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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纪三十五(6/10)

他请教打仗的事,刘秀说:“从前卫灵公请教战争的事,孔不肯答复。这不是你应该问的。”邓禹、贾复知刘秀决定放下武,用礼乐教化行统治,不愿功臣们在洛而拥有重兵,于是二人军权,潜心研究儒家经典。刘秀也考虑到功臣们今后的去向,想保全他们的爵位和封地,不让他们因为职务而有过失,于是撤销左将军、右将军的官职。耿等也大将军、将军的印信绶带,全都以侯爵的份离开朝廷,回到自己的宅第。他们被加以特之衔,定期参加朝会。

邓禹内行淳备,有十三人,各使守一艺,修整闺门,教养孙,皆可以为后世法,资用国邑,不修产利。

邓禹格敦厚,有十三个儿,让他们各自研习一技能。他治家的严谨,对孙的教育,都可以作为后世效法的榜样。家里的开支取自封地的收,不从其他产业营利。

贾复为人刚毅方直,多大节,既还私第,阖门养威重。朱祜等荐复宜为宰相,帝方以吏事责三公,故功臣并不用,是时,列侯唯密、固始、胶东三侯与公卿参议国家大事,恩遇甚厚。帝虽制御功臣,而每能回容,宥其小失。远方贡珍甘,必先遍赐诸侯,而太官无余,故皆保其福禄,无诛谴者。

贾复刚毅正直,有大节。回到宅第以后,关起门来修。朱祜等举荐贾复,认为他适宜宰相,而刘秀正责成三公整顿官吏制度,所以一律不任用功臣。这时,侯爵中只有密侯邓禹、固始侯李通、胶东侯贾复三人和三公九卿一起议论国家大事,恩特别厚。刘秀虽然控制功臣,但往往能维护包容他们,原谅他们的小过失。远方贡珍味,一定先赏赐所有诸侯,而太官都没有多余的,因此功臣全都保持他们的爵位财产,没有被诛杀或谴退的。

[10]益州传送公孙述瞽师、效庙乐、葆车、舆辇,于是法始备。时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至乃十存一焉。

[10]益州把公孙述的盲人乐师、祭祀用的乐、用五采羽编成篷盖的车,以及帝王后妃专用的各车辆等,送到洛,于是帝王仪伏所用的才开始完备。当时战事已经平息,天下少事,各公文的往来和差役的调遣,力求从简从少,只有从前的十分之一。

[11]甲寅,以冀州牧窦为大司空。自以非旧臣,一旦朝,在功臣之右,每朝会见,容貌辞气,卑恭已甚,帝以此愈亲厚之。小心,久不自安,数辞爵位,上疏曰:“臣,朝夕教导以经艺,不令观天文,见谶记,诚令恭肃畏事,恂恂守,不愿其有才能,何况乃当传以连城广土,享故诸侯王国哉!”因复请间求见,帝不许。后朝罢,逡巡席后,帝知有让,遂使右左传。他日会见,迎诏曰:“日者知公让职还土,故命公暑且自便;今相见,宜论他事,勿得复言。”不敢重陈请。

[11]甲寅(疑误),刘秀任命冀州牧窦当大司空。窦因自己不是刘秀的旧臣,一旦朝,官位在那些功臣之上,所以朝会晋见,神情和言辞都十分卑谦,刘秀因此更加亲近厚待他。窦小心翼翼,内心却总是不安,几次请求辞去官职和爵位。他上书说:“我有儿,每天早晚用儒家经典教导他。不让他学习天文,不准他研究预知祸福的谶记,只想让他恭敬怕事,恪守正,不愿他有才能,何况竟要把连接几个城市的广大土地传给他,让他享受继承诸侯王国呢!”因此又请求单独晋见刘秀。刘秀不准。后来,有一次朝会完毕,窦在席位后面徘徊,刘秀知他要谈辞职的事,就让左右传旨他离开。几天以后,有一天刘秀见到窦,对他说:“那天,我知你要辞职,归还封土,所以让左右告诉你,天气太,暂且去自己凉快一下。今天见面,应当谈论别的 事,不能再说辞职。”于是窦不敢再提这件事。

[12]五月,匈寇河东。

[12]五月,匈侵犯河东郡。

十四年(戊戌、38)

十四年(戊戌,公元38年)

[1]夏,邛谷王任贵遣使上三年计,即授越太守。

[1]夏季,邛王任贵派使者呈递三年的计簿,报告人、赋税、治安等情况。刘秀任命任贵当越太守。

[2]秋,会稽大疫。[2]秋季,会稽郡瘟疫行。

[3]莎车王贤、鄯善王安皆遣使奉献。西域苦匈重敛,皆愿属汉,复置都护;上以中国新定,不许。

[3]莎车王贤、鄯善王安都派使者贡。西域各国被匈的大量征敛所苦,都愿归属汉朝,愿朝廷重新设置都护。刘秀因为中原刚刚平定,不肯应许。

[4]太中大夫梁统上疏曰:“臣窃见元帝初元五年,轻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轻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自是之后,著为常准,故人轻犯法,吏易杀人。臣闻立君之,仁义为主,仁者人,义者正理。人以除残为务,正理以去为心;刑罚在衷,无取于轻。帝受命,约令定律,诚得其宜,文帝唯除省刑、相坐之法,自余皆率由旧章。至哀、平继,即位日浅,听断尚寡。丞相王嘉轻为穿凿,亏除先帝旧约成律,数年之间百有余事,或不便于理,或不厌民心,谨表其尤害于者,傅奏于左。愿陛下宣诏有司,详择其善,定不易之典!”事下公卿。光禄勋杜林奏曰:“大汉初兴,蠲除苛政,海内欣;及至其后,渐以滋章。果桃菜茹之馈,集以成赃,小事无防于义,以为大戮。至于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为敝弥。臣愚以为宜如旧制,不合翻移。”统复上言曰:“臣之所奏,非曰严刑。《经》曰:‘爰制百姓,于刑之衷。’衷之为言,不轻不重之谓也。自祖至于孝宣,海内称治,至初元、建平而盗贼浸多,皆刑罚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由此观之,则刑轻之作,反生大患,惠加轨,而害及良善也!”事寝,不报。

[4]太中大夫梁统上书说:“我看到,元帝初元五年,死罪减刑的有三十四件。哀帝建平元年,死罪减刑的有八十一件,其中四十二件是亲手杀人,而作减死一等判决。从此以后,成为惯例,所以人们轻率犯法,官吏轻视杀人。我听说君主的义,是以仁义为主。仁是人,义是持原则。人就要以除暴为目的,持原则就要以消灭祸为中心。设置刑罚在于适中,不能偏轻。祖承受天命,制订法令,确实都很恰当。文帝只取消了刑和连坐法,其余全都遵循旧制。到哀帝、平帝继位,在位时间短,理案还很少。丞相王嘉轻率地穿凿附会,删减先辈君王的既定法律规章,几年之间有一百余件事,有的不合理,有的不得民心。我谨把其中对大为害最严重的,附在后边,向您陈奏。希望陛下命令主门,仔细选择好的律条,制订一不容更改的法典。”刘秀把梁统的奏章给公卿讨论。光禄勋杜林上奏说:“汉朝初兴时,废除苛政,四海之内欣鼓舞。等到以后,法令逐渐增多,连果桃、菜蔬之类的馈赠,都集中起来成为赃。小的事不妨害大义,也要判死刑。以至于发展到有法不禁,有令不止,上下互相掩护逃避,弊病更加严重。我认为应沿袭原有的法令条文,不宜于重新制订修改。”梁统又上奏说:“我所奏请的,并不是说要有严刑峻法。《书经》上说:‘治理百姓,刑法要适中。’适中的意思是不轻也不重。从祖到宣帝,天下被称为治平,到元帝、哀帝时,盗贼渐渐增多,都是因为刑罚不适中,愚昧的人轻视犯法所造成的。由此看来,减轻刑罚的作法,反而酿成大祸。对诈不轨的人施恩,就是伤害善良的人。”这件事情被搁置,没有再付讨论。

十五年(己亥、39)

十五年(己亥,公元39年)

[1],正月,辛丑,大司徒韩歆免。歆好直言,无隐讳,帝每不能容,歆于上前证岁将饥凶,指天画地,言甚刚切,故坐免归田里。帝犹不释,复遣使宣诏责之;歆及婴皆自杀。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众多不厌;帝乃追赐钱谷,以成礼葬之。

[1]季,正月辛丑(二十三日),免去大司徒韩歆的职务。韩歆格刚直,说话不隐讳,刘秀往往不能容忍。韩歆在刘秀面前有有据地说天下将有严重的饥馑荒年现,并指天划地,言辞非常激烈,因此被免职,回归故里。韩歆走后,刘秀仍然不能消气,又派使者宣读诏书责备他。韩歆和儿韩婴全都自杀。韩歆平素享有重名,无罪被死,人多不服,刘秀于是追赠钱谷,以完整的礼仪安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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