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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七十二(7/7)

见卿七八年,殊觉卿老也。”公著回奏:“臣伏睹近诏举才行堪任升擢官。窃观陛下自临御以来,虚心屈己以待天下之士,诚广收人才,无所遗弃。然世固未尝之贤,而人才亦不可多得。今中外所举盖百有馀人,虽不能尽当,诚参考名实而试用之,宜有可以厚望、应明指者。臣又窃详今日诏意,正达所未达,然数年以来,天下之士,陛下素知,其能尝试以事而终就闲外者尚多,恐其间亦有才实忠厚、为国家宣力者,未必尽于迂阔缪戾而难用也。汉武帝时,公孙弘初举于朝,以不称旨罢,后再以贤良举,帝亲擢为第一,不数年,遂至宰相。由是观之,人固未易知,而士亦不可忽。何则?昔日所试,或未能究其详,数年之间,其才业亦容有。惟陛下更任之事以观其能,或予之对以考其言,兼收博纳,使各得自尽,则圣明之世,无滞才之叹,不胜幸甚!”自熙宁初,论新法不附执政者,皆谴逐,不复收用,故公著首言之。

戊戌,太太师张昪卒,年八十六。赠司徒兼侍中,谥曰康节。

,永国公俊卒,年五岁。帝悲甚,废朝五日,又不视事三日。封兗王,谥哀献。太常礼院言准礼为无服之殇,诏特举哀成服。

辛丑,辽主驻藕丝淀。

乙巳,复永静军阜城镇为县。

十一月,庚午,以西蕃邈川首领栋戬都首领青宜结果庄为廓州刺史,阿令骨为松州刺史。

甲戌,祀天地于圜丘。

辽萧锡沙迁北院枢密副使,复为耶律伊逊陈害太之计,伊逊从之。先是萧达和克以险附于伊逊,遂见奖援,稍迁至旗鼓苏拉详衮。伊逊害太,以达和克凶果可使,遣与近侍直长萨诣上京同留守萧达德,夜,引力士至囚室,给以有赦,召太,杀之,达德以病殁闻。太死时年二十。辽主哀之,命有司葬龙门山;召其妃还,伊逊复遣人杀之。太延禧及女延寿俱养于萧怀忠家。伊逊之党互相庆贺,聚饮数日。

耶律伊逊数荐引其党耶律哈噜,擢至北院大王,未几,其弟乌页亦至南院大王。然其党又互相猜忌。萧额都温既尚赵国公主,后与伊逊议不合,伊逊衔之,旋以车服僭拟人主被诛。额都温临刑语人曰:“前诬告耶律萨喇事,皆伊逊教我,伊逊恐事彰,杀我以灭耳。”

辽以萧达和克为国舅详衮,耶律伊逊引之也。达和克恐杀太常佩刀,有急召,即自杀。然辽主昏暗不省,卒得无恙。

前同知太常礼院张载卒。载家居,与诸生讲学,以《易》为宗,以《中庸》为,以孔、孟为法,其家婚丧嫁祭,率用先王之意而傅以今礼。世称横渠先生。

十二月,丁丑朔,占城国献驯象。

壬午,诏改明年为元丰。

详定一司敕所以《刑敕》来上,其朝旨自中书颁降者皆曰敕,自枢密院者皆曰宣,凡九门,共六十三条;从之。

甲申,手诏:“比杨琬、靖检河回,所见条上,可召审问,参质利害,庶被灾之民不致枉有劳役。”

初,河决曹村,命官之,而故已堙,仰,不得下。议者自夏津县东开签河董固,护旧河七十里九十步,又自张村埽直东筑堤至庞家庄古堤,袤五十里二百步,计用兵三百馀万,料三十馀万。而琬等以为,则河自成,不必开筑以縻工役。帝重其事,故令审问,仍诏侍御史知杂事蔡确同相视以闻。既而以确母病,改命枢密都承旨韩缜。后缜言:“涨冲刷新河,已成河。河势变移无常,虽开河就堤及于河创立生堤,枉费功力。止用新河,量加增修,可以经久。”从之。

丁亥,封皇佣为均国公。

诏:“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条上利害事,内有可行者,宜先行下,庶于田事未兴,可及时经画,以助边费。”时以熙河用度不足,仰度支供亿,于是命内都知李宪领经制财用司。中书宪所条上可施行者凡十四事,如所奏行之。

癸巳,韩缜等上与辽人往复公移及相见语录并地图,诏缜同吕大忠以耶律荣等赍来文字、馆伴所语录及刘忱等视疆场与北人论议及朝廷前后指挥,分门编录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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