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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识新艺(2/10)

状态中,张而快意地坐在人的河岸边的扶手椅上,等待着,可自己并不知在等待着什么。但是,我带着钓鱼者的颤抖,虽则是轻微的、但令人到寒意的一颤抖在期待那鱼漂的抖动。我本能地知,我今天一定会碰到一件什么事,或者一定会遇到一个什么人,因为我是那样眩地、迷惘地渴求着某使我的好奇心的乐趣得到藉的东西。但是,大街并未提供给我什么,半小时后我的睛便疲倦了,懒得再看过往的人群,而且我没有什么东西能分辨清楚了。在林荫大上熙来攘往的人群对我来说,业已不存在了。他们成了一片汹涌起伏的波狼,黄的、咖啡的、黑的、灰的礼帽、风帽和鸭帽汇成了这一切,还有那一张张涂着脂粉和末涂脂粉的面孔,他们成了一片令人作呕的由人汇成的污,向前动,颜越来越单调,越来越灰白,我越看越疲倦。我像是看了~场拷贝复制得晃来晃去、模糊不清的电影,到疲惫不堪。我想站起来,继续走。就在这时…就在这时,我终于,终于看到他了。

这个秘密警察肯定在各方面都很通自己的行业:他仔细研究过欺骗术,在来捕获猎时装扮成一个地的街狼人,模仿着狼汉的举止、步态,穿着这人的衣服,或者说得更确切,是一些破布。通常在百十步的距离就能认换了装的警察,因为这些先生们不他们换多少次衣服,也无法把他的职业上的尊严掩饰得一二净,也从不能把这骗术学到家,因为他们不能了解对于从小就饥寒迫的人们来说是完全自然而然的胆怯和谦卑的举止。而他在装扮成一个贫穷潦倒的人时,是那样奇地真,真使人佩服,他研究狼汉的脸谱,通每一个细节。就说这亮金的大衣和略微歪到一边的礼帽,这保持某雅致的最后努力吧,从心理学的观发,考虑得多么细腻;而那上的绽边和破旧的上衣则完全表明他是个穷光。作为一个经过训D练的捕人猎手,他无疑看到穷困活像一只贪的老鼠一样,首先是从边上哨哨衣服的。那副饥饿的面孔同他那可怜的装束相极了:稀稀落落的小胡(很可能是贴上去的),

是个侦探,是个换了装的警察。我完全是本能地认了这一。从完全细微的特征,从他打量每个行人对所用的那斜视的-一神以及他那监视人的目光认了这一。这是不可能认不来的,警察在学习他那一行的第一年就必须训练睛。这可不那么简单:首先,他必须像用刮脸刀划一条小那样,迅速将目光从一个人上一下溜到他脸上,并在像镁光灯闪亮似的一瞬间记住他的全特征,而另一方面,还要在心里同警察局所要捕获的罪犯的特征加以比较。第二-一这一更难——这审视的目光一也不能让人发觉:不能让你要寻找的人看你是密探。我所注视的这个人拥熟地掌握了自己的行业。他像一个梦游者一样昏沉沉地、显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任人们推搡,他毫不在意;可突然之间,他就以闪电般的速度——一仿佛照相机的快门咋一响似的——一将懒洋洋的一睁,那无比锋利的目光就直向人刺去。显然,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个正在履行职务的密探,而我要不是走运,也不会发现任何东西;如果不是在这值得祝福的四月日里我的好奇心突发起来,如果我不是这样长时间地和恼火地守候着,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呢?

他在人的漩涡中忽而从左边,忽而又从右边浮现来。不时显得悄然若失地停下脚步,像一只小兔偷吃燕麦似的,胆怯地窥探着,随后钻太狼中又不见了。此外,他还有一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个衣衫褴褛的人不知怎么使我想起了果戈里作品中的官吏,他近视得很厉害,或者笨得奇。我不是一次,而是有好几次看见,那些匆忙地迈着定脚步的行人推撞着这个糊里糊涂的家伙,几乎把他从人行上挤了下去。但他对此满不在乎;他顺从地躲到一旁,钻人群,接着就又现了。他又到这里来了,我一次又一次地看见了他,大约半小时之内就看见他十到十二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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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这个陌生人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他一次又一次落了我的视野。在这半个小时从我面前拥来挤去的其他成千上万的人,仿佛被一些无形的绳索曳着那样四散而去,他们只是匆匆地显示一下他们的侧面,他们的影,他们的廓,于是就被那洪永远地裹挟而去。

只有这一个人老是一再地在一个地方浮现来,因此我就发现了他。宛如拍岸狼有时以一不可理喻的顽劲儿老是把同样的、肮脏的草冲到岸上,用自己添着它们,接着上又把它们抛起来再拖回去似的,这个人也是这样:他老在人的漩涡中浮现,几乎每次都间隔一定的、差不多同样长的时间,而且总在一个地方;他的目光总是同样的低垂,令人惊奇的暗。除此而外,他上再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了。饿得瘦的,穿着~件亮金的夏外衣;这外衣显然是别人的,因为衣袖长得连手都来;他穿着它过于宽大,长得与他的材毫不相称,而且式样早就过时了;那张尖尖的老鼠脸上有两片惨白的、仿佛褪了的嘴,嘴上黄刷一样的胡畏息地颤动着。这个可怜虫的材长得不合布局,奇形怪状:一个肩膀比另一个,两条戏团小丑式的,面的表情惶惶不安。

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更确切地说,开时使我恼火。我恼恨自己,因为我今天虽然如此好奇,却不能立刻清透这个人想在这里什么。我的努力越是毫无结果,我的好奇心也就愈加烈。真见鬼,你这个家伙,你到底要什么?你在等什么呢?或者是在等谁?不会,你不是乞丐。乞丐可不是傻瓜,不会站在最拥挤的地方,在这里谁也没工夫把手伸到袋里给你掏钱的。你也不是工人,一个工人是不会在上午十一的时候悠然自得闲逛大街的。你更不会是在等一个姑娘,我亲的,哪怕是一个老太婆,一个没有姿的女人也不会对你这样的一个可怜的瘪三钟情的。那么,请告诉我,你到底在这里什么?也许你是一个卑劣的旅游向导,专勾当:碰一碰游客的胳膊,从衣襟下拿几张寿照片,得到一定的酬金后,你就让他享受~番索多姆和葛莫拉城的乐?不,也不像,因为你和谁都不说话,相反,你胆怯地给人们让着路,低垂着一双诡摘得奇的睛。见你的鬼,你这鬼鬼祟祟的家伙,到底是什么的?你在我的领地内什么呢?现在,我已经盯住他不放了;五分钟之后,我就产生了激情,一狂劲。我要清楚,这个穿亮金外衣的家伙为什么要在林荫大上挤来挤去。突然、我猜到了:他是个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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