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行为,几乎成了一过反应。
五月里“给木山秀之办丧事”的事件发生了。我听说以后,气得浑发抖。如果说,其他事情还属于小渊泽茂老师的优柔寡断,属于个人格问题,还可以原谅的话,那么,他作为一名教师,不但不制止班上欺负人的行为,还加欺负人的行列,孤立我儿,就完全丧失了职业德。
我作为一个男人,对于他的心理状态是可以想象来的。他怕A同学,在A同学面前直不起腰来,于是参加A同学欺负人的行动。为了求得A同学的心,甚至拍A同学的。作为一个教师,这是最恶劣的行为,形成了教育现场最恶劣的局面。
本来我是不想说下面这些话的,但是,愤怒和悲痛使我不顾一切。我听说,小渊泽茂老师跟A同学的母亲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虽然这是传言,我并没有掌握着什么证据,不应该这样公开讲来,但是,如果这传言是事实的话,A同学在二年级二班旁若无人的态度,正是源于班主任老师毫无廉耻的行为,这毫无廉耻的行为,成了A同学的“免罪符”班主任在《沉痛哀悼木山秀之》的悼文上签名,再次使A同学得到了“免罪符”造成恶循环。
秀之把《沉痛哀悼木山秀之》的悼文拿回家来,我们至今保存着,这是一个重要的证据。在悼文的中央,写着“木山秀之,安息吧。小渊泽茂。”那是老师的笔迹,清清楚楚。
秀之自杀以后,小渊泽茂老师担心发生在教室里的欺负人的恶劣行为败,提着一篮果来到我家,要求我们把那张有他的签名的《沉痛哀悼木山秀之》的悼文还给他,还说他自己已经是走投无路了。他这是想消灭证据,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我们夫妇的严辞拒绝。
睁一只闭一只,明哲保得过且过,事情严重了就劝我们转校,悲剧发生了就想消灭证据,这是教育者应有的姿态吗?正是这个班主任造成了我儿的不幸。
我不仅要谴责小渊泽茂,还要向全国发呼吁:在某些教室的角落里,还有第二个、第三个秀之在无声地悲鸣,救救这些可怜的孩吧!
我这个连封信都写不好的人,无论如何要写什么,不写我就待不下去。像我儿那样的悲剧不能再发生了!为了防止新的悲剧发生,我把秀之遗书的全文发表在这里:
朋友们:
不孝之先走一步,敬请宽恕。
那天,大家都参加了我的葬礼,多么隆重的葬礼啊,我好兴!
那时候我想:要是我真的死了,该有多么轻松啊!从那时起我就想死了。我是实在受不了A同学和B同学(这两个同学的名字后来被涂掉了,费了很大的劲儿才认来。儿写的是真实姓名)的欺负才选择自杀的。我死了以后,全班同学都拿着束来参加我的葬礼该有多好啊!
我还不想死,可是,这样下去我会掉无底渊。大家不要再装作看不见了,也希望老师鼓起勇气,不要再说“你自己觉得被人欺负才会挨欺负”这奇怪的话,这是我对老师的最后的请求。
木山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