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自跟我谈?我跟她经常碰面,你知。她没必要绕这么大一个圈来问我。咳,昨晚我还见到她了。”
“我知。”
“你知?那她见到我时怎么什么都没说?”
“她害怕。”
“怕我?”
“怕你不让她离开。”
“而且我会打她?毁她的容?用烟她的Rx房?”
“诸如此类吧。”
他又陷沉默。车行平稳,有眠效果。
他说:“她可以走。”
“就这样?”
“还能怎样?你知,我不是白人隶主。”他说这个词时带有嘲讽意味“我的女人跟我在一起都是于自愿,她们没受到任何胁迫。你知尼采吧?他曾经说过,‘女人就像狗,越打她们,她们越你’。但我不打她们,斯卡德。从来没这个必要。金是怎么认识你这个朋友的?”
“我们认识同一个人。”
他看了我一。
“你曾是警察,是个侦探。几年前离职。你杀了一个小孩,然后引咎辞职。”
那差不多是事实。我的一颗弹打死了一个叫埃斯特利塔·里韦拉的小女孩,但我不知迫使我离开警察局的是对这一事件的负罪还是别的。但这确实改变了我对世界的看法,所以,我不想当警察了。也不想当丈夫、父亲或继续在长岛生活。不久之后,我辞了工作,离了婚,搬到第五十七大街居住,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打发日。那颗弹无疑促成了这些变化,但我认为不怎样我都会走上这条路的,迟早的事。
“现在你成了个半吊侦探,”他继续说“她雇了你?”
“差不多。”
“那是什么意思?”他并没等我解释“没冒犯你的意思,但她的钱白了。或‘我的’钱,这要看你怎么看了。如果她要终止我们的合作,跟我说就是了。她没必要找人替她说。她打算什么?我希望她不是要回家。”
我没说什么。
“我猜她还会留在纽约。她还这行吗?恐怕那是她唯一会的行当。她还能什么?她打算住哪儿?我给她们提供公寓,你知,给她们付房租,给她们买衣服。我想,没人问过易卜生,娜拉走后到哪儿找公寓吧。如果没错的话,我想你就住这儿。”
我望向车窗外。就在我的旅馆前。我本没注意到。
“我猜你会跟金联系,”他说“如果需要的话,你可以告诉她你威胁我,把我吓得落荒而逃。”
“我吗那样?”
“这样她会认为她没在你上白钱。”
“她是没白钱,”我说“我不介意她是否知这一。我会实话实说的。”
“真的?那么在你说的时候,顺便告诉她,我会去见她,只是为了看看这到底是不是她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