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们应该实存档的。”他翻阅着档案“你知他们的常规程序,把所有的东西都拍下来,任何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都得装袋,贴上标签,存档案。然后就把这些送仓库,但要调查这个案的时候,反倒找不着了。”
“嗯,以前情况可能好些,现在倒也没那么差。我是说,整个城市就是一个污坑,所以比较起来就不那么糟了。她打电话是因为他们回家时发现家里被盗。有人破门而,偷走了便携式电视机、打字机和一些珠宝首饰。她给我打电话是想知如何报案,向谁报案。我先问她是否上了保险。她说没有,他们觉得这些不值得保险。我告诉她就这样算了,告诉她不要报案了,否则只是浪费时间。她说如果不报案,他们怎么会抓到那些家伙呢?于是,我解释说现在没人还去调查室偷盗案了。你写一个报告,它被存档。你不会跑去看谁在办这个案。现场抓贼是一回事,但调查盗窃案就他妈的不大可能了,
“对她真够狠的。”我说。
“以前很熟。”
“我不记得有脏巾,”他说。
“可以想象。”
“法医说可能是用大砍刀或类似的东西砍了六十六刀。你愿意数吗?我真不知他们怎么数得下去。我敢说这个工作比我的还糟。”
他将档案袋合上,探过。
那是金的一张五乘七寸黑白照片,但如果不知是她的话,很难认得来。我看着照片,忍阵阵恶心,迫使自己看下去。
他说:“你不能隐瞒。你没有营业执照,即便有,你也无权隐瞒信息。”
“上帝,”他说“谁不是呢?”
“让你看黑白照片算你走运。彩的更糟。”
他看着我。灰的睛仍莫测,但从他的态度上我受到了多一些的敬意。
我说对话了。对他而言我现在不是一个威胁,只是走走过场赚银两的家伙。
“那他怎么能没引起任何注意地离开那里呢?”
他叹气,拍拍桌面,站起来,穿过房间走向一排排的档案柜。他材壮,罗圈,挽着袖,领敞开,走起路来像手一样左右摇摆。他拿来一个淡黄褐折叠档案袋,一坐在椅上,从档案里找一张照片扔到桌上。
“你也这么认为?”
“想听个故事吗?两、三个星期之前,我接到我的电话。她和丈夫住在布鲁克林米德伍德区。你对那个地方熟悉吗?”
“了那么多血。”
“他本人肯定也浑是血。”
我耸耸肩:“我不能告诉你委托人的姓名。他想看到杀死她的凶手伏法。仅此而已。”
“房中现场如此血腥,不注意也是情有可原。”
“他认为雇你会使程快些?”
“他砍到了动脉。那么一砍,鲜血四溅,房间到是血。我从没见过这么多血。”
“那倒不是。但你跑来要我帮忙——”
“巾用过吗?”
“在这儿,”他说“饱饱福吧。”
“那天晚上很冷。他可能穿了外衣,往上一罩,就全遮住了。”他了一烟“也许他在砍她时什么都没穿。妈的,她一丝不挂,也许他也不想穿得太多。那么,他事后只需冲个澡就可以了。那儿有一个很漂亮的浴室,他又有的是时间,为何不用?”
“绝对避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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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我们是在法上。”
。他大约三十五岁,有超重,这让他比实际年龄显老。他还没歇,发呈棕,几乎像黑,梳得贴在脑袋上。他应该跟楼下的那个小伙借风机用用。
“显然如此。”
“我认为我得挣钱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