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秋,七月,丁未,诏曰:“律云:‘掠者唯得榜、笞、立’;又《令丙》,棰长短有数。自往者大狱以来,掠考多酷,钻钻之属,惨苦无极。念其痛毒,怵然动心!宜及秋冬治狱,明为其禁。”
[5]秋季,七月丁未(二十三日),章帝下诏:“汉律规定:‘拷问犯人只许使用以下手段:杖击、鞭打、罚站。’此外,《令丙》对刑的长短有
的规定。自从先前大狱兴起以来,审案拷问多采用残酷的方式,诸如铁钳锁c颈、锥刺肌肤之类,真是惨痛无比。想到毒刑的苦楚,令人恐惧而心惊!今后应当等到秋冬两季再审理案件,并明确规定禁止事项。”
[6]八月,甲,太尉邓彪罢,以大司农郑弘为太尉。
[6]八月甲(十一日),将太尉邓彪免官,任命大司农郑弘为太尉。
[7]癸酉,诏改元。丁酉,车驾南巡。诏:“所经上州县,毋得设储。命司空自将徒支拄桥梁。有遣使奉迎,探知起居,二千石当坐。”
[7]八月癸酉(二十日),下诏改变年号。八月丁酉(疑误),章帝到南方巡视。下诏说:“沿途所经各州、各县,不得事先积蓄用品。命司空自带工人修架桥梁。若有派遣使者接驾,打探行踪动静的,要向郡太守问罪。”
[8]九月,辛丑,幸章陵;十月己未,幸江陵;还,幸宛。召前临淮太守宛人朱晖,拜尚书仆
。晖在临淮,有善政,民歌之曰:“
直自遂,南
朱季,吏畏其威,民怀其惠。”时坐法免,家居,故上召而用之。十一月,己丑,车驾还
。尚书张林上言:“县官经用不足,宜自煮盐,及复修武帝均输之法。”朱晖固执以为不可,曰:“均输之法,与贾贩无异,盐利归官,则下民穷怨,诚非明主所宜行。”帝因发怒切责诸尚书,晖等皆自系狱。三日,诏敕
之,曰:“国家乐闻驳义,黄发无愆;诏书过耳,何故自系!”晖因称病笃,不肯复署议。尚书令以下惶怖,谓晖曰:“今临得谴让,奈何称病,其祸不细!”晖曰:“行年八十,蒙恩得在机密,当以死报。若心知不可,而顺旨雷同,负臣
之义!今耳目无所闻见,仗待死命。”遂闭
不复言。诸尚书不知所为,乃共劾奏晖。帝意解,寝其事。后数日,诏使直事郎问晖起居,太医视疾,太官赐
,晖乃起谢;复赐钱十万,布百匹,衣十领。
[8]九月辛丑(十八日),章帝临幸章陵。十月,己未(初七),又临幸江陵。在归途之中,又临幸宛城。章帝召见前任临淮太守、宛人朱晖,将他任命为尚书仆。朱晖在临淮任上作了不少好事,人民歌颂
:“刚
自专,南
朱季,官怕其威,民怀其惠。”当时朱晖因犯法免职,正在家中闲居,因此章帝召他
来任用。十一月己丑(初七),章帝返回京城皇
。尚书张林上奏说:“国家经费不足,应当由官府自行煮盐专卖,并恢复武帝时的均输法。”朱晖
决反对这一建议,他说:“实行均输法,会使官员和商贩没有区别。而将卖盐所得之利归于官府,盐民就会因为贫困产生怨恨,这实在不是圣明君王所应作的事情。”于是章帝大怒,严厉斥责尚书台官员,朱晖等人全都自投监狱等待问罪。三天以后,章帝下诏将他们释放,说
:“我乐于听反对的意见,老先生并没有罪,只是诏书的斥责过分罢了,你们为什么要自投监狱!”朱晖于是自称病重,不肯再在奏议上署名。尚书令以下官员十分惊慌恐惧,对朱晖说:“如今正面临谴责,怎么可以称病,此祸不小!”朱晖说:“我年近八十,而蒙受皇恩,能够参与尚书机密,应当以死相报。如果我心知事不可行,却顺从旨意附合,那就违背了
臣
的大义!如今我耳不听,
不见,伏
等待诛杀。”便闭
不再说话。尚书们不知如何是好,于是就一同上书弹劾朱晖。章帝怒气已平,便将此事搁置。又过了几天,章帝下诏,命值班的郎官问候朱晖,派御医前往诊病,太官送去
。朱晖这才起来谢恩。章帝又赏赐他十万钱,一百匹布,十
衣服。
[9]鲁国孔僖、涿郡崔同游太学,相与论“孝武皇帝,始为天,崇信圣
,五六年间,号胜文、景;及后恣己,忘其前善。”邻房生梁郁上书,告“、僖诽谤先帝,刺讥当世”,事下有司,诣吏受讯。僖以书自讼曰:“凡言诽谤者,谓实无此事而虚加诬之也。至如孝武皇帝,政之
恶,显在汉史,坦如日月,是为直说书传实事,非虚谤也。夫帝者,为善为恶,天下莫不知,斯皆有以致之,故不可以诛于人也。且陛下即位以来,政教未过而德泽有加,天下所
也,臣等独何讥刺哉!假使所非实是,则固应悛改,傥其不当,亦宜
容,又何罪焉!陛下不推原大数,
自为计,徒肆私忌以快其意,臣等受戮,死即位耳;顾天下之人,必回视易虑,以此事窥陛下心,自今以后,苟见不可之事,终莫复言者矣。齐桓公亲扬其先君之恶以唱
仲,然后群臣得尽其心。今陛下乃
为十世之武帝远讳实事,岂不与桓公异哉!臣恐有司卒然见构,衔恨蒙枉,不得自叙,使后世论者擅以陛下有所比方,宁可复使
孙追掩之乎!谨诣阙伏待重诛。”书奏,帝立诏勿问,拜僖兰台令史。
[9]鲁国人孔僖、涿郡人崔同在太学读书,他们在一起谈论:“孝武皇帝刚即位的时候,信仰圣人之
,最初五六年的政绩,被人称作胜过文、景二帝。但到后来放纵自己,抛弃了从前的善政。”邻屋的另一位太学生梁郁听到议论,上书控告他们:“崔、孔僖诽谤先帝,讽刺当朝。”此案
付有关
门审理。崔去见官吏。孔僖上书自我申辩说:“但凡说到诽谤,是指无中生有地
行诬蔑。至于孝武皇帝,他政绩上的得失,都显示在汉史上,清楚如日月一样,而我们的议论,只是直述史书记载的事实,并不是诽谤。
为皇帝,无论
好事还是坏事,天下人无不知晓,那都是能够了解到的,因此不能对议论者
行责备。况且陛下即位以来,政治、礼教没有过失,而恩德增加,这是天下人俱知的事实。我们偏要讽刺什么呢!假如我们批评的是事实,那么本应诚心改正,倘若不当,也应包涵,又为什么要向我们问罪!陛下不推求研究国家命运,
考虑本朝国策,而只是大搞个人忌讳,以求快意。我们被诛杀,死就死罢了,只怕天下人定将转过目光,改变看法,以这件事来窥测陛下的心思。从今以后,即使见到不对的事,却终不肯再
来说话了。
秋时,齐桓公曾亲自公布前任国君的罪恶,向
仲请教
理的办法,从此以后,群臣才尽心地为他效力。而如今陛下却要为远在十世的武帝掩盖事实真相,这岂不是与齐桓公大相径
!我担心有关
门会突然定案,让我衔恨蒙冤,不能自作申辩,因而使后世评论历史的人擅将陛下有所比喻,难
可以再要
孙为陛下掩饰吗?我谨来到皇
门前,伏
等候严厉的
罚。”奏书呈上,章帝立即下诏停止追究,并将孔僖任命为兰台令史。
[10]十二月,壬,诏:“前以妖恶禁锢三属者,一皆蠲除之,但不得在宿卫而已。”
[10]十二月壬(初一),章帝下诏:“以往因犯有妖言惑众之罪,而父族、母族、妻族遭到禁锢而不准
官的,一律解除禁锢,只是不准到
廷值宿警卫。”
[11]庐江义、东平郑均,皆以行义称于乡里。南
张奉慕义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适至,以义守安
令,义捧檄而
,喜动颜
;奉心贱之,辞去。后义母死,征辟皆不至,奉乃叹曰:“贤者固不可测。往日之喜,乃为亲屈也。”均兄为县吏,颇受礼遗,均谏不听,乃脱
为佣,岁余得钱帛,归以与兄曰:“
尽可复得;为吏坐臧,终
捐弃。”兄
其言,遂为靡洁。均仕为尚书,免归。帝下诏褒
义、均,赐谷各千斛,常以八月长吏问起居,加赐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