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有风在北,拨开野草,让你惊见大漠的羊…
也许不为什么,只为它是我唯一穿上以后真真实实去走路的一双鞋,只因我们一起踩遍朝月夕万里灰沙。
必然有风在江南,绿了两岸,两岸的杨柳帷幕…
必然有风像歌,像笛,一夜之间遍洛城。
曾翻阅汉祖的白云的,曾翻阅唐玄宗的牡丹的,曾翻阅陆放翁的大散关的,那风,今天也翻阅你满额的青发,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
风鼓起风衣的大翻领,风起风衣的下摆,刷刷地打我的。我瞿然四顾,人生是这样的辽阔,我觉得有无限渺远的天涯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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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仔长裙
穿风衣的日是该起风的,不是初来乍到还不惯于温柔的风,或是绿退后寒意陡起的秋风。风在云端叫你,风透过千柯万叶以苍凉的颤音叫你,穿风衣的日总无端地令人凄凉——但也因而无端地令人雄壮:
穿上风衣,只觉风雨在前路飘摇,小巷外有万里未知的路在等着,我有着一缕烟雨任平生的莽莽情怀。
穿上仔显然应该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但令人讶异的是仔布渐渐地不同了,它开始接受了旧有的世界,而旧世界也接受了仔布,于是仔短裙和仔长裙现了。原来仔布也可以是柔和丽的,仔甲和仔西装上衣,仔大衣也现了,原来仔布也可以典雅庄重的。
风是不是天地的长喟?风是不是大块血气涌腾之际搅起的不安?
那双鞋是麂的,黄铜,看起来有着好的质,下面是平的胶底,足有两公分厚。
对旅人而言,多余的衣服是不必的,没有人知你昨天穿什么,所以,今天,在这个新驿站,你有权利再穿昨天的那件,旅人是没有衣橱没有衣镜的,在夏天,旅人可凭两衫一裙走天涯。
我在错觉上总怀疑自己就要发去狼。
或穿或不穿,或行或止,那鞋常使我惊奇。
假期结束时,我又回到学校,仔长裙挂起来,我规规矩矩穿我该穿的衣服。
那时候,我变成了无以名之的我,一径而去,比无垠雪地上披腥红斗篷的宝玉更自如,因为连左右的一僧一都不存在。我只是我,一无所系,一无所属,快活得要发疯。
想起“一辈”心里不免怆然惊,但惊的是什么,也说不上来,一辈到底是什么意思,半生又是什么意思?七十年是什么?多于七十或者少于七十又是什么?
仔布,是当然该用来作仔的。
已经四年了,那鞋秃笨厚实如昔,我不免有些恐惧,会不会,有一天,我已老去,再不能赴空山灵雨的召唤,再不能一跃而起前赴五湖三江的邀约,而它,却依然完好?
⒋.旅行鞋
我买了一条仔长裙,蓝的,直拖到地,我喜得要命。旅途中,我一气把它连穿七十天,脏了,就在朋友家的洗衣机里洗好、烘好,依旧穿在上。
只是,时间一到,我仍然回
鞋的样极笨,秃,上面穿鞋带,看起来牢靠结实,好像能穿一辈似的。
真是有疯狂。
必然有风像旧戏中的云彩带,圆转柔和地圈住一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棠残叶。
只是,每次,当我拿那条裙的时候,我的心里依然涨满喜悦,穿上那条裙我就不再是母亲的女儿或女儿的母亲,不再是老师的学生或学生的老师,我不再有任何衔任何职份。我也不是别人的妻,不那四十二坪的公寓。仔长裙对我而言渐渐变成了一件术衣,一旦穿上,我就只是我,不归于任何人,甚至不隶属于大化,因为当我一路走,走山,走,走风,走云,走着,走着,事实上竟是本把自己走成了大化。
事实上,我穿那鞋,总是在我心情最好的时候,它是一双旅行鞋,我每穿上它,便意味着有一段好时间好风光在等我,别的鞋底惯于踏一片黑沉沉的柏油,但这一双,踏的是海边的沙,岸上的紫岩,它踏过山中的泉涧,踱尽林下的月光。但无论如何,我每见它时,总有一丝怅然。
每次穿那鞋,我都忍不住问自己,一辈是什么,我拼命思索,但我依然不知一辈是什么。
穿了风衣,好像就该有个故事要起了。
所以我喜那条仔长裙,以及长裙时候的自己。
可是我喜带疯狂时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