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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纪三十七(4/10)

,没有同外界随便往的理。汉朝有旧时禁令,亲王也不应私自招徕宾客。”梁松说:“这是上面的意思,不可忤逆。”郑众说:“与其违禁犯罪,不如守正而死。”便拒绝梁松之请,没有应聘前往。及至梁松获罪,宾客们多被指控有罪,唯独郑众不受案中供辞的牵连。

[5]于王广德将诸国兵三万人攻莎车,诱莎车王贤,杀之,并其国。匈发诸国兵围于,广德请降。匈立贤质不居徵为莎车王,广德又攻杀之,更立其弟齐黎为莎车王。

[5]于阗王广德率领各国兵众三万人攻莎车,用计引诱莎车王贤,将他杀死,吞并了莎车国。于是,匈调发西域诸国军队包围了于阗,广德请求投降。匈便将贤生前送来人质的儿不居徵立为莎车王。后来,广德再次攻莎车,杀死了不居徵,改立他的弟弟齐黎为莎车王。

[6]东平王苍自以至亲辅政,声望日重,意不自安,前后累上疏称:“自汉兴以来,宗室弟无得在公卿位者,乞上骠骑将军印绶,退就藩国。”辞甚恳切,帝乃许苍还国,而不听上将军印绶。

[6]东平王刘苍由于自己是明帝至亲而辅佐大政,又声望日,内心到不安,曾先后多次上书:“自从汉朝开国以来,皇族弟无一人居公卿要位,我请求奉还骠骑将军的印信绶带,退官并前往封国。”奏书辞意十分恳切。于是明帝便允许刘苍返回封国,但不准他奉还骠骑将军的印信绶带。

五年(壬戌、62)

五年(壬戌,公元62年)

[1],二月,苍罢归藩;帝以骠骑长史为东平太傅,掾为中大夫,令史为王家郎,加赐钱五千万,布十万匹。

[1]季,二月,刘苍免官返回封国。明帝任命骠骑将军府长史为东平国太傅,掾史为中大夫,令史为王府郎。特赐东平王五千万钱,十万匹布。

[2]冬,十月,上行幸邺;是月,还

[2]冬季,十月,明帝行,临幸邺。当月返回京城皇

[3]十一月,北匈寇五原;十二月,寇云中,南单于击却之。

[3]十一月,北匈侵犯五原郡;十二月,侵犯云中郡,被南匈单于击退。

[4]是岁,发遣边民在内郡者,赐装钱,人二万。

[4]本年,征发遣返迁到内地的边疆居民,赏赐治装费,每人二万钱。

[5]安丰侯窦年老,孙纵诞,多不法。长穆尚内黄公主,矫称太后诏,令六安侯刘盱去妇,以女妻之。盱妇家上书言状,帝大怒,尽免穆等官。诸窦为郎吏者,皆将家属归故郡,独留京师;寻薨。后数岁,穆等复坐事与勋、宣皆下狱死。久之,诏还夫人与小孙一人居雒

[5]安丰侯窦年事已,他的孙放纵荒唐,作了许多不法之事。窦的长窦穆是内黄公主的夫婿,他假传太后的旨意,命令六安侯刘盱休掉原妻,而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刘盱。刘盱原妻的娘家上书控告此事,明帝大怒,将窦穆兄弟全罢免。凡窦氏家族中作官的,一律带着家属返回原郡,只留窦一人在京城。窦不久便去世了。几年后,窦穆等人再次遭到指控,连同窦穆的儿窦勋和窦宣,一被捕狱,以死刑。又过了很久,明帝才下诏准许窦的夫人和小孙一人回到洛居住。

六年(癸亥、63)

六年(癸亥,公元63年)

[1],二月,王雒山宝鼎,献之。夏四月,甲,诏曰:“祥瑞之降,以应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兹!《易》曰:‘鼎象三公’,岂公卿奉职得其理邪!其赐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先帝诏书,禁人上事言‘圣’,而间者章奏颇多浮词;自今若有过称虚誉,尚书皆宜抑而不省,示不为谄蚩也。”

[1]季,二月,有宝鼎在王洛山土,献给明帝。夏季,四月甲(初七),明帝下诏:“祥瑞降临,是德行的应。如今政治多有邪僻,怎么能够引来祥瑞!《易经》说:‘鼎是三公的象征,’莫非是公卿奉职尽责符合了天理吗?今赐予三公每人五十匹帛,九卿和二千石官每人二十五匹。先帝曾有诏旨,禁止人们在上书时称颂圣明,而近来奏章中虚浮之辞较之。从今以后,如果再有溢的言词,尚书应一律拒不受理,以示朕不为谄媚者欺骗嘲。”

[2]冬,十月,上行幸鲁;十二月,还幸城;壬午,还

[2]冬季,十月,明帝行,临幸鲁城。十二月,在归途中临幸城县。十二月壬午(二十九日),返回京城皇

[3]是岁,南单于适死,单于莫之苏立,为丘除车林单于;数月,复死,单于适之弟长立,为湖邪尸逐侯单于。

[3]本年,南匈单于适去世,前单于莫的儿苏继位,此即丘除车林单于。数月后,苏又去世,单于适的弟弟长继位,此即湖邪尸逐侯单于。

七年(甲、64)

七年(甲,公元64年)

[1],正月,癸卯,皇太后氏崩。二月,庚申,葬光烈皇后。

[1]季,正月癸卯(二十日),皇太后氏驾崩。二月庚申(初八),光烈皇后葬。

[2]北匈犹盛,数寇边,遣使求合市;上冀其通,不复为寇,许之。

[2]北匈依然实力盛,屡次侵犯边境,又派使者请求与汉朝行双边贸易。明帝希望利用通商手段使匈不再侵,便应许了这一要求。

[3]以东海相宗均为尚书令。初,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听事,悉省掾、史,闭督邮府内,属县无事,百姓安业。九江旧多虎暴,常募设槛阱。而犹多伤害。均下记属县曰:“夫江、淮之有猛兽,犹北土之有豚也,今为民害,咎在残吏,而劳勤张捕,非忧恤之本也。其务退贪,思忠善,可一去槛阱,除削课制。”其后无复虎患。帝闻均名,故任以枢机。均谓人曰:“国家喜文法、廉吏,以为足以止也;然文吏习以欺谩,而廉吏清在一己,无益百姓亡、盗贼为害也。均争之,时未可改也,久将自苦之,乃可言耳!”未及言,会迁司隶校尉。后上闻其言,追善之。

[3]任命东海国相宗均为尚书令。先前,宗均曾任九江郡太守。任上,他每五天理一次政务,将掾、史等官员一律裁撤,不让督邮外巡查而留在府内,下属各县全都太平无事,百姓安居乐业。九江一向多虎害,官府经常招募猎手设栅栏陷阱捕捉,但猛虎仍然造成了很多伤害。宗均颁下公文命令所属各县:“长江、淮河一带有猛兽,正如北方有、猪,本是平常之事。如今猛虎为害民间,原因在于官吏残暴,而使人辛苦捕猎,也不符合怜悯恤百姓的原则。如今务必要清除贪官污吏,考虑提忠诚善良之士,可一举撤去栅栏陷阱,并减免赋锐。”从此以后,九江便不再现虎害。明帝听说了宗均的名声,所以让他负责中枢机要。宗均对人说:“皇上喜用理公文法令的文吏和廉洁的清官,认为有他们便足以禁止恶发生。然而文吏常常利用文字技巧欺上瞒下,而清官又只能独善一,不能阻止百姓亡、盗匪作。我要向皇上叩力争,虽然一时不能改变现状,但长此以往皇上将自受其苦,到那时我便可以说话了!”宗均还没来得及谏,恰好转任司隶校尉,离开了尚书台。后来,明帝听说了宗均的这番言论,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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