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言奎、拯皆结文彦博,今观此奏,则非诬也。”
乙巳,帝谓庞籍曰:“谏官、御史,必用忠直淳厚、通世务、明治者,以革浮薄之弊。”籍既承圣谕,自是中书奏诏举台官,必以帝语载敕中。
十一月,辛亥,诏以“漳、泉州、兴化军,自五代以来,计丁米甚重,或贫不能输。自今泉州、兴化军旧纳七斗五升者,主与减二斗五升,客减四斗五升;漳州纳八斗八升八合者,主减三斗八升八合,客减五斗八升八合,为定制。”初,庞籍为福建转运使,请罢漳、泉、兴化军丁米,有司持不可;及籍为宰相,遂行之。
甲,辽命东京留守司总领内省事。
丁卯,辽罢中丞记录职官过犯,令承旨总之。
乙亥,帝谓辅臣曰:“江、淮连年荒歉,如闻发运司惟务诛剥,以敷额为能,虽名和籴,实抑耳。其减今年上供米百万石。”因诏免灾伤人所输盐米。先是河北饥,三司益增江、淮米以饷河北,及江、淮饥,有司责米数如常岁,度支副使梅挚奏减之。
十二月,庚辰,翰林天文院新作浑仪成,御撰《浑仪总要》十卷,论前代得失,已而留中不。
乙酉,辽以太后行再生礼,肆赦。
戊,中书言:“诸房人吏稽违案牒者,自来量行罚典,终未革心。籍其名目,以轻重为差,其罚数多及情重者,取旨黜逐。”从之。
戊戌,以资政殿学士吴育知陕州。始,命育兼翰林侍读学士,育辞以疾,固请便郡。帝谓近臣曰:“育刚正可用,但嫉恶太过耳,宜听其便。”因遣中使赐以禁中良药。不半岁,又徙汝州。
先是包拯请除范祥权本路转运副使,令擘画盐法利害,计置沿边斛斗,事归一局,易为办集。而三司使田况亦请久任祥,使专其事。己亥,以祥为陕西转运副使,仍赐金紫服以之。
庚,诏:“文武官年七十以上未致仕者,更不考课迁官;其有功于国,有惠于民,当加赏者,勿拘。”
以益州乡贡士房庶为试校书郎。庶,成都人,宋祁尝上其所著《乐书补亡》二卷,田况自蜀还,亦言其知音。既召赴阙,庶自言:“尝得古本《汉志》云:‘度起于黄钟之长,以谷秬黍中者,一黍之起,积一千二百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今文脱‘之起积一千二百黍’八字。故自前世以来,累黍为尺以制律,是律生于尺,尺非起于黄钟也。且《汉志》‘一为一分’者,盖九十分之一。后儒误以一黍为一分,其法非是。当以秬黍中者一千二百实当中黍尽得九十分,为黄钟之长,九寸加一以为尺,则律定矣。”直秘阁范镇是之,乃言曰:“李照以纵黍累尺,空径三分,容黍千七百三十;胡瑗以横黍累尺,容黍一千二百,而空径三分四厘六豪;是皆以尺生律,不合古法。今庶所言,实千二百黍于,以为黄钟之长,就取三分以为空径,则无容受不合之差,校前三说为是。请如其法,试造尺律,更以古参考,当得其真。”乃诏王洙与镇同于修制所依庶说造律尺籥,上之。帝召辅臣同观,又令庶自陈其法,因问律吕旋相为事,令撰图以。是时胡瑗等制乐已有定议,特推恩而遣之。镇为论于执政曰:“今律之与尺,所以不得其真,由累黍为之也。累黍为之者,史之脱文也。古人岂以难晓不合之法书之于史,以为后世惑乎!易晓而必合者,房庶之法是矣。今庶自言其法,依古以律而起尺,其长与空径、与容受、与一千二百黍之数,无不合之差。诚如庶言,此至真之法也。”执政不听。
○仁宗天法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皇祐四年(辽重熙二十一年)
,正月,辛亥,徒英州别驾唐介为全州团练副使、监郴州酒税。
辽主如混同江。
王尧臣、王守忠、陈旭等,校庆历、皇祐总四年天下财赋,凡金币丝纩薪刍之类,皆在其数,参相耗登,皇祐元年一亿二千六百二十五万有奇,而所亡馀;为书七卷,丙辰,上之。诏送三司,取一岁中数以为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