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因此,凶杀案的尸会现尸斑,是因为内的血还在凝固的缘故。”
“原来如此。所以这状况下,就算被砍了,血还是会来?”
“会。”
“但是不会来。”
“因为心脏已经停止动了。而且和尸的摆放姿态也有关。”
我说:“但是经过三十分钟的话,就几乎不会来咯…嗯,但要是酵素破坏血凝固,从被害尸的血,难永远不会凝固吗?”
“没那回事,还是会凝固的。”洁说。
“需要多久时间?”
“八分钟左右,跟普通血一样。”
“八分钟,蛮快的嘛。”
“是啊。”
“和血,哪个快?”
“什么哪个?通常不会凝固啊!”“掉的话?”
“血比较快。”洁回答。
“血比较快?嗯,那么,了的话,应该就不会再沾到别的地方了。”
“你是说沾到布那一类质料上的血吗?经过八分钟后会不会沾到别的布上?那只能用的了。”
“?是吗…”
“就像用紅蜡笔过一样。”
“还有一件事,我刚想起来,就是四十五度的角的事。如果九十度的话,弹不是会贯穿吗?”
洁说:“如果极近距离击,又恰好避开骨的话,应该会。”
“也就是说,凶手之所以把枪放斜的,是为了把弹留在内?”
洁摇摇:“不对,他在墙上也留了一颗弹。就算贯穿,弹也会陷地板。”
“对哦。”我说:“螺丝也是提示吗?”
洁听了立刻:“螺丝当然是,那是最大的提示。”
“最大的谜团就是最大的提示,对不对?”
“完全正确。装螺丝,躯装螺帽,然后把旋锁里的状态,应该才是凶手的目的,确保和相连…”
“为什么那是他的目的?当初不把砍断,死者的原来不就已经牢牢的固定在了吗?”我说。
“对,你说的没错,海利西。”洁想了又想,然后说:“所以,当初本就没有锁,而是故意把它装成上就可以转开的状态。换句话说,装上螺丝,而且把它到容易松开的程度,这才是犯人真正的意图。为什么要刻意这事呢?”
“嗯。”“要给谁看么?不过看到的人只有劳洛而已,多再加上办案的刑警。”
“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