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三品输平城,中输它州,下输本州。又,魏旧制:常赋之外,有杂调十五;至是悉罢之,由是民稍赡给。
河东柳欣等谋反,立太尉庐江王祎。祎自以于帝为兄,而帝及诸兄弟皆轻之,遂与欣等通谋相酬和。征北咨议参军杜幼文告之,丙申,诏降祎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豫州刺史,镇宣城,帝遣腹心杨运长领兵防卫。欣等并伏诛。
三月,魏人寇汝,太守杨文苌击却之。
夏,四月,丙申,魏大赦。
五月,魏徙青、齐民于平城,置升城、历城民望于桑,立平齐郡以居之;自馀悉为婢,分赐百官。
魏沙门统昙曜奏:“平齐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僧曹者,即为僧祇,粟为僧祇粟,遇凶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及官,以为佛图,以供诸寺扫洒。”魏主并许之。于是僧祇、粟及寺遍于州镇矣。
六月,魏立皇宏为太。
癸酉,以左卫将军沈攸之为郢州刺史。
上又令有司奏庐江王祎忿怼有怨言,请穷治;不许。丁丑,免祎官爵,遣大鸿胪持节奉诏责祎,因令自杀,辅国将军充明废徙新安。
冬,十月,丁卯朔,日有之。
魏顿丘王李峻卒。
十一月,丁未,魏复遣使来修和亲,自是信使岁通。
闰月,戊,以辅师将军猛为兗州刺史,始治淮。
十二月,戊戌,司徒建安王休仁解扬州。休仁年与上邻亚,素相友,景和之世,上赖其力以脱祸。及泰始初,四方兵起,休仁亲当矢石,克成大功,任总百揆,亲寄甚隆;由是朝野辐凑,上渐不悦。休仁悟其旨,故表解扬州。己未,以桂王休范为扬州刺史。
分荆州之东、建平,益州之西、梓潼郡,置三校尉,治白帝。先是,三峡蛮、獠岁为抄暴,故立府以镇之。上以司徒参军东莞孙谦为东、建平二郡太守。谦将之官,敕募千人自随,谦曰:“亦夷不宾,盖待之失节耳,何烦兵役以为国费!”固辞不受。至郡,开布恩信,蛮、獠翕然怀之,竞饷金宝;谦皆谕,不受。
临海贼帅田自称东海王,剽掠海盐,杀鄞令,东土大震。
◎ 泰始六年庚戌,公元四七零年
,正月,乙亥,初制间二年一祭南郊,间一年一祭明堂。
二月,壬寅,以司徒休仁为太尉,领司徒;固辞。
癸丑,纳江智渊孙女为太妃。甲寅,大赦。令百官皆献;始兴太守孙奉伯止献琴、书,上大怒,封药赐死,既而原之。
魏以东郡王陆定国为司空。定国,丽之也。
魏主遣征西大将军上党王长孙观击吐谷浑。
夏,四月,辛丑,魏大赦。
戊申,魏长孙观与叶浑王拾寅战于曼山,拾寅败走,遣别驾康盘龙贡,魏主囚之。
癸亥,立皇燮为晋熙王,奉晋熙王昶后。
五月,魏立皇弟长乐为建昌王。
六月,癸卯,以江州刺史王景文为尚书左仆、扬州刺史,以尚书仆袁粲为右仆。
上中大宴,妇人而观之,王后以扇障面。上怒曰:“外舍寒乞!今共为乐,何独不视!”后曰:“为乐之事,其方自多;岂有姑姊妹集,而妇人以为笑!外舍之乐,雅异于此。”上大怒,遣后起。后兄景文闻之,曰:“后在家劣弱,今段遂能刚正如此!”
南兗州刺史萧成在军中久,民间或言成有异相,当为天。上疑之,征为黄门侍郎、越骑校尉。成惧,不内迁,而无计得留。冠军参军广陵荀伯玉劝成遣数十骑魏境,安置标榜,魏果遣游骑数百履行境上;成以闻,上使成复本任。秋,九月,命成迁镇淮。以侍中、中领军刘勔为都督南徐、兗等五州诸军事,镇广陵。
戊寅,立总明观,置祭酒一人,儒、玄、文、史学士各十人。
柔然真可汗侵魏,魏主引郡臣议之。尚书右仆南平公目辰日:“若车驾亲征,京师危惧,不如持重固守。虏悬军,粮运无继,不久自退;遣将追击,破之必矣。”给事中张白泽曰:“蠢尔荒愚,轻犯王略,若銮舆亲行,必望麾崩散,岂可坐而纵敌!以万乘之尊,婴城自守,非所以威服四夷也。”魏主从之。白泽,衮之孙也。魏主使京兆王推等督诸军西,任城王云等督诸军东,汝王天赐等督诸军为前锋,陇西王源贺等督诸军为后断,镇西将军吕罗汉等掌留台事。诸将会魏主于女之滨,与柔然战,柔然大败。乘胜逐北,斩首五万级,降者万馀人,犹戎械不可胜计。旬有九日,往返六千馀里。改女曰武川。司徒东安王刘尼坐昏醉,军陈不整,免官。壬申,还至平城。
是时,魏百官不给禄,少能以廉白自立者。魏主诏:“吏受所监临羊一、酒一斛者,死;与者以从坐论。有能纠告尚书已下罪状者,随所纠官轻重授之。”张白泽谏曰:“昔周之下士,尚有代耕之禄。今皇朝贵臣,服勤无报;若使受礼者刑,纠之者代职,臣恐人窥望,忠臣懈节,如此而求事简民安,不亦难乎!请依律令旧法,仍班禄以酬廉吏。”魏主乃为之罢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