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院蔡确既被旨同御史台潘开狱,遂收大理寺详断官窦苹、周孝恭等,枷缚暴于日中,凡五十七日,求其受赂事,皆无状。中丞邓甫夜闻掠囚声,以为苹、孝恭等,其实它囚也。甫心非确所为惨刻,而力不能制。确引陈安民,置枷于前而问之。安民惧,即言尝请求文乃甫,乃甫云“已白丞相,甚垂意”丞相,指吴充也。确得其辞,喜,遽与甫登时,奏充受请求枉法,甫止之。明日,泣甫在经筵,独奏:“相州狱事甚微,大理实未尝纳赂。而蔡确探其狱,支蔓不已。窦苹等皆朝士,榜掠无完肤,皆衔冤自诬,乞早结正。”权监察御史里行上官均亦以为言,帝甚骇异。明日,确登对,至殿门,帝使人止之,不得前。手诏:“闻御史台勘相州法司颇失直,遣知谏院黄履、句当御药院李舜举引问证验。”
履、舜举至台,与甫、确等坐庑下,引囚于前,读示款状,令实则书实,虚则陈冤。前此确屡问,囚有变词者,辄笞掠,及是囚不知其为诏使也,畏吏狱之酷,不敢不承,独窦苹翻异。验拷掠之痕则无之。履、舜举还奏,帝颇不直甫等言。诏确、履及监察御史里行黄廉就台劾实,仍遣舜举监之。
吴充言:“御史台鞫相州狱,连臣婿文及甫,其事在中书有嫌,乞免呈,或送枢密院。”诏免充呈及签书,候案上,中书、枢密院同取旨。
乙卯,知谏院蔡确为右谏义大夫、权御史中丞。翰林学士兼侍读、权御史中丞邓甫落职,知抚州。太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上官均责授光禄寺丞、知光泽县。
先是帝别遣黄履、黄廉及李舜举赴御史台鞫相州法司狱,确知帝意不直甫等,即奏:“甫故造飞语以中伤臣,及动摇狱情,结执政,乞早赐罢斥。”帝始亦疑相州狱滥及无辜,遣使讯之,乃不尽如甫等所言,确从而攻之,故皆坐贬。确迁中丞,凡朝士系狱者,即令狱卒与之中室而,同席而寝,饮旋溷,共在一室。置大盆于前,凡馈者,羹饭饼饵,悉投其中,以杓匀揽,分饲之如犬豕,置不问。故系者幸其得问,无罪不承。
癸亥,太白昼见。
己丑,封虢国公宗谔为豫章郡王。
戊辰,曹村决河,名其埽曰灵平。
初,熙宁十年,河决郑州荥泽,文彦博言:“臣尝奏德州河底淤淀,稽滞,上必至壅遏。又,河势变移,四散漫,两岸俱被患,若不预为经制,必溢魏、博、恩、澶等州之境。而都略无施设,止固护东北岸而已。适累年河低下,官吏希省费之赏,未尝增修堤岸,大名诸埽,皆可忧虞。谓如曹村一埽,自熙宁八年至今三年,虽每计料当培低怯,而有司未尝如约,此非天灾,实人力不至也。今河朔、京东州县,人被患者莫知其数,熬熬吁天,上垂圣念,而官不能自讼,犹汲汲希赏。臣前论所陈,于至诚,本图补报,非敢微讦也。”至是决始。
初议河也,故湮而,不得下,议者自夏津县东开签河董固以护旧河,袤七十里九十步;又自张村埽直东筑堤至庞家庄古堤,袤五十里二百步。诏枢密都承旨韩缜相视。缜言:“涨冲刷新河,已成河,河势变移无常,虽开河就堤及于河创立生堤,枉费功力。惟增修新河,乃能经久。”诏可。
五月,甲戌朔,御文德殿视朝。
是日,曹村决新堤成,河还北。自闰正月丙戌首事,距此,凡用功一百九十馀万,材一千二百八十九万,钱、米各三十万,堤长一百一十四里。
庚辰,召辅臣观麦于后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