论迂阔,若使为政,恐多变更。”退,谓公亮曰:“安石果用,天下困扰必矣。诸公当自知之。”帝又问侍读孙固曰:“安石可相否?”固对曰:“安石文行甚,侍从献纳之职可矣。宰相自有度,安石狷狭少容。必求贤相,吕公著、司光、韩维其人也。”凡四问,皆以此对。帝不以为然,竟用安石,谓之曰:“人皆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也。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多庸人,故俗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耳。”帝曰:“然则卿所设施,以何为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度,今之所急也。”帝纳之。
命翰林学士吕公著修《英宗实录》。
乙巳,以灾变,避正殿,减膳,彻乐。
丙午,司光对,乞郡。帝不许,曰:“卿名闻外国,奈何外?”先是吕公著使辽时,光初解台职,辽人因问光何不为中丞;公著归,告帝,故知之。
甲,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经画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命陈升之、王安石领其事。安石素与吕惠卿善,乃言于帝曰:“惠卿之贤,虽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学先王之而能用者,独惠卿而已。”遂以惠卿为条例司检详文字。事无大小,安石必与惠卿谋之;凡所建请章奏,皆惠卿笔也。时人号安石为孔,惠卿为颜。富弼以足疾未能见。有为帝言灾异皆天数,非人事得失所致者,弼闻而叹曰:“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此必人邪说以摇上心,使辅弼谏争之臣无所施其力,是治之机,不可以不速救。”即上书数千言,力论之。
王安石既用事,尝因争变法,怒目谓同列曰:“公辈坐不读书耳!”赵抃折之曰:“君言失矣,皋、夔、稷、契之时,有何书可读!”安石默然。
是月,遣刘航等册李秉常为夏国王。
三月,富弼始见,曰:“臣闻中外之事,渐有更张,此必由小人献说于陛下也。大抵小人惟喜动作生事,则其间有所希冀。若朝廷守静,则事有常法,小人何望哉!愿烛其然,毋令后悔。”帝改容听纳,曰:“今日得卿至论,可谓金石之言!”
癸未,以苏辙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先是辙上疏曰:“所谓丰财者,非求财而益之也,去事之所以害财者而已。事之害财者三:一曰冗官,二曰冗兵,三曰冗费。”疏奏,帝批付中书,因召对而有是命。
两府同奏事,富弼言大臣须和乃能成务。又言今所用,或是刻薄小才,小才虽似可喜,然害事坏风俗为甚,须用醇厚笃实之人。帝曰:“大臣固当与朝廷分邪正,邪正分则天下自治。”
乙酉,诏令三司判官、诸路监司及内外官各财用利害闻奏。
戊,夏国主秉常上誓表,纳门、安远二砦,乞缓州;许之。
壬辰,帝问王安石:“制置条例如何?”安石曰:“已检讨文字,略见绪。然今理财,则必使能。天下但见朝廷以使能为先,而不以任贤为急;但见朝廷以理财为务,而于礼义教化之际未有所及,恐风俗由此而坏,将不胜其敝,陛下当念国有先后缓急。”帝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