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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纪六(2/10)

闾上言:“鄴城密皇后庙颓圮,请更葺治;若谓已飨太庙,即宜罢毁。”诏罢之。

己卯,纳太妃褚氏,大赦。妃,澄之女也。

庚午,魏主如委粟山,定圜丘。己卯,帝引诸儒议圜丘礼。秘书令李彪建言:“鲁人将有事于上帝,必先有事于泮。请前一日告庙。”从之。甲申,魏主祀圜丘;丙戌,大赦。

癸丑,魏诏求遗书,秘阁所无,有益时用者,加以优赏。

魏主雅重门族,以范、清河崔宗伯、荥郑羲、太原王琼四姓,衣冠所推,咸纳其女以充后。陇西李冲以才识见任,当朝贵重,所结姻姻,莫非清望;帝亦以其女为夫人。诏黄门郎、司徒左长史宋弁定诸州士族,多所升降。又诏以“代人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无异寒贱;故宦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亲仍居猥任。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自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勿充猥,一同四姓。自此以外,应班士者,寻续别敕。其旧为落大人,而皇始已来三世官在给事已上及品登王公者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来三世官在尚书已上及品登王公者亦为姓。其大人之后而官不显亦为族;若本非大人而官显者说为族。凡此姓族,皆应审,勿容伪冒。令司空穆亮、尚书陆琇等详定,务令平允。”琇,馛之也。

魏有司奏:“广川王妃葬于代都,未审以新尊从旧卑,以旧卑就新尊?”魏主曰:“代人迁洛者,宜悉葬邙山。其先有夫死于代者,听妻还葬;夫死于洛者,不得还代就妻。其馀州之人,自听从便。”丙辰,诏:“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于是代人南迁者悉为河南洛人。

甲戌,魏主如台;丙,舍于石济。庚辰,太迎于平桃城。

丁酉,诏修晋帝诸陵,增置守卫。

上之废郁林王也,许萧谌以扬州;既而除领军将军、南徐州刺史。谌恚曰:“见炊饭,推以与人。”谌恃功,颇预朝政,所选用,辄命尚书使为申论。上闻而忌之,以萧诞、萧诔方将兵拒魏,隐忍不发。壬戌,上游华林园,与谌及尚书令王晏等数人宴,尽;坐罢,留谌晚,至华林阁,仗执还省。上遣左右莫智明数谌曰:“隆昌之际,非卿无有今日。今一门二州、兄弟三封,朝廷相报,止可极此。卿恆怀怨望,乃云炊饭已熟,合甑与人邪!今赐卿死!”遂杀之,并其弟诔;以黄门郎萧衍为司州别驾,往执诞,杀之。谌好术数,吴兴沈文猷常语之曰:“君相不减帝。”谌死,文猷亦伏诛。谌死之日,上又杀西明、南海王罕、邵陵王贞。乙丑,以右卫将军萧坦之为领军将军。

赵郡王幹在洛,贪不法,御史中尉李彪私戒之,且曰:“殿下不悛,不敢不以闻。”幹悠然不以为意。彪表弹之。魏主诏幹与北海王详俱从太诣行在。既至,见详而不见幹,使左右察其意,知无忧悔,乃亲数其罪,杖之一百,免官还第。

丙戌,魏主如鄴,屡至相州刺史闾之馆,其治效,赏赐甚厚。闾数请本州,诏曰:“闾以悬车之年,方求衣锦,知忘退,有尘谦德;可降号平北将军。朝之老成,宜遂情愿,徙授幽州刺史,令存劝两修,恩法并举。”以王雍为相州刺史,戒之曰:“作牧亦易亦难:‘其正,不令而行。所以易;‘其不正,虽令不从,’所以难。”

九月,庚午,魏六、文武悉还于洛

灵,罪当大辟;朕以新迁洛邑,特从宽典。”五月,己巳,降封鸾为定襄县王,削五百;卢渊、李佐、韦珍皆削官爵为民,佐仍徙瀛州。以薛真度与其从兄安都有开徐方之功,听存其爵及荆州刺史,馀皆削夺,曰:“足明功,退足彰罪矣。”

先是,魏人未尝用钱,魏主始命铸太和五铢。是岁,鼓铸备,诏公私用之。

癸未,魏主还洛,告于太庙。甲申,减冗官之禄以助军国之用。乙酉,行饮至之礼。班赏有差。

治书侍御史薛聪,辨之曾孙也,弹劾不避御,帝或宽贷者,聪辄争之。帝每曰:“朕见薛聪,不能不惮,何况诸人也!”自是贵戚敛手。累迁直阁将军,兼给事黄门侍郎、散骑常侍,帝外以德遇之,内心以膂为寄,亲卫禁兵,悉聪领,故终太和之世,恒带直阁将军。群臣罢朝之后,聪桓陪侍帷幄,言兼昼夜,时政得失,动辄匡谏,事多听允;而重厚沉密,外莫窥其际。帝以名位,辄苦让不受。帝亦雅相悉,谓之曰:“卿天爵自,固非人爵之所能荣也。”

戊午,魏改用长尺、大斗,其法依《汉志》为之。

氐王杨炅卒。

己丑,徙南平王宝攸为郡陵王,蜀郡王文为西王,广汉王峻为衡王,临海王昭季为陵王,永嘉王昭粲为桂王。

臣光曰:“选举之法,先门地而后贤才,此魏、晋之弊,而历代相因,莫之能改也。夫君、小人,不在于世禄与侧微。以今日视之,愚智所同知也。当是之时,虽魏孝文之贤,犹不免斯蔽。故夫明辨是

魏旧制:王国舍人皆应娶八族及清修之门。威王禧娶隶为之,帝责之,因下诏为六弟聘室:“前都所纳,可为妾媵。咸王禧,可聘故颍川太守陇西李辅女;河南王幹,可聘故中散大夫代郡穆明乐女;广陵王羽,可聘骠骑咨议参军荥郑平城女;颍川王雍,可聘故中书博士范卢神宝女;始平王勰,可聘廷尉卿陇西李冲女;北海王详,可聘吏郎中荥郑懿女。”懿,羲之也。

十二月,乙未朔,魏主见群臣于光极堂,宣下品令,为大选之始。光禄勋于烈登引例求迁官,烈上表曰:“方今圣明之理,朝应廉让,而臣登引人求;是臣素无教训,乞行黜落!”魏主曰:“此乃有识之言,不谓烈能办此!”乃引见登,谓曰:“朕将化天下,以卿父有谦逊之、直士之风,故卿为太翊军校尉。”又加烈散骑常侍,封聊城县

魏主谓群臣曰:“国家从来有一事可叹:臣下莫肯公言得失是也。夫人君患不能纳谏,人臣患不能尽忠。自今朕举一人,如有不可,卿等直言其失;若有才能而朕所不识,卿等亦当举之。如是,得人者有赏,不言者有罪,卿等当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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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拓跋英之寇汉中也,沮氐杨馥之为齐击武兴氐杨集始,破之。秋,七月,辛卯,以馥之为北秦州刺史、仇池公。

魏金墉成,立国、太学、四门小学于洛

八月,乙巳,魏选武勇之士十五万人为羽林、虎贲以充宿卫。

壬戌,魏诏:“诸州牧品属官,考其得失为三等以闻。”又诏:“徐、兗、光、南青、荆、洛六州,严纂戎备,应须赴集。”十一月,丁卯,诏罢世宗东田,毁兴光楼。

魏广川刚王谐卒。谐,略之也。魏主曰:“古者,大臣之丧有三临之礼;魏、晋以来,王公之丧,哭于东堂。自今诸王之丧,期亲三临;大功再临;小功、缌麻一临;罢东堂之哭。广川王于朕,大功也。”将大敛,素服、衣往哭之。

帝与群臣论选调曰:“近世,各有常分;此果如何?”李冲对曰:“未审上古已来,张官列位,为膏梁弟乎,为致治乎?”帝曰:“为治耳。”冲曰:“然则陛下今日何为专取门品,不才能乎?”帝曰:“苟有过人之才,不患不知。然君之门,借使无当世之用,要自德行纯笃,朕故用之。”冲曰:“傅说、吕望,岂可以门地得之!”帝曰:“非常之人,旷世乃有一二耳。”秘书令李彪曰:“陛下若专取门地,不审鲁之三卿,孰若四科?”著作佐郎韩显宗曰:“陛下岂可以贵袭贵,以贱袭贱!”帝曰:“必有明卓然、萃者,朕亦不拘此制。”顷之,刘昶朝,帝谓昶曰:“或言唯能是寄,不必拘门;朕以为不尔。何者?清浊同,混齐一等,君小人,名品无别,此殊为不可。我今八族以上士人,品第有九,九品之外,小人之官复有七等。若有其人,可起家为三公。正恐贤才难得,不可止为一人浑我典制也。”

甲午,魏太冠于庙。魏主变北俗,引见群臣,谓曰:“卿等朕远追商、周,为不及汉、晋邪?”咸王禧对曰:“群臣愿陛下度越前王耳。”帝曰:“然则当变风易俗,当因循守故邪?”对曰:“愿圣政日新。”帝曰:“为止于一,为传之孙邪?”对曰:“愿传之百世!”帝曰:“然则必当改作,卿等不得违也。”对曰:“上令下从,其谁敢违!”帝曰:“夫‘名不正,言不顺,则礼乐不可兴。’今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其年三十已上,习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已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加降黜。各宜戒!王公卿士以为然不?”对曰:“实如圣旨。”帝曰:“朕尝与李冲论此,冲曰:“四方之语,竟知谁是;帝者言之,即为正矣。’冲之此言,其罪当死!”因顾冲曰;’卿负社稷,当令御史牵下!”冲免冠顿首谢。又责留守之官曰:“昨望见女犹服夹领小袖,卿等何为不遵前诏!”皆谢罪。帝曰:“朕言非是,卿等当争。如何则顺旨,退则不从乎!”六月,己亥,下诏:“不得为北俗之语于朝廷。违者免所居官!”

魏主下诏,以为:“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万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姓或重复,皆改之。”于是始改氏为长孙氏,达奚氏为奚氏,乙旃氏为叔孙氏,丘穆陵氏为穆氏,步六孤氏为陆氏,贺赖氏为贺氏,独孤氏为刘氏,贺楼氏为楼氏,勿忸于氏为于氏,尉迟氏为尉氏;其馀所改,不可胜纪。

,魏主引见群臣于光极堂,颁赐冠服。

◎ 建武三年丙,公元四九六年

,正月,丁卯,以杨炅崇祖为沙州刺史,封平王。

乙未,魏主自鄴还;冬,十月,丙辰,至洛

魏以光城蛮帅田益光为南司州刺史,所统守宰,听其铨置。后更于新蔡立东豫州,以益光为刺史。

祖游华林园,观故景山,黄门侍郎郭祚曰:“山者,仁智之所乐,宜复修之。”帝曰:“魏明帝以奢失之于前,朕岂可袭之于后乎!”帝好读书,手不释卷,在舆、据鞍,不忘讲。善属文,多于占,既成,不更一字;自太和十年以后,诏策皆自为之。好贤乐善,情如饥渴,所与游接,常寄以布素之意,如李冲、李彪、闾、王萧、郭祚、宋弁、刘芳、崔光、邢峦之徒,皆以文雅见亲,贵显用事;制礼作乐,郁然可观,有太平之风焉。

众议以薛氏为河东茂族。帝曰:“薛氏,蜀也,岂可郡姓!”直阁薛宗起执戟在殿下,次对曰:“臣之先人,汉末仕蜀,二世复归河东,今六世相袭,非蜀人也。伏以陛下黄帝之胤,受封北土,岂可亦谓之胡邪!今不预郡姓,何以生为!”乃碎戟于地。帝徐曰:“然则朕甲、卿乙乎?”乃郡姓,仍曰:“卿非‘宗起’,乃‘起宗’也!”

癸卯,魏主使太如平城赴太师熙之丧。

时赵郡诸李,人尤多,各盛家风,故世之言华者,以五姓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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