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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十(2/10)

乙卯,魏立贵人冯氏为皇后。后,辽西郡公朗之女也;朗为秦、雍二州刺史,坐事诛,后由是没

二月,丁巳,魏主立弘为皇太,先使其母李贵人条记所付托兄弟,然后依故事赐死。

元嘉中,官铸四铢钱,郭、形制与五铢同,用费无利,故民不盗铸。及上即位,又铸孝建四铢,形式薄小,郭不成。于是盗铸者众,杂以铅、锡;翦凿古钱,钱转薄小。守宰不能禁,坐死、免者相继。盗铸益甚,价踊贵,朝廷患之。去岁,诏钱薄小无郭者悉不得行,民间喧扰。是岁,始兴郡公沈庆之建议,以为:“宜听民铸钱,郡县置钱署,乐铸之家皆居署内,平其准式,去其杂伪。去所禁新品,一时施用,今铸悉依此格。万税三千,严检盗铸。”丹尹颜竣驳之,以为:“五铢轻重,定于汉世,魏、晋以降,莫之能改;诚以货既均,改之伪生故也。今云去所禁一时施用;若细总行而不从公铸,利己既,情伪无极,私铸、翦凿尽不可禁,财华未赡,大钱已竭,数岁之间,悉为尘土矣。今新禁初行,品式未一,须臾自止,不足以垂圣虑;唯府藏空匮,实为重忧。今纵行细钱,官无益赋之理;百姓虽赡,无解官乏。唯简费去华,专在节俭,求赡之,莫此为贵耳。”议者又以为“铜转难得,铸二铢钱。”竣曰:“议者以为官藏空虚,宜更改铸;天下铜少,宜减钱式以救弊,赈国舒民。愚以为不然。今铸二铢,恣行新细,于官无解于乏,而民间巧大兴,天下之货将糜碎至尽;空严立禁,而利难绝,不一二年,其弊不可复救。民惩大钱之改,兼畏近日新禁,市井之间,必生纷扰。远利未闻,切患猥及,富商得志,贫民困窘,此皆其不可者也。”乃止。

三月,庚申,魏主畋于松山;己巳,还平城。

冬,十月,甲申,魏主还平城。

丙戌,建平宣简王宏以疾解尚书令;三月,丁未,卒。

◎ 大明二年戊戌,公元四五八年

,正月,丙午朔,魏设酒禁,酿、酤、饮者皆斩之;吉凶之会,听开禁,有程日。魏主以士民多因酒致斗及议国政,故禁之。增置内外候官,伺察诸曹及州、镇,或微服杂于府寺间,以求百官过失,有司穷治,讯掠取服;百官赃满二丈者皆斩。又增律七十九章。

移青、冀二州并镇历城,议者多不同。青、冀二州刺史垣护之曰:“青州北有河、济,又多陂泽,非虏所向;每来寇掠,必由历城。二州并镇,此经远之略也。北又近河,归顺者易。近息民患,远申王威,安边之上计也。”由是遂定。

甲辰,徙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南兗州刺史,以太詹事刘延孙为南徐州刺史。初,祖遗诏,以京要地,去建康密迩,自非宗室近亲,不得居之。延孙之先虽与祖同源,而祖属彭城,延孙属莒县,从来不序昭穆。上既命延孙镇京,仍诏与延孙合族,使诸王皆序长幼。

丁零数千家匿井陉山中为盗,魏选尚书陆真与州郡合兵讨灭之。

甲申,魏主还平城。

丁亥,魏主还平城。

诏祀郊庙,初设备乐,从前殿中曹郎荀万秋之议也。

魏主将东巡,冬,十月,诏太宰常英起行于辽西黄山。

丙辰,魏主如河西。

,大赦。

十一月,魏以尚书西平王源贺为冀州刺史,更赐爵陇西王。贺上言:“今北虏游魂,南寇负险,疆场之间,犹须防戍。臣愚以为,自非大逆、赤手杀人,其坐赃盗及过误应死者,皆可原宥,谪使守边;则是已断之受更生之恩,徭役之家蒙休息之惠。”魏宗从之。久之,谓群臣曰:“吾用贺言,一岁所活不少,增戍兵亦多。卿等人人如贺,朕何忧哉!”会武邑人石华告贺谋反,有司以闻,帝曰:“贺竭诚事国,朕为卿等保之,无此明矣。”命加讯验。华果引诬,帝诛之,因谓左右曰:“以贺忠诚,犹不免诬谤,不及贺者可无慎哉!”

庚午,魏以辽西王常英为太宰。

闰月,戊午,以尚书左仆刘遵考为丹尹。

◎ 孝建三年丙申,公元四五六年

上自即吉之后,奢自恣,多所兴造。丹尹颜竣以籓朝旧臣,数恳切谏争,无所回避,上浸不悦。竣自谓才足时,恩旧莫比,当居中永执朝政;而所陈多不纳,疑上疏之,乃求外以占上意。夏,六月,丁亥,诏以竣为东扬州刺史,竣始大惧。

雍州刺史武昌王浑与左右作檄文,自号楚王,改元永光,备置百官,以为戏笑。长史王翼之封呈其手迹。八月,庚申,废浑为庶人,徙始安郡。上遣员外散骑侍郎东海明宝诘责浑,因令自杀,时年十七。

,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

六月,壬戌,魏改元太安。

金紫光禄大夫颜延之卒。延之竣贵重,凡所资供,延之一无所受,布衣茅屋,萧然如故。常乘赢笨车,逢竣卤簿,即屏住侧。常语竣曰:“吾平生不憙见要人,今不幸见汝!”竣起宅,延之谓曰:“善为之,无令后人笑汝拙也。”延之尝早诣竣,见宾客盈门,竣尚未起,延之怒曰:“汝粪土之中,升云霞之上。遽骄傲如此,其能久乎!”竣丁父忧,裁逾月,起为右将军,丹尹如故。竣固辞,表十上;上不许,遣中书舍人明宝抱竣登车,载之郡舍,赐以布衣一袭,絮以彩纶,遣主衣就衣诸

魏主立其弟新成为平王。

,正月,庚寅,立皇弟休范为顺王,休若为陵王。戊戌,立皇尚为西王。壬,纳右卫将军何瑀女为太妃。瑀,澄之曾孙也。甲寅,大赦。

是岁,以故氐王杨保宗元和为征虏将军,杨为辅国将军。,文德之从祖兄也。元和虽杨氏正统,朝廷以其年幼才弱,未正位号,落无定主,先戍葭芦,母妻弟并为魏所执,而为宋守无贰心。雍州刺史王玄谟上言:“请以为假节、西秦州刺史,用安辑其众。俟数年之后,元和稍长,使嗣故业。若元和才用不称,便应归能籓扞汉川,使无虏患,彼四千荒州殆不足惜。若葭芦不守,汉川亦无立理。”上不从。

太傅义恭以南兗州刺史西尚有,将避之,乃辞扬州。秋,七月,解义恭扬州;丙,以尚为扬州刺史。时荧惑守南斗,上废西州旧馆,使尚移治东城以厌之。扬州别驾从事沈怀文曰:“天示变,宜应之以德。”今虽空西州,恐无益也。”不从。怀文,怀远之兄也。

十二月,濮太守姜龙驹、新平太守杨自帅吏民弃郡奔魏。

丙辰,魏宗还平城,起太华殿。是时,给事中郭善明,倾巧,说帝大起室。中书侍郎允谏曰:“太祖始建都邑,其所营立,必因农隙,况建国已久,永安前殿足以朝会,西堂、温室足以宴息,紫楼足以临望;纵有修广,亦宜驯致,不可仓猝。今计所当役凡二万人,老弱供饷,又当倍之,期半年可毕。一夫不耕,或受之饥,况四万人之劳费,可胜乎!此陛下所宜留心也。”帝纳之。

乙酉,以金紫光禄大夫褚湛之为尚书左仆

◎ 大明元年丁酉,公元四五七年

八月,魏平西将军渔公尉眷击伊吾,克其城,大获而还。

癸酉,鄱哀王休业卒。

丙午,太傅义恭位太宰,领司徒。

壬午,以太傅义恭领扬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司空、领南徐州刺史,建平王为尚书令。

,以广州刺史宗悫为豫州刺史。故事,府州内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置典签以主之。宋世诸皇为方镇者多幼,时主皆以亲近左右领典签,典签之权稍重。至是,虽长王临籓,素族镇,典签皆纳教命,执其枢要,刺史不得专其职任。及悫为豫州,临安吴喜为典签。悫刑政所施,喜每多违执,悫大怒,曰:“宗悫年将六十,为国竭命,正得一州如斗大,不能复与典签共临之!”喜稽颡血,乃止。

允好切谏,朝廷事有不便,允辄求见,帝常屏左右以待之。或自朝至幕,或连日不;群臣莫知其所言。语或痛切,帝所不忍闻,命左右扶,然终善遇之。时有上事为激讦者,帝省之,谓群臣曰:“君、父一也。父有过,何不作书于众中谏之!而于私室屏谏者,岂非不其父之恶彰

秋,七月,癸巳,立皇弟休祐为山王,休茂为海陵王,休业为鄱王。

十二月,丁亥,更以顺王休范为桂王。

壬戌,魏主畋于崞山;戊辰,还平城。魏以渔王尉眷为太尉,录尚书事。

乙卯,魏如广宁温泉,遂巡平州;庚午,至黄山;二月,丙,登碣石山,观沧海;戊寅,南如信都,畋于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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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

八月,己亥,魏主还平城。

温泉;庚辰,还平城。

二月,魏人寇兗州,向无盐,败东平太守南刘胡。诏遣太左卫率薛安都将骑兵,东太守沈法系将军,向彭城以御之,并受徐州刺史申坦节度。比至,魏兵已去。先是,群盗聚任城荆榛中,累世为患,谓之“任榛”申坦请回军讨之,上许之。任榛闻之,皆逃散。时天旱,人渴乏,无功而还。安都、法系坐白衣领职。坦当诛,群臣为请,莫能得。沈庆之抱坦哭于市曰:“汝无罪而死。我哭汝于市,行当就汝矣!”有司以闻,上乃免之。

雍州所统多侨郡县,刺史王玄谟上言:“侨郡县无有境土,新旧错,租课不时,请皆土断。”秋,七月,辛未,诏并雍州三郡十六县为一郡。郡县民不愿属籍,讹言玄谟反。时柳元景宗,群从多为雍二千石,乘声皆讨玄谟。玄谟令内外晏然以解众惑,驰使启上,陈本末。上知其虚,遣主书吴喜抚之,且报曰:“七十老公,反何求!君臣之际,足以相保,聊复为笑,伸卿眉耳。”玄谟严,未尝妄笑,故上以此戏之。

,正月,魏车骑大将军乐平王有罪,赐死。镇北大将军、南兗州刺史沈庆之请老;二月,丙寅,以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庆之固让,表疏数十上,又面自陈,乃至稽颡泣涕。上不能夺,听以始兴公就第,厚加给奉。顷之,上复用庆之,使何尚之往起之。尚之累陈上意,庆之笑曰:“沈公不效何公,往而复返。”尚之惭而止。辛巳,以尚书右仆刘延孙为南兗州刺史。

魏定州刺史许宗之求取不节,泽民超谤毁宗之,宗之殴杀超,恐其家人告状,上超诋讪朝政。魏宗曰:“此必妄也。朕为天下主,何恶于超而有此言!必宗之惧罪诬超。”案验,果然,斩宗之于都南。

削弱王侯。冬,十月,己未,江夏王义恭、竟陵王诞奏裁损王、侯车服、用、乐舞制度,凡九事;上因讽有司奏增广为二十四条,听事不得南向坐,施帐;剑不得为鹿卢形;内史、相及封内官长止称下官,不得称臣,罢官则不复追敬。诏可。

上闺门无礼,不择亲疏、尊卑,闻民间,无所不至。诞宽而有礼,又诛太劭、丞相义宣皆有大功,人心窃向之。诞多聚才力之士,蓄甲利兵,上由是畏而忌之,不诞居中,使镇京;犹嫌其,更徙之广陵。以延孙腹心之臣,故使镇京以防之。

九月,壬戌,以丹尹刘遵考为尚书右仆

◎ 孝建二年乙未,公元四五五年

癸卯,魏主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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