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知其不可,而竭力为之用,安石德之,故使先己为相。甫得志,即□□□□□求解条例司。时为小异,若不与之同者,□□□□□□□□□□□□□□□□□□□□□世以是讥之,谓之“筌相”升之初名旭,避神宗嫌名改焉。
辽主如纳葛泺。
癸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元会受朝贺,执镇圭,非是,请不执。上寿准此。”又言:“元会行礼于朝,而天服祭服,群臣服朝服,亦非是,请服通天冠、绛纱袍。”又言:“御殿当设旗帜。仍辟大庆殿门,皇帝即御座,礼官引中书、门下、亲王、使相押诸司三吕、尚书省四品及宗室将军以上班,分东西,《正安之乐》作,至位,乐止,群臣不服剑、不脱屦舄。”并从之。
甲,知审刑院安焘言:“天下奏案,视十年前增倍以上,审刑院、刑详议、详断官,视旧员数颇减,乞复置详议官一员。又详议官遍签刑断案,职事不专,乞分议官六员,每案二员连签。若情状可疑,未丽于法,即议官通签。如此,则疑难之狱得尽,众议明白,罪案不致留积。”诏:“增审刑院详议、详断官各一员。罢刑签法官一员,馀如焘请。”
五月,戊辰朔,右神武大将军、衢州团练使秦国公克瑜为隰州团练使。大宗正言克瑜岁满当迁遥郡,帝以克瑜秦王后,袭公爵,故特迁正任。后以右武卫大将军、州刺史楚国公世恩为袁州刺史,右武卫大将军、封州刺史魏国公仲来为筠州刺史,右武卫大将军、滨州防御使陈国公仲郃为棣州团练使,用克瑜例也。
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正旦御殿合用黄麾仗。接唐《开元礼》,冬至朝会及皇太受册,加元服,册命诸王大臣,朝燕蕃国,皆用黄麾仗。本朝故事,皇帝受群臣上尊号,诸卫各帅其属,勒所屯门,殿列仗卫。今独修正旦仪注而馀皆未及,乞冬会等仪注悉加详定。”从之。
庚午,诏辅臣观麦于后苑。
丙,顺州蛮叛,峒、州兵讨平之。
庚辰,诏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并称王夫人,祔濮园。
辛巳,太少师致仕赵概上所集《谏林》。诏曰:“请老而去者,类以声问不至朝廷为,唯卿有志君,虽退居山林,未尝一日忘也。当置于座右,时时省阅。”
甲申,参知政事元绛数请老,命其耆宁校书崇文院,留之。会太学虞蕃讼博士受贿,事连耆宁,当下狱。绛请上还职禄而容耆宁即讯于外,从之。于是御史至第,簿责绛,绛一不自辨,罢知毫州。辞,帝谓曰:“朕知卿,一岁即召矣,卿意陈诉乎?”绛谢罪,愿得颍,即以为颍州。
丁亥,辽主谒庆陵。以契丹行都署耶律延格为南府宰相,以北面林牙耶律永宁为伊勒希。辽主以萧乌纳为忠,命同知南院枢密使事,复与驸都尉萧酬斡并封兰陵郡王。
戊,御史中丞蔡确参知政事。确自知制诰为御史中丞、参知政事,皆以起狱夺人位而居之,士大夫唾吧,而确自为得计。吴充数为帝言新法不便,稍去其甚者,确曰:“曹参与萧何有隙,至代为相,一遵何约束。今陛下所自建立,岂容一人挟怨而坏之!”法遂不变。
丙申,诏:“诸路有劫盗人数稍众,许于听候差使及得替待阙官内选武勇使臣捕逐,给驿券。”从大名府文彦博请也。
六月,庚,宰臣吴充以从安国赃污抵法,奉表待罪;诏趣视事。
甲辰,广西捕斩侬智,执其妻以献。
辛亥,准而贡于辽。
甲寅,清汴成,凡用工四十五日,自任村沙至河瓦亭并汜关,北通黄河,接运河,长五十一里,两岸为堤,总长一百三里,引洛汴。
丁巳,辽以北府宰相辽西郡王萧伊哩頞为西北路招讨使。