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农郑当时言:“穿渭为渠,下至河,漕关东粟径易,又可以溉渠下民田万馀顷。”,诏发卒数万人穿渠,如当时策;三岁而通,人以为便。
夏,大旱,蝗。
“臣闻之:气同则从,声比则应。今人主和德于上,百姓和合于下,故心和则气和,和则形和,形和则声和,声和则天地之和应矣。故和,风雨时,甘降,五谷登,六畜蕃,嘉禾兴,硃草生,山不童,泽不涸,此和之至也。”
八月,螟。
秋,七月,大风木。
乃拜蒙为中郎将,将千人,重万馀人,从、蜀筰关,遂见夜郎侯多同。蒙厚赐,喻以威德,约为置吏,使其为令。夜郎旁小邑皆贪汉缯帛,以为汉险,终不能有也,乃且听蒙约。还报,上以为犍为郡,发、蜀卒治,自僰指牂柯江,作者数万人,士卒多故,有逃亡者。用军兴法诛其渠率,、蜀民大惊恐。上闻之,使司相如责唐蒙等,因谕告、蜀民以非上意;相如还报。
齐人辕固,年九十馀,亦以贤良征。公孙弘仄目而事固,固曰:“公孙,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诸儒多疾毁固者,固遂以老罢归。是时,、蜀四郡凿山通西南夷,千馀里戍转相饷。数岁,不通,士罢饿、离暑死者甚众;西南夷又数反,发兵兴击,费以万计而无功。上患之,诏使公孙弘视焉。还奏事,盛毁西南夷无所用,上不听。弘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使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廷争。于是上察其行慎厚,辩论有馀,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大说之,一岁中迁至左内史。弘奏事,有不可,不廷辨。常与汲黯请间,黯先发之,弘推其后,天常说,所言皆听,以此日益亲贵。弘尝与公卿约议,至上前,皆倍其约以顺上旨。汲黯廷诘弘曰:“齐人多诈而无情实。始与臣等建此议,今皆倍之,不忠!”上问弘。弘谢曰:“夫知臣者,以臣为忠;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上然弘言。左右幸臣每毁弘,上益厚遇之。
冬,十一月,诏曰:“朕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壅于上闻也。且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也。其议二千石不举者罪。”有司奏:“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奏可。
东夷薉君南闾等共二十八万人降,为苍海郡;人徒之费,拟于南夷,燕、齐之间,靡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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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岁,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令与计谐。
是岁,鲁共王馀、长沙定王发皆薨。
秋,匈二万骑汉,杀辽西太守,略二千馀人,围韩安国;又渔、雁门,各杀略千馀人。安国益东徙,屯北平;数月,病死。天乃复召李广,拜为右北平太守。匈号曰“汉之飞将军”,避之,数岁不敢右北平。
匈上谷,杀略吏民。遣车骑将军卫青上谷,骑将军公孙敖代,轻车将军公孙贺云中,骁骑将军李广雁门,各万骑,击胡关市下。卫青至龙城,得胡首虏七百人;公孙贺无所得;公孙敖为胡所败,亡七千骑;李广亦为胡所败。胡生得广,置两间,络而盛卧,行十馀里;广佯死,暂腾而上胡儿上,夺其弓,鞭南驰,遂得脱归。汉下敖、广吏,当斩,赎为庶人;唯青赐爵关内侯。青虽于虏,然善骑,材力绝人;遇士大夫以礼,与士卒有恩,众乐为用,有将帅材,故每辄有功。天下由此服上之知人。
是时,邛、筰之君长。闻南夷与汉通,得赏赐多,多愿为内臣妾,请吏比南夷。天问相如,相如曰:“邛、筰、冉駹者近蜀,亦易通。秦时尝通,为郡县,至汉兴而罢。今诚复通,为置郡县,愈于南夷。”天以为然,乃拜相如为中郎将,建节往使,及副使王然于等乘传,因、蜀吏币以赂西夷。邛、筰、冉駹、斯榆之君。皆请为内臣。除边关;关益斥,西至沬、若,南至牂柯为徼,通零关,桥孙以通邛都,为置一都尉、十馀县,属蜀。天大说。
冬,初算商车。
◎ 元朔元年癸丑,公元前一二八年
菑川人公孙弘对策曰:“臣闻上古尧、舜之时,不贵爵赏而民劝善,不重刑罚而民不犯,躬率以正则遇民信也;末世贵爵厚赏而民不劝,刑重罚而不止,其上不正,遇民不信也。夫厚赏重刑,未足以劝善而禁非,必信而已矣。是故因能任官,则分职治;去无用之言,则事情得;不作无用之,则赋敛省;不夺民时,不妨民力,则百姓富;有德者,无德者退,则朝廷尊;有功者上,无功者下,则群臣逡;罚当罪,则邪止;赏当贤,则臣下劝。凡此八者,治之本也。故民者,业之则不争,理得则不怨,有礼则不暴,之则亲上,此有天下之急者也。礼义者,民之所服也;而赏罚顺之,则民不犯禁矣。
皇据生,卫夫人之也。三月,甲,立卫夫人为皇后,赦天下。
多绝,难行。窃闻夜郎所有兵可得十馀万,浮船牂柯江,其不意,此制越一奇也。诚以汉之,、蜀之饶,通夜郎为置吏,甚易。”上许之。
六月,上行幸雍。
始,偃游齐、燕、赵,皆莫能厚遇,诸生相与排摈不容;家贫,假贷无所得,乃西关上书阙下,朝奏,暮召。所言九事,其八事为律令;一事谏伐匈,其辞曰:“《司法》曰:‘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平
◎ 元光六年壬,公元前一二九年
诏发卒万人治雁门阻险。
女巫楚服等教陈皇后祠祭厌胜,挟妇人媚;事觉,上使御史张汤穷治之。汤竟党与,相连及诛者三百馀人,楚服枭首于市。乙巳,赐皇后册,收其玺绶,罢退,居长门。窦太主惭惧,稽颡谢上。上曰:“皇后所为不轨于大义,不得不废。主当信以自,勿受妄言以生嫌惧。后虽废,供奉如法,长门无异上也。”初,上尝置酒窦太主家,主见所幸卖珠儿董偃,上赐之衣冠,尊而不名,称为“主人翁”,使之侍饮;由是董君贵,天下莫不闻。常从游戏北,驰逐平乐观、鞠之会,角狗、之足,上大乐之。上为窦太主置酒宣室,使谒者引内董君。是时,中郎东方朔陛戟殿下,辟戟而前曰:“董偃有斩罪三,安得乎!”上曰:“何谓也?”朔曰:“偃以人臣私侍公主,其罪一也。败男女之化,而婚姻之礼,伤王制,其罪二也。陛下富于秋,方积思于《六经》,偃不遵经劝学,反以靡丽为右,奢侈为务,尽狗之乐,极耳目之,是乃国家之大贼,人主之大蜮,其罪三也。”上默然不应,良久曰:“吾业已设饮,后而自改。”朔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也,非法度之政不得焉。故之渐,其变为篡。是以竖貂为而易牙作患,庆父死而鲁国全。”上曰:“善!”有诏止,更置酒北,引董君从东司门;赐朔黄金三十斤。董君之由是日衰。是后,公主、贵人多逾礼制矣。
临菑人主父偃、严安,无终人徐乐,皆上书言事。
时对者百馀人,太常奏弘第居下。策奏,天擢弘对为第一,拜为博士,待诏金门。
上以张汤为太中大夫,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文。拘守职之吏,作见知法,吏传相监司。用法益刻自此始。
十二月,江都易王非薨。
秋,匈数盗边,渔尤甚。以卫尉韩安国为材官将军,屯渔。
车骑将军卫青将三万骑雁门,将军李息代;青斩首虏数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