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寅,上幸仁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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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以所在属官不敬惮其上,事难克举,三月,丙辰,诏“诸司论属官罪,有律轻情重者,听于律外斟酌决杖。”于是上下相驱,迭行捶楚,以残暴为能,以守法为懦弱。
冬,十月,己丑,上幸长;十一月,壬,还长安。
帝以光化公主妻吐谷浑可汗世伏;世伏上表请称公主为天后,上不许。
十一月,辛酉,上幸温汤。
时上禁行恶钱,有二人在市,以恶钱易好者,武候执以闻,上令悉斩之,绰谏曰:“此人所坐当杖,杀之非法。”上曰:“不关卿事。”绰曰:“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妄杀人,岂得不关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动者当退。”对曰:“臣望天心,何论动木。”上复曰:“啜羹者则置之,天之威,相挫邪!”绰拜而益前,诃之,不肯退,上遂。治书侍御史柳彧复上奏切谏,上乃止。
上以绰有诚直之心,每引阁中,或遇上与皇后同榻,即呼绰坐,评论得失,前后赏赐万计。与大理卿薛胄同时,俱名平恕;然胄断狱以情而绰守法,俱为称职。胄,端之也。
帝尝乘怒,以六月杖杀人,大理少卿河东赵绰固争曰:“季夏之月,天地成长庶类,不可以此时诛杀。”帝报曰:“六月虽曰生长,此时必有雷霆;我则天而行,有何不可!”遂杀之。
六月,丙寅,下诏黜丽王元官爵。汉王谅军临渝关,值潦,馈运不继,军中乏,复遇疾疫。周罗睺自东莱泛海趣平壤城,亦遭风,船多飘没。秋,九月,己
帝既喜怒不恒,不复依准科律。信任杨素,素复任情不平,与鸿胪少卿陈延有隙,尝经蕃客馆,中以屎,又众仆于氈上樗蒲,以白帝。帝大怒,主客令及樗蒲者皆杖杀之,棰陈延几死。
鲁公虞庆则之讨李世贤也,以妇弟赵什住为随府长史。什住通于庆则妾,恐事,乃宣言庆则不此行,上闻之,礼赐甚薄。庆则还,至潭州临桂岭,观眺山川形势,曰:“此诚险固,加以足粮,若守得其人,攻不可。”使什住驰诣京师奏事,观上颜,什住因告庆则谋反,下有司案验。十二月,壬,庆则坐死,拜什住为国。
帝以盗贼繁多,命盗一钱以上皆弃市,或三人共盗一瓜,事发即死。于是行旅皆晏起早宿,天下懔懔。有数人劫执事而谓之曰:“吾岂求财者邪!但为枉人来耳。而为我奏至尊:自古以来,国立法,未有盗一钱而死者也。而不为我以闻,吾更来,而属无类矣!”帝闻之,为停此法。
党项寇会州,诏发陇西兵讨降之。
突利本居北方,既尚主,长孙晟说其帅众南徙,居度斤旧镇,锡赉优厚。都蓝怒曰:“我,大可汗也,反不如染!”于是朝贡遂绝,亟来抄掠边鄙。突利伺知动静,辄遣奏闻,由是边鄙每先有备。
◎ 开皇十六年丙辰,公元五九六年
刑侍郎辛亶尝衣绯裈,俗云利官;上以为厌蛊,将斩之。绰曰:“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上怒甚,曰:“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命引绰斩之。绰曰:“陛下宁杀臣,不可杀辛亶。”至朝堂,解衣当斩,上使人谓绰曰:“竟何如?”对曰:“执法一心,不敢惜死!”上拂衣而,良久,乃释之。明日谢绰,劳勉之,赐三百段。
桂州俚帅李光仕作,帝遣上国王世积与前桂州总周法尚讨之,法尚发岭南兵,世积发岭北兵,俱会尹州。世积所遇瘴,不能,顿于衡州,法尚独讨之。光仕战败,帅劲兵走保白石。法尚大获家,其党有来降者,辄以妻还之。居旬日,降者数千人。光仕众溃而走,追斩之。
夏,四月,辛亥,诏:“畜猫鬼、蛊毒、厌媚野之家,并投于四裔。”
丽王汤闻陈亡,大惧,治兵积谷,为拒守之策。是岁,上赐汤玺书,责以“虽称籓附,诚节未尽”且曰:“彼之一方,虽地狭人少,今若黜王,不可虚置,终须更选官属,就彼安抚。王若洒心易行,率由宪章,即是朕之良臣,何劳别遣才彦!王谓辽之广,何如长江?丽之人,多少陈国?朕若不存育,责王前愆,命一将军,何待多力!殷勤晓示,许王自新耳。”汤得书,惶恐,将奉表陈谢。会病卒,元嗣立,上使使拜元为上开府仪同三司,袭爵辽东公。元奉表谢恩,因请封王,上许之。
何稠之自岭南还也,宁猛力请随稠朝。稠见其疾笃,遣还钦州,与之约曰:“八九月间,可诣京师相见。”使还,奏状,上意不怿。冬,十月,猛力病卒。上谓稠曰:“汝前不将猛力来,今竟死矣!”稠曰:“猛力与臣约,假令死,当遣侍。越人直,其必来。”猛力临终,果戒其长真曰:“我与大使约,不可失信,汝葬我毕,即宜登路。”长真嗣为刺史,如言朝。上大悦曰:“何稠著信蛮夷,乃至于此!”
秦王俊,幼仁恕,喜佛教,尝请为沙门,不许。及为并州总,渐好奢侈,违越制度,盛治室。俊好内,其妃崔氏,弘度之妹也,妒,于瓜中毒,由是得疾,征还京师。上以为奢纵,丁亥,免俊官,以王就第。崔妃以毒王,废绝,赐死于家。左武卫将军刘升谏曰:“秦王非有它过,但费官,营廨舍而已,臣谓可容。”上曰:“法不可违。”杨素谏曰:“秦王之过,不应至此,愿陛下详之!”上曰:“我是五儿之父,非兆民炎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儿律!以周公之为人,尚诛、蔡,我诚不及周公远矣,安能亏法乎!”卒不许。
吐谷浑大,国人杀世伏,立其弟伏允为主,遣使陈废立之事,并谢专命之罪,且请依俗尚主;上从之。自是朝贡岁至。
汴州刺史令狐熙来朝,考绩为天下之最,赐帛三百匹,颁告天下。熙,整之也。
帝晚节用法益峻,御史于元日不劾武官衣剑之不齐者,帝曰:“尔为御史,纵舍自由。”命杀之,谏议大夫思祖谏,又杀之。将作寺丞以课麦迟晚,武库令以署荒芜,左右使,或授牧宰鞭、鹦鹉,帝察知,并亲临斩之。
夏,六月,甲午,初制工商不得仕。
延州刺史独孤陀有婢曰徐阿尼,事猫鬼,能使之杀人,云每杀人,则死家财潜移于畜猫鬼家。会独孤后及杨素妻郑氏俱有疾,医皆曰:“猫鬼疾也。”上以陀,后之异母弟,陀妻,杨素异母妹,由是意陀所为。令颎等杂治之,得其实。上怒,令以犊车载陀夫妻,将赐死。独孤后三日不,为之请命曰:“陀若蠹政害民者,妾不敢言;今坐为妾,敢请其命。”陀弟司勋侍郎整诣阙求哀,于是免陀死,除名为民,以其妻杨氏为尼。先是,有人讼其母为猫鬼所杀者,上以为妖妄,怒而遣之。至是,诏诛被讼行猫鬼家。
帝遣新卫大都督长安屈突通往陇西检覆群牧,得隐匿二万馀匹,帝大怒,将斩太仆卿慕容悉达及诸监官千五百人。通谏曰:“人命至重,陛下奈何以畜产之故杀千有馀人!臣敢以死请!”帝真目叱之,通又顿首曰:“臣一分死,就陛下丐千馀人命。”帝寤,曰:“朕之不明,以至于此!赖有卿忠言耳。”于是悉达等皆减死论,擢通为右武候将军。
九月,甲申,上至自仁寿。
杨素、弘等复荐张胄玄历术。上令杨素与术数人立议六十一事,皆旧法久难通者,令刘晖等与胄玄等辩析之。晖杜一无所答,胄玄通者五十四,上乃拜胄玄员外散骑侍郎兼太史令,赐千段,令参定新术。至是,胄玄历成。夏,四月,戊寅,诏颁新历;前造历者刘晖等四人并除名。秋,七月,桂州人李世贤反,上议讨之。诸将数人请行,上不许,顾右武候大将军虞庆则曰:“位居宰相,爵乃上公,国家有贼,遂无行意,何也?”庆则拜谢,恐惧,乃以庆则为桂州行军总,讨平之。
上以岭南夷、越数反,以汴州刺史令狐熙为桂州总十七州诸军事,许以便宜从事,刺史以下官得承制补授。熙至,大弘恩信,其溪渠帅更相谓曰:“前时总皆以兵威相胁,今者乃以手教相谕,我辈其可违乎!”于是相帅归附。先是州县生梗,长吏多不得之官,寄政于总府。熙悉遣之,为建城邑,开设学校,华、夷化焉。俚帅宁猛力,在陈世已据南海,隋因而抚之,拜安州刺史。猛力恃险骄倨,未尝参谒。熙谕以恩信,猛力之,诣府请谒,不敢为非。熙奏改安州为钦州。
帝又遣员外散骑侍郎何稠募兵讨光仕,稠谕降其党莫崇等,承制署首领为州县官。稠,妥之兄也。
,正月,丁亥,以皇孙裕为平原王,筠为安成王,嶷为安平王,恪为襄城王,该为王,韶为建安王,煚为颍川王,皆勇之也。
戊戌,突厥突利可汗来逆女,上舍之太常,教习六礼,妻以宗女安义公主。上离间都蓝,故特厚其礼,遣太常卿弘、纳言苏威、民尚书斛律孝卿相继为使。
己丑,诏文武官以四考受代。
丽王元帅靺鞨之众万馀寇辽西,营州总冲击韦走之。上闻而大怒,乙巳,以汉王谅、王世积并为行军元帅,将陆三十万伐丽,以尚书左仆颎为汉王长史,周罗睺为军总。
◎ 开皇十七年丁巳,公元五九七年
大理掌固来旷上言大理官司太宽,帝以旷为忠直,遣每旦于五品行中参见。旷又告少卿赵绰滥免徒囚,帝使信臣推验,初无阿曲,帝怒,命斩之。绰固争,以为旷不合死,帝拂衣阁。绰矫言“臣更不理旷,自有它事,未及奏闻。”帝命引阁,绰再拜请曰:“臣有死罪三,臣为大理少卿,不能制驭掌固,使旷挂天刑,一也。囚不合死,而臣不能死争,二也。臣本无它事,而妄言求,三也。”帝解颜。会独孤后在坐,命赐绰二金杯酒,并杯赐之。旷因免死,徙广州。
萧诃世略在江南作,诃当从坐,上曰:“世略年未二十,亦何能为?以其名将之,为人所耳。”因赦诃。绰固谏不可,上不能夺,绰去而赦之,因命绰退。绰曰:“臣奏狱未决,不敢退。”上曰:“大理其为朕特舍诃也。”因命左右释之。
十二月,戊,敕:“盗边粮一升已上,皆斩,仍籍没其家。”
,二月,癸未,太平公史万岁击南宁羌,平之。初,梁睿之克王谦也,西南夷、獠莫不归附,唯南宁州酋帅爨震恃远不服。睿上疏,以为:“南宁州,汉世牂柯之地,殷众,金宝富饶。梁南宁州刺史徐文盛为湘东王征赴荆州,属东夏尚阻,未遑远略,土民爨瓚遂窃据一方,国家遥授刺史,其震相承至今。而震臣礼多亏,贡赋不,乞因平蜀之众,略定南宁。”其后南宁夷爨玩来降,拜昆州刺史,既而复叛。乃以左领军将军史万岁为行军总,帅众击之,自蜻蛉川,至于南中。夷人前后屯据要害,万岁皆击破之;过诸葛亮纪功碑,渡西洱河,渠滥川,行千馀里,破其三十馀,虏获男女二万馀。诸夷大惧,遣使请降,献明珠径寸,于是勒石颂隋德。万岁请将爨玩朝,诏许之。爨玩有二心,不诣阙,赂万岁以金宝,万岁于是舍玩而还。
,二月,甲辰,上幸仁寿。
,并、扬、益、荆,以晋、秦、蜀三王及世康为之,当世以为荣。
◎ 开皇十八年戊午,公元五九八年
上国彭公刘昶与帝有旧,帝甚亲之;其居士,任侠不遵法度,数有罪,上以昶故,每原之。居士转骄恣,取公卿弟雄健者,辄将至家,以车括其颈而之,殆死能不屈者,称为壮士,释而与。党与三百人,殴击路人,多所侵夺,至于公卿妃主,莫敢与校。或告居士谋为不轨,帝怒,斩之,公卿弟坐居士除名者甚众。
秋,八月,丙戌,诏:“决死罪者,三奏然后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