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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纪二(10/10)

辟。

当初,周鲂的儿力超过常人,他不拘小节,乡里的百姓都认为他是祸患。周曾经询问乡里的老人说:“如今四时谐调,又是丰收之年,而人们却不喜,这是为什么?”老人叹气说:“三害没有除掉,哪里会有快乐!”周说:“三害是什么?”老人说:“南山的白额虎,长桥的蛟龙,再加上你就是三害了。”周说:“如果所忧的只限于这三害,那我就能把它除了。”于是,周山搜寻老虎,将老虎死;他到河里,与蚁龙搏斗,杀死咬龙;然后他跟随陆机、陆云,向他们求学,专心致志地读书,磨陈守与德行。过了一年,州郡的官府争相征召他去作官。

[12]八月,戊申,葬元皇后于峻陵。帝及群臣除丧即吉,博士陈逵议,以为“今时所行,汉帝权制;太无有国事,自宜终服。”尚书杜预以为”古者天、诸侯三年之丧,始同齐、斩,既葬除服,谅暗以居,心丧终制。故周公不言宗服丧三年而云谅暗,此服心丧之文也;叔向不讥景王除丧而讥其宴乐已早,明既葬应除,而违谅暗之节也。之于礼,存诸内而已;礼非玉帛之谓,丧岂衰麻之谓乎!太则抚军,守则监国,不为无事,宜卒哭除衰麻,而以谅暗终三年。”帝从之。

[12]八月,戊申(十九日),晋朝在峻埋葬了元皇后。晋武帝以及群臣除去丧服,博士陈逵提议,认为“现在所实行的,是汉代帝王暂时制定的丧礼规定,太没有担负国家大事,自然应当穿丧服一直到守丧期满。”尚书杜预认为:“古时候天、诸侯守丧三年,开始同样穿丧服齐衰和斩衰,等到葬礼结束,就除下丧服,守丧而居,在心中悼念,度过三年。所以周公不说宗服丧三年而只说天居丧,这就是在心里哀悼、服心丧的制度。叔向不讥讽景王除去丧服却讥讽他饮宴娱乐过早,很明显是说葬礼结束就应当除去丧服,但是景王过早地宴乐,就是违背了还应服心丧的仪节。君对于礼,保存在自己的心里而已,礼并非就是瑞玉缣帛,丧礼难就是衰麻之类的丧服吗?太则从君征,守在国都之内是在君王外时代行理国政,不能说没有事情可作,所以太应当哭别之后,除去丧服,居丧三年。”晋武帝同意了。

臣光曰:规矩主于方圆,然庸工无规矩则方圆不可得而制也;衰麻主于哀戚,然庸人无衰麻则哀戚不可得而勉也。《素冠》之诗,正为是矣。杜预巧饰《经》、《传》以附人情,辩则辩矣,臣谓不若陈逵之言质略而敦实也。

臣司光曰:圆规和曲尺的作用是画圆形和方形,然而平庸的工匠没有圆规和曲尺就不知如何作方形和圆形来;丧服的作用是为了表达悲哀、伤悼的心情,然而平庸的人没有丧郛,就不能尽力表达悲哀伤悼的心情。《诗经·素冠》,正是为此而作。杜预巧妙地假托《经》、《传》以附会人情,倒是很有说服力,但是我却认为,不如陈逵的话质朴简要且厚重诚实。

[13]九月,癸亥,以大将军陈骞为太尉。

[13]九月,癸亥(初四),晋任命大将军陈骞为太尉。

[14]杜预以孟津渡险,请建河桥于富平津。议者以为“殷、周所都,历圣贤而不作者,必不可立故也。”预固请为之。及桥成,帝百寮临会,举觞属预曰:“非君此从桥不立。”对曰:“非陛下之明,臣亦无所施其巧。

[14]杜预认为孟津渡险要,请求在富平津渡建造一座黄河桥。有人议论说:“殷、周时期的都城,都建在黄河边上,但是经历了圣人贤人的时代而没有造桥,必定是不宜于建桥的缘故。”但是杜预仍然持要造桥。等到桥建起来了,晋武帝和百官一起集会,他举韦酒杯敬杜预说:“如果不是你,这桥就建不起来。”杜预回答说:“如果不是陛下圣明,我也没有机会施展我的技巧。”

[15]是岁,邵陵历公曹芳卒。初,芳之废迁金墉也,太宰中郎陈陈留范粲素服拜送,哀动左右;遂称疾不狂不言,寝所乘车,足不履地。孙有婚宦大事,辄密谘焉,合者则无变,不合则眠寝不安,妻以此知其旨。乔等三人,并弃学业,绝人事,侍疾家,足不邑里。及帝即位,诏以二千石禄养病,加赐帛百匹,乔以父疾笃,辞不敢受。粲不言凡三十六年,年八十四,终于所寝之车。

[15]这一年,邵陵厉公曹芳去世。当初,曹芳被废,迁到了金墉城,太宰中郎、陈留人范粲,穿白的衣服为他送行,哀伤之情使边的人都被动了。这以后,范粲就称病不门,装疯不说话。他睡在自己的乘车上,脚不踩地。孙当中如果有婚姻、作官的大事,家人总是悄悄与他商议,他如果表示同意,脸就没有变化,如果不同意,睡卧就不安稳,他的妻和儿因此知他的想法。他的儿范乔等三人,一起抛弃了学业,断绝人世间一切事情,在家里侍奉他的疾病,从来不走他们居住的地区。到晋武帝即位,下诏给范粲二千石俸禄让他养病,又赐给他一百匹缣帛。范乔以父亲病重的缘故,推辞不敢接受。范粲总共三十六年没说话,在他八十四岁的时候,死在他睡卧的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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